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指導意見》是2011年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指導意見
- 文號:瓊銀髮90號
- 發布地區:海南省
- 發布時間:2011-5-25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關於2011年海南省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指導意見
金融保險
瓊銀髮90號
2011-5-25
法規內容
農業在海南省社會經濟發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熱帶現代農業發展既是國際旅遊島建設的基本內容,也是海南金融服務的重點之一。在“十二五”的開局之年,為進一步推進海南“三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落實“三農”金融服務政策,健全“三農”金融服務網點和網路,探索構建“三農”金融服務可持續發展模式,推動海南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和縣域經濟快速發展,提出本指導意見。
一、高度重視“三農”金融服務。海南省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健全機構,增設和充實“三農”服務部門,配備合格人員;合理授信授權,強化正向激勵機制;建立健全縣域金融服務網路,支持縣域機構開展“三農”業務,擴大“三農”信貸規模和覆蓋範圍。推動大型商業銀行與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小額信貸公司的業務、資金對接,通過開展戰略合作,利用批發-零售模式支持“三農”發展。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確保涉農貸款增速不低於上一年水平,穩步提高“三農”金融服務的深度和廣度。鼓勵保險機構結合推動和服務三農保險的需要,充分利用保險公司、鄉鎮政府、村委會以及農業中介服務機構的資源,建立多形式、多層次的三農保險基層服務網路。
二、大力發展農戶小額信貸,構建普惠金融體系。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繼續開發多樣化的小額信貸產品,努力滿足農民多元化融資需求。推廣農村信用社創新小額信貸模式,壯大小額信貸技術員隊伍,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支持農民發展生產和改善生活的經驗和做法。支持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科技特派員農村創業和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在全省範圍內構建、推廣普惠金融體系。
三、根據涉農企業融資需求特點“量身定做”金融產品,促進現代農業產業鏈的形成和完善。各金融機構要加強對科研、農資、種養、加工、倉儲、預冷、運輸、行銷、休閒農業(漁業)等整個現代農業產業鏈和相關農村服務業的信貸支持,特別是對於海南現代熱帶農業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的熱帶農業產業基地建設、熱帶農產品行銷流通預冷配送服務體系建設、休閒農業(漁業)示範基地建設、農業科技110示範基地建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應根據各個環節不同類型涉農企業的融資需求特點,有針對性地開發創新相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創新推廣涉農支付工具,最佳化縣域支付環境。在全省全面推廣epos機,epos機是一種便民金融服務終端,可以為農戶小額信貸提供結算支持。積極聯合相關金融機構,爭取在所有行政村實現epos機全覆蓋。同時,探索“一卡通”業務在縣域地區試點推廣的可能性。
六、深化與擔保機構的合作,拓展抵押擔保物範圍。在積極推動現有政策性擔保體系,充分發揮涉農金融擔保功能的基礎上,鼓勵地方政府與民間資本加強合作,推動擔保機構的混合型發展,以增強對涉農金融業務發展的風險分擔。同時,引導金融機構提高風險管理水平,積極創新,擴大貸款抵押擔保物範圍。針對熱帶高效農作物種植固定資產少,存貨、訂單多的特點,推動金融機構開展倉儲、倉單抵押和訂單貸款。針對養殖業特點,創新開展活體畜禽和欄舍抵押貸款。完善林權和漁船抵押、登記、評估、交易流程,推動林權和漁船抵押貸款發展。針對涉農企業,可積極開展股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專利權質押貸款等。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和抵押登記制度,探索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業務。
七、發揮信貸協會、專業化合作組織、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擔保增信作用,提升風險管理效率。通過組建農戶信貸擔保協會、涉農中小企業行業協會等信用共同體,以協會基金為擔保,對會員發放貸款,會員隨用隨貸,有效緩解農戶和涉農中小企業貸款擔保難問題。充分發揮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專業化合作組織的增信功能,向與產業化龍頭企業簽訂合作協定書的農戶發放貸款,積極開展企業、專業合作組織與農戶間的聯保互保信用貸款業務。藉由“公司+農戶”、“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戶”等模式,整合信貸資源,設計一系列的金融服務產品,滿足整個生產鏈條不同環節、對象的融資需求,同時配合運用財政支持資金、農業保險以及農產品期貨進行風險分散。
八、努力擴大農業保險的深度和廣度,支持三農建設。鼓勵保險機構結合海南農業特點和保險需求,增加種植業和養殖業農產品的險種,開發滿足小農戶需求的小額保險產品;探索開展與涉農信貸產品相適應、有利於支持涉農貸款的財產險、意外險、信用和保證保險。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的合作,研究保險分散涉農信貸風險的可行有效模式,拓展“小額信貸+保險”的行銷模式。涉農信貸機構要拓展涉農保險保單質押的範圍和品種。
九、用好金融服務“三農”的各項支持政策。金融機構要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充分發揮金融服務“三農”各項支持政策的效用,用好小額貸款貼息政策、農業保險政策、信用擔保獎勵政策等。為了確保“三農”金融服務工作取得實效,各金融機構要積極建議市縣建立“三農”金融工作協調機制,最大限度發揮合力,充分利用財政、稅收、農林、民政等部門的政策資源,構建扶持“三農”金融發展的長效機制,使金融支農工作水平在完善的政策框架下快速提升。
十、健全服務機構。推動各市縣儘快成立“三農”金融服務領導協調小組,在各鄉鎮設立農村小額信貸服務站,在村一級成立小額信貸工作聯繫小組,構建“三農”金融服務“市(縣)-鄉-村”三級工作組織架構。
十一、強化金融信息服務。建議和督促地方政府充分發揮涉農企業與融資機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協助轄內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能夠及時藉由金融創新產品,拓展融資渠道。同時,充分利用政府基層組織優勢,建立“三農”金融信息服務網路,協助金融機構做好業務宣傳和服務跟蹤,使有貸款意向的農戶能夠較容易獲取相關的政策信息,從貸前的審批,貸中的指導,還款後的信息服務環環緊密結合。為了提升金融信息服務效率,推動建立“海南省三農金融服務信息系統”和“海南省熱帶農業信貸支付結算信息系統”,為海南省“三農”金融提供相關的業務動態、政策發布、金融機構、融資需求、信用公示、信息交流等功能,並力求整合各政策部門、金融機構、中介機構、涉農企業、農戶的信息資源,建立一個能夠全方面提供比較詳實、及時、有效、準確的信息服務共享平台。為熱帶農業的“超市+流通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產供銷運行模式,提供全過程無縫對接的信貸支付結算綜合金融服務,涵蓋熱帶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消費全過程,根據各個具體環節的授信、貸款、支付、結算、保證、還款等金融服務特點,為熱帶農業的生產、加工、流通、消費提供便捷、低成本、低風險的金融服務。
十二、貫徹落實差異化貨幣信貸政策。加強信貸政策指導,通過支農再貸款、差別準備金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和鼓勵資金投向“三農”領域,積極探索和實施將“三農”信貸增速和信貸占比作為實施差別存款準備金率的重要參考標準,適當降低部分“三農”信貸占比較高金融機構的準備金率。
十三、引導農戶培訓。推動各市縣設立專項資金,加強貸款農戶的培訓工作。2010年,海南省農村信用社積極探索與地方政府的新型合作機制,與省科技廳一起,將所有小額信貸技術員由科技廳聘為科技特派員。所有小額信貸技術員可與各鄉鎮農業科技110服務站對接,幫助農民解決生產技術難題。應將該運作模式在全省範圍內推廣,促進涉農項目與金融資源的良性互動。
十四、發揮徵信系統功能。在全省範圍推動面向涉農企業和農戶信用信息檔案的建立工作,全面整合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信用信息資源,在全省範圍內建立統一的涉農信用信息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各金融機構可查詢涉農企業、農戶信用狀況,自主決定貸款審批及利率優惠政策。在此基礎上,建立信用評定和相應的激勵機制,結合開展信用涉農企業、信用農戶、信用村、信用鄉鎮的評定活動,有助於涉農企業和農戶樹立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