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8號)和《雅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雅府發〔2014〕13號),加快推進我市農村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步伐,根據《四川省民政廳關於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川民發〔2015〕108號)要求,現就我市提出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加強老齡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講話精神為抓手,緊緊圍繞“五大發展理念”,按照“深化體制改革,堅持保障基本,注重統籌發展,完善市場機制”原則,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和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全力推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成為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滿足最大多數農村老年人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的重要力量。
力爭到“十三五”期末,全市50%的鄉(鎮)敬老院建立起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以實現老有所養和提高老年群體生活質量為目標,搭建養老服務平台,統籌發展居家養老、機構養老和其他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業,建立覆蓋面較廣、適度普惠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實行普遍性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相結合,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家政、教育、文體等產業相聯動,推動農村養老服務業健康持續均衡發展。
(一)強化規範管理。加強對敬老院轉型升級、建設成為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在管理服務體制方面的改革指導工作,確保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有機構、有人員、有場地。一要統一製作懸掛醒目的“XX縣(區)XX養老服務中心”標牌,辦公場所相對獨立並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設備;二要建立健全社會老人與五保對象共同使用休閒活動場地等公共設施制度,確保社會老人和五保老人和諧相處;三要單獨建立財務收支、經費管理使用等制度,核定後的物價收費標準長期張榜公開;四要聘有專職為農村社會老人開展養老服務的工作隊伍,從事養老護理的人員應具有初級以上養老服務資質,並建立規範的管理服務流程等工作制度。
(二)增添服務設施。充分利用敬老院災後重建後的現有條件和資源,通過院內劃定區域、內部房間調劑、設定標識和物理隔離等措施,讓集中供養的五保對象和社會老人居住、膳食等服務區域相對獨立;增添或更新院內文化娛樂、健身器材、圖書閱覽室、呼叫器等服務設施,防火等消防安全設施設備要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堅持定期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確保其功能正常使用;符合條件的應單獨設立醫務室或護理站,為入住老年人或日間照料老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諮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等養生保健服務,實現“醫養結合”。
(三)拓展服務範圍。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服務範圍原則上以所在敬老院的服務鄉(鎮)為服務區域,有條件的可向周邊無敬老院機構的鄉(鎮)擴展。要堅持在完善養老服務托底措施、確保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的基礎上,重點向有服務需求且無精神病和法定傳染病疾病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獨老人、高齡老人提供養老和護理服務。2016年,開展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的敬老院,社會化代養床位使用率不低於總床位的10%,今後根據實際情況逐年增加。
(四)創新服務方式。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主要通過開展寄養代養、日間托養等有償服務形式,向農村社會老人提供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體育健身等服務,負責對轄區內居家養老、日間照料中心、幸福院等養老服務工作的指導;鼓勵村(居)老年協會、公益慈善等參與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協助民政、老齡部門調查掌握農村老年人基本情況,承接政府購買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等公共服務項目,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獨老人、高齡老人、殘障老年人居家養老提供巡視、購物等基本生活服務。
(五)維護老年權益。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要宣傳動員本地年富力強、有責任心、有愛心的鄉鎮離退休人員、學生、享受社會救助政策且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志願者隊伍,為轄區老年群體普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了解掌握老年群體的願望和訴求,協調做好涉及老年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相關工作;依託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及時排解涉及老年人的矛盾和糾紛。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區)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的要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工作督導。該項工作已納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民生工程目標任務,各縣(區)要切實按照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該項工作穩步推進。
(二)加大投入,落實配套資金。各縣(區)要積極爭取財政配套資金支持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省級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試點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的辦公場所維修改造、設施設備添置及其他需政府購買的社會服務,不得挪作他用。
(三)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區)要廣泛宣傳開展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的意義、政策和條件,提高社會共識度,擴大社會參與面,形成農村老年群體願意入住,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的良好氛圍。要積極扶持發展各類為老服務志願組織,建立為老志願服務登記制度,開展志願者定期服務活動,弘揚敬老、養老、助老的優良傳統。
(四)督促檢查,總結試點經驗。各縣(區)要加強對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督查。市民政局年終將對各縣(區)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建設試點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其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評內容。各縣(區)要認真總結推廣試點工作好的經驗和做法,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不斷提升試點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