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2014年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預申報工作的通知

關於開展2014年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預申報工作的通知是2014年3月17日前申報的重要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2014年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預申報工作的通知
  • 申報時間:2014年3月17日前
  • 申報材料:屋頂租賃協定複印件
  • 申報條件:能夠儘早開工建設
  • 類型:檔案
簡介,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時間,

簡介

各鎮、開發區(版塊)、相關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及《光伏電站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和《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自2014年起,國家能源局對光伏發電實行年度指導規模管理。為加快分散式光伏發電套用,做好2014年國家分散式光伏發電指標爭取工作,根據省能源局統一要求,現請各鎮、開發區(版塊)、相關部門認真梳理本地區可利用屋頂資源,組織相關企業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預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條件

1、優先支持各類工業園區、開發區整體規模化推進分散式光伏電站建設;利用工商業企業、公共建築屋頂分散建設的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亦可申報;
2、已簽訂屋頂租賃協定;
3、能夠儘早開工建設。

申報材料

1、填報常州市2014年分散式光伏發電項目預申報匯總表(見附屬檔案);
2、屋頂租賃協定複印件;
3、所有書面材料一式三份並加蓋企業公章,並提供電子版。

申報時間

請各鎮、開發區(版塊)、相關部門將相關材料匯總整理後於2014年3月17日前報區發改局能源物資科。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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