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4年重點辦好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十件實事的通知》是青島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1日為辦好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而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4年重點辦好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十件實事的通知
- 地點:青島
- 發布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 發布時間:2014年2月21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市政府決定,2014年重點辦好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10件實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建成市農民工零工就業市場,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技能證書培訓工程
(一)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
項目內容:全市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進一步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充分就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二)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項目內容:完善和落實鼓勵勞動者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最佳化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體系,扶持創業載體建設,年內政策性扶持自主創業1萬人以上,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業,提高全市創業參與率和成功率。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建成市農民工零工就業市場。
項目內容:建成市農民工零工就業市場2處,主要用於為農民工臨時用工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為農民工就業搭建平台,緩解企業“用工荒”問題。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北、城陽區政府
(四)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技能證書培訓工程。
項目內容:依託新型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職業培訓定點機構,完成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證書培訓各1.5萬人,統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培養現代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與發展,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
責任單位:市農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嶗山、黃島、城陽區政府,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二、提高少年兒童教育水平,新建、改擴建幼稚園160所,建設300所中國小標準化食堂
(一)新建、改擴建幼稚園160所。
項目內容:按省定基本辦園條件和標準,全市新建、改擴建幼稚園160所,改善城鄉辦園條件,促進城鄉學前教育均衡發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二)建設300所中國小標準化食堂。
項目內容:按照標準對全市300所中國小食堂進行改造建設,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環境,保障中小學生校內用餐。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三、改善市民居住條件,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3000套,啟動主城區棚戶區改造7000戶,改造農村危房3000戶,對20個片區樓院樓體實施綜合整治,市區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
(一)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3000套。
項目內容:年內市區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3000套,逐步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改善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各區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二)啟動主城區棚戶區改造7000戶。
項目內容:年內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啟動棚戶區改造7000戶,提升居民居住質量,完善配套綜合服務功能,改善城市環境面貌。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南、市北、李滄區政府
(三)改造農村危房3000戶。
項目內容:為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等困難群體改造農村危房3000戶,消除農村危房安全隱患,改善農村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黃島區政府,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政府
(四)對20個片區樓院樓體實施綜合整治。
項目內容:對全市20個片區樓院樓體實施綜合整治。對樓院實施違章建築拆除,進行硬化、綠化整治。對樓體屋面及外立面進行整治,有條件的實施平改坡,完善小區功能設施,改善市民居住環境。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五)市區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
項目內容:市區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滿足民眾用熱需求,提高民眾生活質量。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四、加大醫療衛生經費支出,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完善院前急救服務體系
(一)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
項目內容: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進一步提高參保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待遇,緩解看病貴問題。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二)完善院前急救服務體系。
項目內容:年內依託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的醫療機構增設4個急救站。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掛靠醫院的急救站,依據工作量、服務質量、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民眾滿意度等因素進行考核,視考核情況對其服務成本給予補償,改善救護設備條件,提高院前急救服務質量。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市財政局
五、進一步提高飲用水和食品安全水平,實施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新建、改造農貿市場15處,開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檢測不少於65000批次
(一)實施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
項目內容:在黃島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建設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23處,覆蓋712個村莊、52萬餘人,全市農村規模化供水人口覆蓋率達到85%,提高供水水量和水質,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黃島區政府,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政府
(二)新建、改造農貿市場15處。
項目內容:市區新建、改造農貿(批發)市場15處,完善市區市場布局,提升農貿市場建設現代化水平,改善市民購物環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各區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三)開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檢測不少於65000批次。
項目內容:按照“三統一、三集中”(統一計畫編制、統一判別預警、統一信息發布,集中樣本采分、集中信息管理、集中風險管理)的要求,年內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檢測不少於65000批次,增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糧食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六、實施水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推進李村河、張村河下游綜合整治工程,實施150處城區污水直排口整治,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00公里,開工改擴建污水處理廠2座
(一)推進李村河、張村河下游綜合整治工程。
項目內容:對李村河下游(君峰路至入海口)和張村河下游(大橋接線海爾路起始端至李村河)的10.4公里河道進行清淤、截污、防洪砌築、景觀綠化、亮化等綜合治理,進一步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恢復河道自然生態功能,改善河道沿線城市面貌。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北、李滄、嶗山區政府
(二)實施150處城區污水直排口整治。
項目內容:對全市城區150處沿河沿海污水直排口進行截污或提標改造,基本解決市區污水直排問題,促進城市河道水環境全面改善。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00公里。
項目內容:全市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00公里,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有效保護水環境。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青島水務集團,各區、市政府
(四)開工改擴建污水處理廠2座。
項目內容:開工改擴建李村河污水處理廠和婁山河污水處理廠,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有效保護水環境。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環保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李滄區政府
七、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市區實施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50個,淘汰黃標車15000輛,更新新能源公車550輛
(一)市區實施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50個。
項目內容:市區年內實施燃煤鍋爐脫硫、除塵改造、低氮燃燒、脫硝建設項目和淘汰燃煤鍋爐項目50個,減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大氣質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區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能源集團
(二)淘汰黃標車15000輛。
項目內容:全市淘汰黃標車15000輛,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改善大氣質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更新新能源公車550輛。
項目內容:按照公車強制報廢更新標準,年內更新新能源公車550輛,改善市民乘車條件,減少汽車尾氣排放。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青島公交集團、交運集團,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八、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對65周歲及以上老人乘坐公車實施免費,實現困難老人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一)對65周歲及以上老人乘坐公車實施免費。
項目內容:對65周歲及以上老人乘坐公車實施免費,降低老年人出行成本,提高老年人優待水平。
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交通運輸委、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二)實現困難老人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
項目內容:將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困難老人範圍從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擴展到全市城鄉,全市失能和半失能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全部享受政府出資購買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居家養老服務,其中對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務時間不少於45小時,對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務時間不少於60小時,擴大困難老人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範圍,提高養老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三)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項目內容:為本市戶籍80歲及以上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其中對80—89歲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20元,對90—99歲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20元,提高困難高齡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九、提高殘疾人生活和康復救助水平,建立就業年齡段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0-15歲殘疾少年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一)建立就業年齡段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項目內容:對全市就業年齡段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殘疾人和重度(一、二級)肢體殘疾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標準發放護理補貼,減輕重度殘疾人家庭負擔。
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二)對0-15歲殘疾少年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項目內容:將目前實施的0-9歲各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年齡擴大至15歲,擴大殘疾人康復救助覆蓋面,提高殘疾少年兒童康復水平。
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十、提高困難群體的保障水平,提高低保標準
項目內容:自2014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4200元,進一步改善全市城鄉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條件,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對上述市辦實事,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其列入本單位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業務職能目標,制定具體的進度計畫,明確階段性工作內容、具體措施、質量標準和完成時限。各主要責任單位要切實負起牽頭責任,組織做好與相關責任單位的分工協作,抓好實施和監控。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
為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調度、強化監督,市政府督查室將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按月督促檢查,嚴格考核,確保2014年市辦實事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市政府決定,2014年重點辦好城鄉建設和改善人民生活10件實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建成市農民工零工就業市場,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技能證書培訓工程
(一)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
項目內容:全市新增城鄉就業25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進一步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充分就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二)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項目內容:完善和落實鼓勵勞動者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進一步最佳化創業環境,健全創業服務體系,扶持創業載體建設,年內政策性扶持自主創業1萬人以上,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業,提高全市創業參與率和成功率。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建成市農民工零工就業市場。
項目內容:建成市農民工零工就業市場2處,主要用於為農民工臨時用工提供公共就業服務,為農民工就業搭建平台,緩解企業“用工荒”問題。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北、城陽區政府
(四)實施新型職業農民技能證書培訓工程。
項目內容:依託新型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職業培訓定點機構,完成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證書培訓各1.5萬人,統籌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培養現代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和新型職業農民,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與發展,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
責任單位:市農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嶗山、黃島、城陽區政府,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二、提高少年兒童教育水平,新建、改擴建幼稚園160所,建設300所中國小標準化食堂
(一)新建、改擴建幼稚園160所。
項目內容:按省定基本辦園條件和標準,全市新建、改擴建幼稚園160所,改善城鄉辦園條件,促進城鄉學前教育均衡發展。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二)建設300所中國小標準化食堂。
項目內容:按照標準對全市300所中國小食堂進行改造建設,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就餐環境,保障中小學生校內用餐。
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
三、改善市民居住條件,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3000套,啟動主城區棚戶區改造7000戶,改造農村危房3000戶,對20個片區樓院樓體實施綜合整治,市區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
(一)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13000套。
項目內容:年內市區開工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13000套,逐步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改善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各區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二)啟動主城區棚戶區改造7000戶。
項目內容:年內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啟動棚戶區改造7000戶,提升居民居住質量,完善配套綜合服務功能,改善城市環境面貌。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南、市北、李滄區政府
(三)改造農村危房3000戶。
項目內容:為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優撫對象等困難群體改造農村危房3000戶,消除農村危房安全隱患,改善農村困難群體的居住條件。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黃島區政府,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政府
(四)對20個片區樓院樓體實施綜合整治。
項目內容:對全市20個片區樓院樓體實施綜合整治。對樓院實施違章建築拆除,進行硬化、綠化整治。對樓體屋面及外立面進行整治,有條件的實施平改坡,完善小區功能設施,改善市民居住環境。
責任單位: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五)市區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
項目內容:市區新增供熱面積500萬平方米,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滿足民眾用熱需求,提高民眾生活質量。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各區政府
四、加大醫療衛生經費支出,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完善院前急救服務體系
(一)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
項目內容: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進一步提高參保城鄉居民的醫療保險待遇,緩解看病貴問題。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二)完善院前急救服務體系。
項目內容:年內依託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的醫療機構增設4個急救站。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掛靠醫院的急救站,依據工作量、服務質量、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民眾滿意度等因素進行考核,視考核情況對其服務成本給予補償,改善救護設備條件,提高院前急救服務質量。
責任單位:市衛生局、市財政局
五、進一步提高飲用水和食品安全水平,實施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新建、改造農貿市場15處,開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檢測不少於65000批次
(一)實施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
項目內容:在黃島區和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建設農村規模化供水工程23處,覆蓋712個村莊、52萬餘人,全市農村規模化供水人口覆蓋率達到85%,提高供水水量和水質,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衛生局,黃島區政府,即墨、膠州、平度、萊西市政府
(二)新建、改造農貿市場15處。
項目內容:市區新建、改造農貿(批發)市場15處,完善市區市場布局,提升農貿市場建設現代化水平,改善市民購物環境。
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各區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三)開展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檢測不少於65000批次。
項目內容:按照“三統一、三集中”(統一計畫編制、統一判別預警、統一信息發布,集中樣本采分、集中信息管理、集中風險管理)的要求,年內食品安全定性定量檢測不少於65000批次,增強食品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畜牧獸醫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糧食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六、實施水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推進李村河、張村河下游綜合整治工程,實施150處城區污水直排口整治,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00公里,開工改擴建污水處理廠2座
(一)推進李村河、張村河下游綜合整治工程。
項目內容:對李村河下游(君峰路至入海口)和張村河下游(大橋接線海爾路起始端至李村河)的10.4公里河道進行清淤、截污、防洪砌築、景觀綠化、亮化等綜合治理,進一步提高河道行洪能力,恢復河道自然生態功能,改善河道沿線城市面貌。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環保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北、李滄、嶗山區政府
(二)實施150處城區污水直排口整治。
項目內容:對全市城區150處沿河沿海污水直排口進行截污或提標改造,基本解決市區污水直排問題,促進城市河道水環境全面改善。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市政公用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00公里。
項目內容:全市新建、改造排水管網100公里,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有效保護水環境。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環保局、市公安局、青島水務集團,各區、市政府
(四)開工改擴建污水處理廠2座。
項目內容:開工改擴建李村河污水處理廠和婁山河污水處理廠,提高城市污水處理能力,有效保護水環境。
責任單位:市市政公用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建設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市環保局,青島水務集團,市北、李滄區政府
七、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市區實施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50個,淘汰黃標車15000輛,更新新能源公車550輛
(一)市區實施燃煤鍋爐廢氣污染治理項目50個。
項目內容:市區年內實施燃煤鍋爐脫硫、除塵改造、低氮燃燒、脫硝建設項目和淘汰燃煤鍋爐項目50個,減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改善大氣質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市政公用局,各區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能源集團
(二)淘汰黃標車15000輛。
項目內容:全市淘汰黃標車15000輛,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改善大氣質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委,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
(三)更新新能源公車550輛。
項目內容:按照公車強制報廢更新標準,年內更新新能源公車550輛,改善市民乘車條件,減少汽車尾氣排放。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青島公交集團、交運集團,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
八、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對65周歲及以上老人乘坐公車實施免費,實現困難老人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一)對65周歲及以上老人乘坐公車實施免費。
項目內容:對65周歲及以上老人乘坐公車實施免費,降低老年人出行成本,提高老年人優待水平。
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交通運輸委、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二)實現困難老人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全覆蓋。
項目內容:將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困難老人範圍從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擴展到全市城鄉,全市失能和半失能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全部享受政府出資購買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等居家養老服務,其中對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務時間不少於45小時,對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務時間不少於60小時,擴大困難老人享受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覆蓋範圍,提高養老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三)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項目內容:為本市戶籍80歲及以上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發放高齡津貼,其中對80—89歲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20元,對90—99歲低保老人每人每月發放220元,提高困難高齡老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九、提高殘疾人生活和康復救助水平,建立就業年齡段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0-15歲殘疾少年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一)建立就業年齡段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
項目內容:對全市就業年齡段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殘疾人和重度(一、二級)肢體殘疾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標準發放護理補貼,減輕重度殘疾人家庭負擔。
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二)對0-15歲殘疾少年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項目內容:將目前實施的0-9歲各類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年齡擴大至15歲,擴大殘疾人康復救助覆蓋面,提高殘疾少年兒童康復水平。
責任單位:市殘聯、市財政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十、提高困難群體的保障水平,提高低保標準
項目內容:自2014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540元提高到600元,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年3420元提高到4200元,進一步改善全市城鄉低保家庭的基本生活條件,保障困難民眾的基本生活權益。
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市統計局,各區、市政府,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青島高新區管委、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管委
對上述市辦實事,各責任單位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其列入本單位年度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業務職能目標,制定具體的進度計畫,明確階段性工作內容、具體措施、質量標準和完成時限。各主要責任單位要切實負起牽頭責任,組織做好與相關責任單位的分工協作,抓好實施和監控。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
為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調度、強化監督,市政府督查室將實行目標責任制管理,按月督促檢查,嚴格考核,確保2014年市辦實事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青島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1日
201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