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金融支持新疆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正式出台,主要內容,

正式出台

2018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自治區旅發委、新疆銀監局、新疆證監局、新疆保監局聯合制定並出台了《關於金融支持新疆旅遊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金融部門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圍繞推動新疆全域旅遊發展合理調配金融資源,創新金融工具和產品,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為旅遊興疆戰略提供金融支撐。

主要內容

《意見》緊密貼合新疆旅遊業發展規劃,著眼旅遊產業鏈的前端、中端和後端全過程,兼顧旅遊供給與旅遊需求、旅遊生產與旅遊消費,以建立健全旅遊業“全產業鏈”金融服務體系、推進全域旅遊精品建設、推進鄉村旅遊扶貧富民工程、支持中小微企業為核心的旅遊市場主體、支持完善旅遊公共服務體系五大領域為重點,運用“大金融”理念,堅持統籌協調,合力推進、因地制宜,綠色發展、示範引領,創新驅動、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從金融政策體系、金融產品、金融服務、融資機制、金融環境等方面全方位提升金融支持全域旅遊的能力。
《意見》從七個方面提出金融支持新疆全域旅遊發展的具體措施,加強貨幣政策指引和傳導。引導金融機構將低成本金融資源向全域旅遊產業鏈內中小微企業、扶貧產業龍頭企業、合作社、農(牧)家樂等各類經營主體傾斜,積極支持旅遊產業及“旅遊+”產業體系健全;完善全域旅遊信貸管理機制。根據旅遊業發展特點,依據不同承貸主體及其與旅遊產業鏈的關係,制定和細化符合旅遊業經營規律的授信指引和標準;創新開發全域旅遊信貸產品和模式。積極開展景區經營權質押、門票收入質押貸款、林權抵押貸款等業務;通過重點項目支持旅遊龍頭企業補斷鏈、斷點等短板,將分別支持“吃、住、行、游、購、娛”各環節的珍珠式金融零售業務與旅遊龍頭企業全產業鏈集中批發金融服務有機結合,推動旅遊業從分散收費經營到“串項鍊”集中現金流管理過渡。對小微企業及發展旅遊業務的個人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對旅遊相關配套經營的農牧戶(含建檔立卡貧困戶)鼓勵以“經營公司+景點+農戶”“紅色旅遊+扶貧戶”“鄉村旅遊+扶貧戶”等產業帶動模式發放扶貧小額信用貸款;拓寬全域旅遊多元化融資渠道。充分發揮銀行、證券、保險的金融合力作用,結合股權融資、債券融資等,構建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協同推進的旅遊金融支持體系;完善全域旅遊風險保障體系。鼓勵保險機構擴大旅遊保險覆蓋面,創新推出“吃、住、行、游、購、娛”等各環節全覆蓋的綜合性一站式旅遊保險產品,建立和完善全方位旅遊保障體系;提升全域旅遊金融服務的普惠性。提升旅遊消費支付、旅遊企業外匯業務便利性,對持有銀行卡的用戶在特約商戶消費、景點門票購買、道路收費、酒店預訂入住、農(牧)家樂收付、旅遊特色項目遊玩等,給予一定折扣優惠;營造良好的旅遊金融生態環境。鼓勵通過刷卡留痕消費構建“有信可查、守信激勵、失信必究、市場規範”旅遊信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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