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2009年11月遼寧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阜新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1號)成立的市政府三十二個工作部門之一,正縣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阜新市
  • 文號:遼委辦發[2009]51號
  • 領導成員:武瑞華
領導信息,主要職責,

領導信息

趙維國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阜新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敦樹良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委副書記。
王 偉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趙桂華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金開愚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王中軍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局局長。
馮 岩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劉樹國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書記。
趙憲文 阜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會主席。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人才、勞動力、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等)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落實)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統籌協調選拔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赴基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擬訂(組織實施)國(境)外人員來我市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全市社會保障(險)基金投資運營政策。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
(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辦法,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引進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引進國外智力行政許可事項管理工作;綜合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各類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引進海外研發團隊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及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登記審批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任免事宜;管理、承辦法定、委託或授權管理領導人員的人事任免事項;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榮譽和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獎勵表彰工作。辦理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綜合管理全市性獎勵表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全市公務員信息統計工作。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統籌實施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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