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企業核定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政策解讀為防止麻黃素流入境外非法渠道,切實規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商務部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台了《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企業核定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企業核定暫行辦法
- 發布單位:商務部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
修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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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什麼是麻黃素?為什麼要制定《辦法》?
答:棄符頸麻黃素是從植物麻黃草中提取的生物鹼,又稱麻黃鹼,也可通過化學合成製得。麻黃素既是一種製藥原料,又是製造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的前體。《辦法》所稱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是指列入《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中的麻黃素、偽麻黃素、消旋麻黃素、去甲麻黃素、甲基麻黃素、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麻黃素類物質及其鹽類,包括原料藥及其單方製劑。
目前,濫用冰毒等新型毒品的人數不斷增多,傳統毒品與新型毒品交叉濫用,成為我國禁毒工作面臨的新問題。1998年12月,原外經貿部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台了《關於加強籃蒸熱奔麻黃素類產品出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了麻黃素類產品出口採取核定企業經營的管理模式。2005年8月國務院公布的《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也沿用了這一制度。為貫徹落實這一制度,進一步強化對麻黃素出口企業的核定管理,細化有關措施,商務部會同公安部、海關總署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台了《辦法》。
申請核定的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炒多碑:首先,從事麻黃素出口的企業必須是符合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的合法對外貿易經營者。
其次,從事麻黃素出口的企業應確保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合法出口,避免流入非法渠道。曾經受到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企業,3年內不得申請核定企業資格;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專門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管理機制並配備專門管理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須具備相關易製毒化學品知識及管理經備巴贈驗。
再次,麻黃素出口企業要有相對固定的原料供詢恥應渠道。這主要是為了鼓勵企業採取科學方式人工種植麻黃草,建立人工麻黃草原料基地,保護天然麻黃草資源,防止濫采亂伐。
核定企業申請和審核需要經過哪些程式?
答:一是企業提交申請和有關材料。核定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商務部發出資格核定通知,企業在通知規定時限內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交符合《辦法》規定的證明檔案。外商投資企業還應提交加蓋聯合年檢通過標識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副本影印件)及企業合營契約或章程、驗資報告、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二是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初審。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自收到企業提交的材料之日起20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初審合格的,要將初審意見及有關材料報宙匙洪槓商務部審定。
三是商務部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進行複審。商務部自收到初審意見及有關材料20日內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和有關專家根據企業基本情況、國內外禁毒形勢、市場狀況及外貿秩序等進行綜合評定,必要時將進行實地考察,核定出口經營企業並公布名單。
核定企業的資格期限是多長?
答: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經營企業名單每兩年核定一次,由商務部以公告的形式公布。設定兩年的資格有效期限,符合人工種植基地設定周期的規律,為新企業提供了準入的可能性,同時也能保證已獲得資格的企業有相對穩定的經營期限,從而在實行動態管理的同時,保證良好的出口經營秩序。
《辦法》頒布後,原有核定企業能否繼續享有核定資格?
答:自《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原核定企業應按照規定重新進行資格核定。在規定期限內未履行相關手續的,取消原核定資格。
有關企業在從事麻黃素出口中應注意那些問題?
答:《辦法》對付槳悼企業出口行為規定了嚴格的監管措施,對產品來源、報關口岸、經營活動記錄及報告、出口程式等作了限制。出口企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關於出口產品來源。核定企業中的生產企業只能出口自產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核定企業中的流通企業只能收購具有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
二是關於報關口岸。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限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口岸報關,並於同口岸實際離境。
三是關於出口經營活動記錄和報告。核定企業須建立專門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台賬,詳細記錄出口經營活動,並保留相關記錄兩年備查;每年3月31日前,核定企業還應當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上年度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情況。
四是關於天然麻黃草出口問題。麻黃草是國家重點保護、管理的野生固沙植物,在保護生態環境和草原資源,防止沙漠化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為保護麻黃草資源和自然環境,國家禁止出口天然麻黃草。
五是關於出口許可程式。出口許可程式嚴格按照《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和《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違反《辦法》規定,將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答:對於以下幾種違法行為,《辦法》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核定企業資格的,商務部依法撤銷其核定企業資格,並可給予警告,或處3萬元以下罰款;違法企業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核定企業資格。
對於違反出口產品來源限制、違反出口經營活動記錄和報告義務、不接受商務主管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的,由商務部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撤銷核定企業資格。
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務部可視情節輕重,撤銷違法企業的核定企業資格。
《辦法》頒布後,原有核定企業能否繼續享有核定資格?
答:自《辦法》施行之日起60日內,原核定企業應按照規定重新進行資格核定。在規定期限內未履行相關手續的,取消原核定資格。
有關企業在從事麻黃素出口中應注意那些問題?
答:《辦法》對企業出口行為規定了嚴格的監管措施,對產品來源、報關口岸、經營活動記錄及報告、出口程式等作了限制。出口企業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關於出口產品來源。核定企業中的生產企業只能出口自產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核定企業中的流通企業只能收購具有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
二是關於報關口岸。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限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口岸報關,並於同口岸實際離境。
三是關於出口經營活動記錄和報告。核定企業須建立專門的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台賬,詳細記錄出口經營活動,並保留相關記錄兩年備查;每年3月31日前,核定企業還應當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公安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上年度麻黃素類易製毒化學品出口情況。
四是關於天然麻黃草出口問題。麻黃草是國家重點保護、管理的野生固沙植物,在保護生態環境和草原資源,防止沙漠化方面起著重要作用。為保護麻黃草資源和自然環境,國家禁止出口天然麻黃草。
五是關於出口許可程式。出口許可程式嚴格按照《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和《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違反《辦法》規定,將受到什麼樣的處罰?
答:對於以下幾種違法行為,《辦法》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以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核定企業資格的,商務部依法撤銷其核定企業資格,並可給予警告,或處3萬元以下罰款;違法企業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核定企業資格。
對於違反出口產品來源限制、違反出口經營活動記錄和報告義務、不接受商務主管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督管理的,由商務部責令限期改正,並可處警告或3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拒不改正的,可撤銷核定企業資格。
違反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商務部可視情節輕重,撤銷違法企業的核定企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