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的通知

《關於開展“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3年04月02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房〔2013〕2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3年04月02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水平,改善居住環境,著力解決當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全省物業管理工作健康發展,決定今年在全省開展“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以培育物業市場、規範物業服務行為、提升物業服務質量為目標,通過開展“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進一步增強物業管理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物業服務規範化、專業化和標準化水平,努力實現全省物業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提升內容
(一)提高物業管理覆蓋率。各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物業管理工作,要對所有住宅小區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有利於推進舊住宅小區實行物業管理的政策和措施,使物業管理覆蓋率有明顯提高。同時,要積極開展舊住宅小區改善工作,並將改善後的舊住宅小區及時委託給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
(二)開展環境綜合整治。物業服務企業要做好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做到垃圾日產日清,垃圾箱及其周圍定期消毒,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潔;對小廣告、亂貼、亂畫和堆放雜物等現象要積極進行清理,樓梯扶攔、公共玻璃窗等要保持潔淨。
(三)提升秩序維護水平。物業服務企業要完善機動車停車場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序,保持道路暢通;非機動車車輛,做到有固定的停放位置,有條件的應當積極協調,補建必要的腳踏車棚。要不斷完善門禁系統管理,保障出入便捷通暢。
(四)提高設施設備管理水平。物業服務企業要切實加強設施設備管理,制定設施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定期做好保養、檢修工作,確保設施設備處於正常運行和完好狀態。特別要加強電梯和消防設備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其安全。雨水管道和下水管道要及時清掏,住宅小區的道路要及時維修。公共照明要保持完好,亮燈率要達到95%以上。
(五)提高物業服務契約質量。明確的物業服務標準和規範的物業服務契約是做好物業服務的前提和依據。物業服務契約要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規範和完善,確保物業服務標準明確、質價相符。物業服務企業要認真履行物業服務契約,確保服務質量。
(六)提高園林綠化水平。物業服務企業要對園林植物適時澆水、打藥、施肥、修剪,做到園林植物生長良好、造型美觀,無缺株,無病蟲害現象,草坪無斑禿和踐踏痕跡,綠地達到精細化管理水平;水池、水面,應即時清理水中雜物,保持水質清潔衛生,達到國家景觀用水標準;園林水域和其他易發生危險的地段、場所應採取防護措施和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要積極創建園林式居住小區。
(七)開展精品項目創建。繼續推進物業管理示範和優秀項目的創建工作,並將創優達標工作寓於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之中,相互促進,推動物業管理的提升。各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創建全國物業管理示範項目和省物業管理優秀項目。
(八)提高物業服務透明度。物業服務企業要在物業管理項目的明顯位置設定公開欄,將《物業服務契約》載明的物業服務事項、物業服務質量標準、物業服務收費等在公開欄上進行公開。
三、實施步驟
“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共分安排部署、組織實施、考核總結三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安排部署階段(2013年4月15日前)
各設區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本轄區的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實施方案,並將方案於4月15日前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15日—10月31日)
1、設區市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含縣、市、區)的物業管理提升工作,並對企業進行現場指導、檢查、督導,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並予以糾正。
2、物業服務企業要制定本企業“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全體員工參加的動員大會,全面發動、詳細部署,深入開展此項活動。企業制定“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具體實施方案應包括:建立物業服務質量提升標準及完成時限,物業企業一線服務人員業務培訓方案,關鍵服務崗位人員的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技能培訓計畫等。
3、物業服務企業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發放提升年活動倡議書、張貼海報等各種方式營造活動氛圍、擴大活動影響,發動全體員工、廣大業主、協調業主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參與和支持此項活動。
4、物業服務企業要在7、8月份組織一次業主代表、居委會人員參加的,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管理情況的現場檢查活動,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組織人員參加現場檢查驗收,並對管理情況作出驗收評定。
5、各地物業管理部門要搭建平台定期組織物業管理提升年經驗交流會,交流服務創新經驗,適時召開現場會,推動物業服務創新工作深入開展。同時,組織行業發展論壇,深入研究探討物業行業發展中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
(三)考核總結階段(10月1日--12月31日)
各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多種方式對“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進行考核。對成績突出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表彰。對不積極開展活動,管理混亂、服務質量差、業主意見大、存在違規問題的企業給予通報批評或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各市活動開展情況於12月31日前將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提高對物業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的領導,明確責任領導和部門,切實抓緊抓實。要積極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轄區內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的指導及協調工作。同時,要加強對“物業管理提升年”活動的宣傳工作,確保活動順利實施。
(二)加強行業培訓。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根據當地實際需要制定年度物業管理培訓計畫,做好培訓工作。物業服務企業要制定本企業內部培訓計畫,加強對員工的政策及崗位技能培訓,提高服務水平。
(三)加強維修資金管理。要認真落實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法規政策,加強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加快維修資金的辦理速度,確保物業及時維修。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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