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1年3月18日,環境保護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以環發〔2011〕30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若干意見》。該《意見》分新形勢下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目標要求、深化環境保護軍民融合機制、推動環境保護設施統籌利用、突出環境監測與應急能力建設、促進環保信息人才技術資源共享、加強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組織領導6部分。

自2019年6月13日起,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若干意見(環境保護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檔案 環發〔2011〕30號)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若干意見
  • 成立時間:2011年3月18日
  • 提出單位:環境保護部
  • 性質:政府檔案
發布信息,意見全文,

發布信息

關於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若干意見
環發〔2011〕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遼河保護區管理局,各軍區聯勤部,各軍兵種後勤部,總參三部、管理保障部,總政直工部,總裝後勤部,軍事科學院院務部,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大學校務部,總後所屬直供單位:
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胡主席關於要站在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科學統籌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堅持軍民融合式發展戰略部署的重大舉措,是加快軍事區域和駐地生態環境建設,促進部隊戰鬥力持續提高的必由之路。近年來,國家、軍隊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積極探索,勇於實踐,在駐重點流域區域軍隊單位水污染治理、重大行動任務環境綜合整治、軍事區域生態保護等方面,實施統一規劃、專項投資、同步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為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奠定了良好基礎。隨著國家經濟社會加速發展和軍隊使命任務不斷拓展,軍隊環境保護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必須軍民攜手,下大力改善軍事區域環境質量,促進軍地環境保護整體水平全面提升。

意見全文

現就進一步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新形勢下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目標要求
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探索中國環境保護新道路的部署要求,以國家環境保護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總體要求為依據,以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為準則,遵循統一規劃、資源共享、聯防聯治、同步達標的原則,積極爭取各級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通過政策法規、組織機制、項目規劃和整治行動的融合,不斷完善融合機制,豐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範圍,提高融合層次,實現政策規劃一體化、投資渠道多元化、保障方式社會化、管理機製法制化,努力推動環境保護軍地良性互動、協調發展。
二、深化環境保護軍民融合機制
納入統一發展規劃。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制定環境保護專項規劃,應當統籌考慮軍隊環境保護與建設需要;軍隊有關部門制定有關建設發展規劃計畫,必須將軍事區域環境保護作為重要內容,實行統一規劃、同步實施、整體推進。
建立綜合協調機制。國家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要健全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綜合協調製度,對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綜合決策, 研究制定融合發展的政策措施,明確融合發展的目標任務、重點項目和措施要求;軍區級單位、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環境保護部門,要與駐地省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建立環境保護聯絡員和重大環境問題協調會商制度,省軍區環境保護部門應當及時向所屬軍區級單位環境保護部門和當地駐軍通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軍地環境建設的突出矛盾問題,推動融合發展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實行聯合監管制度。軍隊環境保護工作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環境保護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對國家和地方支持的軍隊環境保護重大專項工程,實行軍地聯合執法監督;對社會化保障的軍隊污染防治設施,實行軍地聯合監督管理。
三、推動環境保護設施統籌利用
統籌環保設施建設。對處於市政公共設施服務範圍的軍事區域污染源,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應當搞好統籌協調,在引接市政管網,以及經費、技術等方面支持軍隊單位做好相關污染防治配套建設。無市政依託的軍隊單位建設小型污染治理設施,應當儘量考慮駐地周邊單位及民眾需要,當地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給予支持。地方放射性廢物處置機構和設施,應當統籌考慮軍隊放射性廢物的貯存和處置。鼓勵社會資金和專業力量參與軍隊環境保護,推動軍隊單位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向社會化和專業化轉變。
實行鼓勵優惠政策。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應當積極協調,將軍隊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納入相關環境保護優惠鼓勵政策範圍;鼓勵軍隊建設廢水和垃圾資源化設施,開發利用清潔能源;對實現廢水、垃圾資源化或改用清潔能源的軍隊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惠及獎勵;國家和地方的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應當在軍隊單位的環保基礎設施、能力建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支援國家生態建設。軍隊單位應當發揮自身優勢和突擊隊作用,按照國家和地方的統一要求,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部隊和民兵、預備役人員,積極承擔重大生態環境民生工程建設任務,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自然保護區管理。同時,要緊緊圍繞建設現代營房,創建綠色營區和生態營區,不斷改善軍事區域和駐地環境質量,繼續當好國家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的排頭兵。
四、突出環境監測與應急能力建設
推行環境監測一體化。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要將軍隊環境監測機構作為重要力量,納入國家和地方監測網路,同步考慮軍隊監測站點建設和監測儀器設備配置;有條件的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要積極支持軍隊醫療污水、生活性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軍隊環境監測機構在做好軍隊環境監測工作的同時,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增強應急監測能力,積極承擔國家和地方重點環境監測任務。駐環境條件特殊、生態環境監測盲點區域內的部隊,應當按照國家專項投資、軍隊建設管理的方式,建立國家重點環境背景監測站點,增強國土環境監管能力。
加強環境應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要將軍隊環境保護和監測力量納入相應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在應急與處置技術、裝備等方面給予支持;軍隊團級以上單位環境保護部門,要加強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環境保護部門應急管理機構的協作,發揮軍隊特色和優勢,隨時做好重大行動任務和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支援。
五、促進環保信息人才技術資源共享
暢通信息報告渠道。軍隊和地方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研究建立軍地環境信息通報制度,創建快捷的信息交換平台,定期通報軍地環境保護政策法規、技術標準,及時報告環境事件應急和環境投訴情況,按照有關規定交流環境監測數據,使軍地雙方及時了解掌握環境信息,為環境保護決策科學化和防治技術最最佳化提供服務。
加強人才交流合作。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在組織考察學習時,儘可能考慮軍隊環境保護人才培訓需要;地方有關環境保護教育培訓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承擔軍隊環保技術和管理人才培養任務。軍隊環境保護部門要積極協調,充分利用軍隊訓練設施和人才資源,採用國家投資、軍隊建設管理、軍民合用的方式,建設環境應急模擬訓練基地,搞好環境應急訓練演練;探索建立軍地聯合培訓、演練等交流活動的工作機制,努力培養軍地通用環保人才。
加快技術成果轉換。軍隊和地方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充分發揮環境保護科研優勢,加大聯合攻關力度,突破環境保護關鍵技術,積極推廣並優惠轉化利用軍地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實用技術,努力提高環境保護技術水平。
六、加強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組織領導
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部門和軍隊有關部門,要站在國家安全和發展戰略全局的高度,把推進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有關規定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內容,健全綜合協調機制,明確責任分工,落實任務措施。要認真學習貫徹環境保護軍民融合式發展的政策法規,及時總結推廣軍民融合的新經驗、新典型,大力宣傳生態文明的新知識、新理念,努力營造有利於融合發展的良好氛圍。
環境保護部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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