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完善省市數字城管系統共享交換數據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完善省市數字城管系統共享交換數據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6年11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完善省市數字城管系統共享交換數據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6〕88號
  • 發布日期:2016年11月17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檔案原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城管局(執法局、城管委)、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進一步提高數字城管運行管理水平,按照《關於印發<河北省數位化城管平台運行評價標準>的通知》(冀建辦城〔2015〕247號)要求和省市互聯互通工作需要,我廳對《關於數字城管系統共享交換有關問題的通知》(冀建城〔2013〕52號)中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完善,形成了《河北省數字城管省市共享交換數據標準》,現予印發執行,並提出如下要求:
一、修改完善省市共享交換數據表結構。請對照《河北省數字城管省市共享交換數據標準(修訂版)》(附屬檔案1,以下簡稱《數據標準》), 11月25日前完成本級數字城管系統共享數據服務的修改。
二、補充完善各市數字城管共享交換數據。請按照《數據標準》,梳理完成本市2015至今數字城管案件上報、立案、處置、結案信息,並共享交換至省廳,11月30日前完成。
三、實現市縣數字城管數據共享交換。各市負責組織所轄縣(市、區),按照《數據標準》將各縣(市、區)數字城管運行數據匯總在市級數字城管系統中,實現對各縣(市、區)數字城管運行情況進行評價,12月15日前完成。
四、建立共享交換系統負責機制。各市指派專人負責監控數字城管前置機和共享交換系統的運行情況,每天進行巡查,一旦出現問題,及時和省廳信息中心聯繫並解決問題,保障省市共享交換的互聯互通。請於11月23日前將《各市數字城管共享交換系統負責人名單》(附屬檔案2)報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附屬檔案:1.河北省數字城管省市共享交換數據標準(修訂版)(詳見河北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2.各市數字城管共享交換系統負責人名單 (詳見河北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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