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明確奉賢區建設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導意見

關於進一步明確奉賢區建設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導意見是一份明確奉賢區建設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導檔案。

意見導語,基本原則,適用範圍,職責和分工,工作要求,

意見導語

為進一步加強本區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明確區級建設管理部門職責,發揮建設管理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的作用,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設交通委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完善本市建設工程管理分工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以及區級各建設管理部門和專業管理部門的職責,結合我區建設工程管理的實際情況,現就進一步明確本區建設工程管理分工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基本原則

本區建設工程實施依責分類管理體制,在區政府的綜合協調下,區級各建設管理部門和相關專業管理部門根據建設工程的立項情況、規模和專業特點,共同對建設工程實施監督管理。本意見所稱依責分類管理,是指建設交通、水務、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綠化市容、民防等專業管理部門對區立項的建設工程項目,按照職責分工,結合各類專業建設工程特點,實施管理。各鎮(開發區、社區)要進一步強化建設工程屬地化管理的力度,落實專職人員,完善建設工程管理網路。各鎮(開發區、社區)城鎮建設管理在業務上接受區級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適用範圍

本區行政區域內的下列建設工程,納入規定的建設程式進行管理:
(一)投資額100萬元及以上的新建、擴建、改建的固定資產投資類建設工程;
(二)投資額100萬元及以上的裝飾裝修工程;
(三)投資額100萬元及以上的非居住類房屋修繕工程;
(四)投資額30萬元及以上的居住類房屋修繕工程;
(五)投資額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城市基礎設施維修工程;私人住宅裝修、農民自建低層住房和搶險救災工程,不適用本意見。

職責和分工

(一)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負責全區工程建設活動的綜合監督管理;負責港口、航道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工程報建後的全過程建設管理。負責城市道路、公路和燃氣設施中小修工程報建後的全過程建設管理。具體負責下列建設工程的報建、招投標監督管理、初步設計審批、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備案等事項的辦理和日常監督管理。1.區立項的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不包括上述工程中已由區水務局、區綠化市容局、區民防辦等按照職責實施的施工許可、安全質量監督、竣工驗收事項);2.裝飾裝修工程;3.非居住類房屋修繕、加固工程;4.居住類房屋中拆除重建、加高加層和增加面積的工程;5.城市道路和公路大修工程;6.燃氣及其附屬設施工程;7.新建、改建、擴建的港口、航道及其附屬設施工程。
(二)區水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區新建、改建、擴建的水利工程初步設計審核、施工圖審查、開工令、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等事項辦理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新建、改建擴建的供水排水工程及其附屬設施的質量安全監督、竣工驗收等事項辦理和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水利、供水排水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工程報建後的全過程建設管理;參與水利、供水排水等建設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
(三)區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區園林綠化及其附屬設施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日常和過程監督管理,負責園林綠化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工程和日常養護、環衛設施維護工程以及景觀燈光、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等市容工程的建設管理。
(四)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區居住類房屋修繕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修繕工程的報建、招投標監督管理、開工審核、安全質量監督、竣工備案等事項辦理和日常監管工作;負責房屋拆除工程建設單位備案、拆除施工企業開工報建等事項辦理和日常監管工作。
(五)區民防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區單獨修建的民防工程、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附建式民防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上述工程的專業施工圖審查、質量安全監督申報、專業竣工驗收備案等事項辦理和日常監督管理;參與本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兼顧防空需要的審核,負責對兼顧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兼顧設防工程)的防護質量監督。

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分工和建設工程不同特點,制定配套實施工作方案,明確管理程式,保證各類建設工程管理機構、管理流程、監管方式和質量安全標準形成體系。
(二)建立和健全統一管理信息平台,各相關部門要建立本部門、本系統的管理信息系統,在統一的管理信息平台上進行管理,實現信息共享。
(三)各部門按照依責分類管理的要求,完成本部門的職能調整,明確具體執行機構, 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保證部門和人員落實,強化行政執法。區級建設管理部門加強對各鎮(開發區、社區)的業務指導。區級建設管理部門之間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管理合力,實現全區建設工程“全覆蓋、無盲區”的管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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