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標誌著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初步建立,相關試點工作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

中國保監會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於開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標誌著我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初步建立,相關試點工作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
所謂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因其生產經營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指導意見》鼓勵以下領域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肉製品、食用油、酒類、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液態奶、軟飲料、糕點等企業;經營環節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連鎖企業、學校食堂、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網食品經營單位等;當地特有的、屬於食品安全事故高發的行業和領域。
據了解,在《指導意見》下發之前,浙江、上海、山東等地就已率先通過政府引導的方式開展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地方性試點。以首批獲得批准試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例,其客戶之一就是一家主要面向學校的用餐配送企業。
“學校配餐如果管理不好,後果很嚴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李峰認為,有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後,萬一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以預先支付,給予消費者及時賠付,也能有效轉移和減少企業的風險損失。
對於企業來說,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也是一種信用背書。據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士介紹,《指導意見》將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情況納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體系,企業投保情況也將納入企業信用記錄和分級分類管理指標體系,已投保企業可優先獲得行業專項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指導意見》還提出,各地要充分發揮保險的風險控制和社會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險機構、企業、消費者多方參與、互動共贏的激勵約束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積累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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