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0年繼續組織實施微生物製造、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補充通知

在《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請組織申報微生物製造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通知》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請組織申報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通知》的基礎上,2010年微生物製造專項和綠色農用生物產品專項的重點支持內容進行了部分調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010年繼續組織實施微生物製造、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補充通知
  • 文號:發改辦高技[2010]533號
  • 發布機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適用範圍:全國
通知檔案,支持重點,申報要求,

通知檔案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關於2010年繼續組織實施微生物製造、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補充通知
發改辦高技[2010]5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局),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室),有關中央管理企業,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創新成果產業化能力,促進我國微生物製造產品和農用生物製品的國產化和規模化,提升我國酶製劑、微生物發酵產品和農產品的質量,有效保障我國糧食安全,帶動相關產業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升級,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請組織申報微生物製造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09]537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請組織申報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通知》(發改辦高技[2009]536號)的有關要求,結合2009年專項實施情況,為落實好2010年微生物製造和綠色農用生物產品高技術產業化專項的實施,現就有關專項組織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支持重點

(一)微生物製造專項支持重點主要包括:
1、新型製劑產業化。以酶工程技術和基因工程技術為基礎,重點支持1000噸/年規模以上的新型半纖維素酶、脂肪酶、蛋白酶的產業化,以及酶製劑在造紙、紡織、製革中的產業化套用。
2、新型微生物發酵產品。以微生物分子選育、代謝工程、發酵工程技術為基礎,重點支持500噸/年規模以上的高附加值胺基酸、核苷,1000噸/年規模以上的高附加值有機酸和多元醇的產業化。
3、生物製造工藝示範套用。以新型生物催化與轉化技術為基礎,重點支持年產萬噸級胺基酸、年產百噸級手性醫藥中間體的生物製造工藝改造升級與示範。
(二)綠色農用生物產品專項支持重點主要包括:
1、畜禽新型疫苗產業化。針對嚴重製約我國畜牧業發展、干擾市場供應、引發公共安全問題的突發性、流行性、高致病性和高經濟損失性的重大動物疫病,支持快速、高效、安全、廉價的新型畜禽疫苗、疫病診斷試劑盒的產業化。包括針對口蹄疫、禽流感、藍耳病、狂犬病的快速血清學檢測試劑盒、免疫和感染鑑別診斷試劑盒、基因工程疫苗、外殼蛋白疫苗、合成肽疫苗的產業化。
2、新型飼用抗生素替代產品產業化。針對我國畜牧業集約化養殖抗生素使用超標、藥物殘留嚴重的問題,以大幅度減少和完全取代畜禽產品中抗生素和藥物殘留為目標,開展安全高效的新型飼用抗生素替代產品的產業化。包括新型飼用酶、抗菌肽等產品與製劑的規模化生產。
3、農林生物農藥產業化。針對我國農林有害生物災害種類多、頻度高、成災面廣、損失大的特點,以螟蟲、小菜蛾、蝗蟲、蚜蟲、地老虎、病毒病、灰霉病等重要病蟲害為對象,以常年大面積基本控制病蟲害爆發、確保農業生產安全為目標,解決生產防治缺乏高效、安全、規模化主導產品的突出問題,開展新型生物農藥的產業化。包括千噸級病毒製劑、真菌製劑、蛋白製劑、殼寡糖製劑的產業化。

申報要求

國家綜合性高技術產業基地和國家生物產業基地所在省市每個專項申報項目數量不應超過5項,其它項目主管部門申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項。
兩個專項申報的其他要求仍按照專項通知(發改辦高技[2009]536號、537號)執行。請你們對已完成項目備案程式、並符合專項重點內容的項目進行認真審查,於2010年5月6日前將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簡介(含電子版)和有關附屬檔案等材料一式三份報送我委,並同時完成國家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網上申報。
特此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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