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發布了關於開展第二批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工作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第二批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工作的通知
- 發文機關: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農業農村部 中央宣傳部 民政部 法務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農辦、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宣傳部、民政廳(局)、司法廳(局)、鄉村振興局(扶貧辦):
2019年開展第一批全國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工作以來,各示範村鎮積極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為推動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貢獻了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精神,進一步擴大示範村鎮引領作用,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國家鄉村振興局決定聯合開展第二批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加強組織領導
開展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決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重要抓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農村工作部門和農業農村、宣傳、民政、司法、鄉村振興(扶貧)等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合力部署開展好此次創建工作;要以示範創建工作為契機,完善協同推進鄉村治理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各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扶貧)部門要強化統籌協調,廣泛發動各地鄉(鎮)、村參與示範創建,形成創先爭優、百花齊放的生動局面;要深入挖掘、選樹、打造新一批治理特色鮮明、成效顯著的典型,形成帶動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的引領力量。
二、深入推進創建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關於開展鄉村治理示範村鎮創建工作的通知》(中農發〔2019〕7號)確定了示範村鎮創建標準(附屬檔案1)。各地要將開展示範創建與推進鄉村治理政策落實相結合,指導參與創建的鄉(鎮)、村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化村民自治實踐,塑造文明鄉風,推進法治鄉村和平安鄉村建設。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指導各鄉(鎮)、村創新工作手段,運用數位化、積分制、清單制等方式,探索切實管用的鄉村治理路徑模式,不斷提高鄉村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將鄉村治理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促進鄉村產業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矛盾糾紛化解,通過有效治理促進鄉村全面振興。
三、及時組織推薦
在組織開展創建的基礎上,各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扶貧)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照創建標準優中選優,層層推薦遴選治理水平高、效果好的鄉(鎮)和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部門按照推薦名額分配表(附屬檔案2)確定擬推薦的示範村鎮,經公示後於2021年7月30日前以正式檔案將推薦名單和示範村鎮推薦表(附屬檔案3)報送農業農村部農村合作經濟指導司,電子版傳送至信箱。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中央宣傳部、民政部、法務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將組織對各地推薦的示範村鎮進行覆核評審,經公示後予以認定公布。
四、強化示範引領
堅持示範創建與典型引領相結合,在指導示範村鎮創建過程中發掘培育特色突出的鄉村治理好做法好經驗。要加大宣傳力度,結合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和自媒體平台,對典型做法成效進行宣傳報導。適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研討交流、現場參觀學習等活動,不斷擴大示範創建活動的影響力,營造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濃厚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