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關於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關於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是為公布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發布的公告。由海關總署於2020年5月13日發布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 頒布時間:2020年5月1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5月13日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政策全文,公告附屬檔案,

政策全文

關於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的公告
公告〔2020〕65號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美利堅合眾國農業部關於美國大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美國大麥進口。現將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布(見附屬檔案)。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doc
海關總署
2020年5月13日

公告附屬檔案

進口美國大麥植物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美利堅合眾國農業部關於美國大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輸華大麥(學名Hordeumvulgare L.,英文名Barley)是指產自美國、輸往中國僅用於加工、不作種植用途的大麥籽實。
三、企業註冊
輸華大麥出口、倉儲企業須由美國農業部(以下簡稱USDA)審核。USDA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GACC)提供企業名單。經GACC註冊的企業,將在GACC網站公布。
四、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1.麥類條斑病菌Cephalosporium gramineum
2.燕麥全蝕病菌Gaeumannomycesgraminis var. avenae
3.小麥基腐病菌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
4.麥類殼多胞斑點病菌Stagonospora avenae f. sp. triticea
5.小麥矮腥黑穗病菌Tilletia controversa
6.大麥柱隔孢葉斑病菌Ramularia collo-cygni
7.小麥全蝕病Gaeumannomyces graminis var. tritic
8.闊鼻谷象Caulophilus oryzae
9.斑皮蠹屬(非中國種)Trogoderma spp. (non-Chinese species)
10.黑森癭蚊Mayetiola destructor
11.黑角負泥蟲Oulema melanopus
12.小麥粒線蟲Anguina tritici
13.剪股穎粒線蟲Anguina agrostis
14.豚草Ambrosia artemisiifolia
15.三裂葉豚草Ambrosia trifida
16.細莖野燕麥Avena barbata
17.不實野燕麥Avena sterilis
18.硬雀麥Bromus rigidus
19.匍匐矢車菊Centaurea repens
20.蒺藜草屬(非中國種)Cenchrus spp. (non-Chinese species)
21.南方三棘果Emex australis
22.假蒼耳Iva xanthiifolia
23.毒麥Lolium temulentum
24.刺萼龍葵Solanum rostratum
25.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26.黑高粱Sorghum almum
27.獨腳金屬(非中國種)Striga spp. (non-Chinese species)
28.蒼耳屬(非中國種)Xanthium spp. (non-Chinese species)
29.大麥條紋花葉病毒Barley stripe mosaicvirus (BSMV)
30.小麥線條花葉病毒Wheat streak mosaicvirus (WSMV)
五、產品生產和出口要求
(一)產地管理。
1.USDA應按國際植物保護公約(IPPC)相關標準對小麥基腐病菌(Pseudocercosporella herpotrichoides)和麥類殼多胞斑點病菌(Stagonospora avenae f. sp. triticea)開展監測,及時向GACC報告大麥種植區疫情變化,需重點關注新發植物疫情。
2.USDA應確保向中國出口大麥的企業採取最佳措施,儘可能減少中方關注的有害生物的發生。如GACC需要,USDA應提供以上綜合防治的相關信息。
(二)加工儲運要求。
USDA應確保輸華大麥供應企業在運輸、處置、貯存中採取了最佳措施,例如有害生物管理、甄選供應商、過篩等,以避免大麥攜帶植物殘體、雜質和危險性雜草種子,並確保不帶有土壤。
(三)離境前檢疫、處理和證書要求。
1.輸華大麥出口前須按照國際標準進行熏蒸,採用規範的操作程式防止熏蒸劑殘留對大麥造成污染,以確保不攜帶活蟲,特別是倉儲害蟲,並隨附含有熏蒸內容的官方植物檢疫證書。裝運前,運輸工具必須經過徹底檢查,如發現有害生物或檢疫關注物質,在有害生物或檢疫關注物質被清除,或者更換的運輸工具符合檢查要求前,不得裝運。
2.USDA應在大麥出口前對其進行檢驗檢疫,經檢疫合格後簽發植物檢疫證書,並在附加聲明中註明:“Theconsignment complies with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of Barley from U.S.A. to China, and is free from the quarantine pests ofconcern to China.”(該批貨物符合美國大麥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定,不帶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證書上還應註明出口企業、出口設施(如倉儲企業)名稱及熏蒸處理指標。
六、進境檢驗檢疫
(一)檢疫審批。
1.進口商在簽訂貿易契約前,應取得《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2.輸華大麥將從GACC允許進口糧食的所有口岸進境,
並在符合中國相關植物檢疫要求的指定加工企業生產加工。
(二)證單核查。
1.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是否真實有效;
2.核查是否來自註冊登記的出口、倉儲企業;
3.核查是否附有《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
(三)貨物檢查及監管。
1.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規定,對進境大麥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後,準予入境。
2.輸華大麥的運輸、儲存和加工必須符合中國相關植物檢疫要求。未經加工處理,不得直接進入流通市場,嚴禁作種用。
(四)不符合情況處理。
發現本要求第四條所列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相關貨物經有效的檢疫處理後,準予入境。如無有效檢疫處理方法,則作退回或銷毀處理;發現其他不符合中國進境植物檢疫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如果違規情況反覆出現,GACC將暫停美國相關出口商和美方提供的供貨倉儲企業輸華大麥資質;如果有嚴重違規的情形,中方將依據IPPC指南保留暫停進口美國大麥的權利,直至USDA提供溯源調查結果並已採取適當的整改措施。
七、回顧性審查
根據有害生物的疫情發生動態和口岸疫情截獲情況,GACC將開展進一步的風險評估。必要時,GACC將在USDA的協助下,派檢疫官員赴美,對輸華大麥的有害生物控制、檢驗檢疫管理等情況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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