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快湯陰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加快湯陰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是2014年由湯陰縣人民政府發行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快湯陰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 文號:湯政〔2014〕11號
  • 發布單位: 湯陰縣人民政府
  • 地點:湯陰縣
湯政〔2014〕11號
  湯陰縣人民政府
  關於進一步加快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意見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我縣“文聖”周文王拘而演周易、“武聖”岳飛出生成長、“醫聖”扁鵲懸壺濟世的“三聖之鄉”和“千年古縣”文化旅遊資源優勢,全面加快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步伐,努力把湯陰建設成為國內外知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和旅遊觀光勝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旅遊業的意見》(國發〔2009〕41號)、《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批轉河南省文化產業發展戰略重點方案的通知》(豫政〔2013〕24號)和《安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文化旅遊產業園區基地發展的意見》(安政〔2013〕28號),結合我縣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五園”建設為龍頭,依託羑里城,大力弘揚周易文化,建設周易文化產業園,大力發展周易國學文化游;依託岳飛廟、岳飛先塋、岳飛故宅,大力弘揚岳飛愛國主義精神和忠孝文化,建設岳飛文化產業園,壯大發展岳飛愛國紅色文化游;依託扁鵲廟,大力弘揚中醫文化,建設扁鵲中醫文化產業園,培育發展扁鵲傳統中醫文化游;依託“三河”(湯河、羑河、南水北調湯陰段)、“兩庫”(湯河水庫、琵琶寺水庫),建設湯河休閒觀光園,大力發展綠色生態游、休閒觀光游;依託中華夢幻谷項目,建設大型遊樂園,大力發展休閒觀光娛樂游,努力把湯陰打造成世界性的周易文化聖地、全國性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中原地區的中醫文化養生福地、豫北區域性的生態休閒旅遊勝地。
全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目標是:到2015年,文化產業園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一批重點項目基本完成,現有文化業態水平明顯提升,力爭創建1個國家AAAAA級旅遊景區,全年接待遊客突破50萬人次;到2020年,高標準完成五大產業園建設,扁鵲廟、岳飛先塋創建成為國家AAA級旅遊景區,文化旅遊產業實現集團化、規模化經營,基本形成現代文化旅遊產業體系,打造一批全國知名的文化旅遊品牌,使文化旅遊產業成為全縣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
二、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和目標
(一)抓好龍頭,推進“五園”項目建設
依託文化旅遊資源優勢,以特色主導產業為支撐,全面推進周易文化產業園、岳飛文化產業園、扁鵲中醫文化產業園、湯河休閒觀光園和中華夢幻谷遊樂園項目開發建設,打造全國知名的文化主導型產業園區和省內知名的旅遊主導型產業園區。
1.周易文化產業園項目。以羑里城為依託,以“展示周易文化精華”為主題,在東至文昌路、南至乾坤大道、西至鐵東路、北至坤貞大街範圍內,實施外部造勢、內部造景、整體造城,打造具有商周建築風格,集遺址保護、周易主題公園、周易研究、旅遊觀光及高端住宅於一體的周易文化產業園。
2.岳飛文化產業園項目。以岳飛廟為依託,以“展示岳飛忠孝文化和湯陰民俗文化”為主題,在東至星閣路、南至精忠路、西至向陽路、北至政通路範圍內,結合舊城改造,開發建設岳飛主題歷史文化街區,打造集祭祀、觀光、娛樂、休閒、購物、美食、民俗表演、領略岳飛文化等多種功能於一體的岳飛文化產業園。同時加大古賢岳飛先塋、菜園岳飛故宅開發建設力度,形成“岳飛廟—岳飛先塋—岳飛故宅”愛國主義游線。
3.扁鵲中醫文化產業園項目。以扁鵲廟為依託,以“展示中醫文化為主題”,擴大伏道鎮已有的中藥材種植(特別是艾草的種植)、艾草加工產業,開發旅遊觀光、中醫藥醫療保健、中藥材生產批發等項目,打造集中藥生產、藥膳、針灸、養生、中醫文化展示於一體的扁鵲中醫文化產業園。
4.湯河休閒觀光園項目。以湯河濕地公園、湯河水庫和湯河上游為依託,開發建設水上遊樂場、網球俱樂部、田徑運動場、度假休閒會所、河畔風情街、高檔住宅區、生態農林觀光帶等項目,打造湯河休閒觀光園。
5.中華夢幻谷遊樂園項目。以中華夢幻谷項目為依託,開發建設主題遊樂園、萬國風情街、星級酒店、中央音樂廣場等項目,打造一流的精品遊樂園,讓遊客在湯陰品味千年古縣獨特文化魅力的同時,暢遊遊樂園和夢幻世界 。
(二)整合資源,發展鄉村文化和農業生態觀光旅遊
積極扶持鄉鎮發展農業休閒旅遊,因地制宜打造“花鄉瓦崗,藥鄉伏道,水鄉韓莊,綠鄉宜溝,果鄉任固、五陵,菜鄉菜園、古賢”等特色品牌。深入挖掘白營龍山文化遺址、瓦崗邶城遺址、鄉鎮林果採摘觀光等文化、文物和旅遊資源,開發建設一批鄉村文化旅遊景點。將各地宗教文化如河陽寺(湯河中段北岸)、玄帝廟(菜園鎮東街)、禪教寺(任固鎮南故城村)納入旅遊開發建設體系,形成宗教文化特色旅遊。培育100家投資規模20萬元以上的旅遊快捷酒店和“農家樂”飯店,為發展鄉村文化旅遊和農業生態觀光旅遊提供便利服務。
(三)弘揚傳統,培育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深入挖掘非物質文化資源,對納入管理目錄的13類、1005個項目實施合理保護與傳承,並爭取使更多的湯陰非遺項目成功申報到各級名錄。著力培育“背閣”、“抬閣”、“高蹺”、“剪紙”、“岳家拳”、“岳家槍”、“太極拳”、“太極扇”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跑帷子”等代表湯陰民俗文化的民間藝術,通過資金扶持、獎補激勵等形式引導民間藝術傳人弘揚傳統文化。注重提升民間藝術創作載體,著力打造“五大文化村莊”:木版年畫村—菜園高漢,剪紙村—城關北關,艾灸村—伏道崗陽,帷子舞村—白營西隆化、古賢支村,岳飛文化村—菜園程崗、古賢南周流。創新民間藝術表現形式,在公園、景區、城區主要幹道,通過雕塑、表演等多種形式,充分展示我縣優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千年古縣”文化內涵。
(四)完善配套,提升旅遊綜合服務功能
實施旅遊暢通工程,科學規劃旅遊線路,完善旅遊交通站點、標識等設施,打造“三縱兩橫”循環式旅遊觀光交通網路:依託向陽路,連線羑里城、岳飛廟景點;依託康大線,連線湯河休閒觀光園、琵琶寺水庫等景點;依託任五線,連線任固禪教寺、五陵林果採摘觀光區等景點;依託湯五公路,連線岳飛廟、伏道扁鵲廟、瓦崗邶城遺址和五陵林果採摘觀光區等景點;依託302省道,連線湯河休閒觀光園、白營龍山文化遺址、古賢岳飛先塋、菜園岳飛故宅、菜園玄帝廟和任固禪教寺等景點。加快景區內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景區內游步道、停車場、衛生間、無障礙設施、環境綠化建設標準,交通、電業、水務、通訊等部門要優先安排通往主要景區的道路、供電、供水、通訊等設施。加快文化旅遊信息中心和旅遊集散中心建設,完善星級酒店、文化娛樂、旅遊購物、商務會展、休閒健身等公共服務設施,在賓館、車站、景區等處設定中英文旅遊指示牌、景區推介牌並投放旅遊指南,全面提升城市旅遊接待功能。提高餐飲接待能力,開發以風味小吃為主的地方特色餐飲文化,在向陽路、星閣路等街區規劃開發建設美食一條街,在羑里城、岳飛廟等景區周圍培育一批特色餐飲定點飯店,形成規模化旅遊餐飲中心區,創造宜居宜業宜游宜娛的優良環境。積極組建專業化的旅行社、旅行汽車公司、導遊公司,提升地接能力,全面激活旅遊市場。
(五)擴大開放,強化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支撐
創新思路理念和運營機制,採取“政府主導、企業主體、市場運作、社會參與”模式,加快推進文化旅遊產業項目開發建設,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社會化、經營方式多樣化格局。做好文化旅遊重點項目的篩選、論證和規劃包裝,積極爭取國家、省、市的投資支持。按照市場規律“多輪驅動”,大力實施項目帶動戰略,撬動社會資本和民間資金,鼓勵縣內外各類經濟組織、企業來我縣投資文化旅遊產業。圍繞主導產業開展產業集群招商和產業鏈招商,規劃引進一批關聯度大、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的龍頭型、基地型項目。抓好籤約項目的跟蹤落實,實行招商洽談、項目立項、項目建設全程負責制。積極開展銀企對接活動,協調金融部門對符合條件的文化旅遊企業及旅遊項目,加大融資授信支持,破解發展資金瓶頸。
(六)延伸鏈條,提高文化旅遊經濟綜合效益
豐富旅遊文化娛樂活動和消費內涵,策劃開發觀賞性、互動性、體驗性、參與性強的文化旅遊項目,鼓勵發展娛樂演藝、遊戲動漫、科技創意、會展商務等文化旅遊新業態。大力發展富有地方特色的旅遊商品,對以歷史文化為主題,集設計、生產、加工、展示為一體的文化旅遊商品生產企業,要在資金和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多方調動生產經營者的積極性。依託岳飛廟保護開發項目,建設旅遊購物一條街,重點推出具有濃厚“三聖文化”特色和“千年古縣”城市文化內涵的旅遊商品,如特色剪紙、木版年畫、烙畫、柳編等工藝品和岳飛家酒、雙頭黃酒、小雜糧、空心面、食用菌、伏道艾草、羑里城蓍草等。
(七)強化宣傳,鍛造湯陰文化旅遊產業品牌
把文化旅遊作為推介湯陰整體形象的重要方面,密切結合重大外宣、招商、對外交流活動,全面提高湯陰文化旅遊知名度和美譽度。努力開拓省外旅遊客源市場,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對外宣傳促銷,藉助影視、網路等現代傳媒,重點塑造我縣“三聖之鄉”文化旅遊品牌。與省內外大旅行社聯姻,推出跨區域旅遊線路,促進我縣遊客人次大幅增長。推出文化旅遊形象標識,製作《文化旅遊新湯陰》旅遊畫冊和《岳飛廟景區》、《羑里城景區》宣傳光碟。進一步加強文化旅遊節會開發,將“紀念岳飛誕辰暨岳飛文化節”、“海峽兩岸周易學術論壇暨周易與現代化國際討論會”及“周文王祭祀活動”提檔升級,辦成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力的活動,通過借勢造“市”,形成良好的旅遊效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實施大文化旅遊管理模式,充分發揮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指揮部領導協調作用,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推進重點工作,解決重大問題。各鄉鎮要成立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分指揮部,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文化旅遊開發建設工作,服從縣指揮部統一調度,做到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宣傳。縣直有關部門要樹立一盤棋理念,認真落實職責任務,積極參與、主動服務文化旅遊項目建設。各旅遊項目建設責任單位要有效發揮主導作用,加強統籌協調,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推進項目進度。
(二)加大資金投入
縣財政每年安排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專項資金500萬元,並根據財力情況逐年增加,主要用於旅遊整體形象宣傳、旅遊市場行銷、基礎服務設施完善、景區陳展和景觀建設、旅遊節慶活動、旅遊規劃編制、重點項目扶持、從業人員培訓及相關考核獎勵。旅遊主管部門探索建立創收增收獎懲激勵機制,獎優罰劣,促進旅遊收入持續增長;進一步加強景區旅遊收入管理,確保門票、講解等旅遊收入不流失,增強景區“自我積累、滾動發展”的能力。各鄉鎮也要加大對文化旅遊業資金扶持力度,安排一定的文化旅遊發展經費,支持文化旅遊業發展。
(三)落實優惠政策
全面落實關於加快文化旅遊業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加大對文化旅遊企業的扶持力度。
土地優惠政策:優先保障文化旅遊重大項目用地。對投資規模大、促進經濟發展作用明顯的新增重大文化旅遊項目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使用計畫和城鎮建設規劃,優先使用上級下達的計畫內用地指標,積極實行建設用地指標置換、農用地整理指標折抵等政策;對新上文化旅遊項目,既可使用國有建設用地、集體建設用地,也可按相關規定使用設施農用地,土地使用權可採用出讓、租賃、入股、流轉等多種方式。加強文化旅遊公共設施建設用地保障,對旅遊景區內和文化園區內沒有改變土地性質的綠地或沒有永久建築的公共設施用地,免交城市建設配套費等。
財稅優惠政策:對以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及旅遊信息服務系統開發,生態旅遊及其他旅遊資源綜合開發,旅遊商品、紀念品開發為主營業務的企業,以及旅遊企業購置使用環保、節能、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按相關規定享受減免稅政策。
事業性收費政策:對新建旅遊景區開發、星級賓館建設、旅遊商品開發、旅行社集團及文化開發等大型文化旅遊項目,參照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減免各項行政事業收費,對特大型項目可一事一議。
(四)完善激勵機制
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指揮部制定獎勵辦法和考核細則,對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相關的企業,根據不同情況予以扶持,充分激活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活力。
凡引進重大文化旅遊項目和文化旅遊資源綜合開發項目的中介組織和社會各界人士,參照縣政府招商引資獎勵辦法給予獎勵。
對快捷酒店及“農家樂”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對達到相應級別的,給予頒發證書和標牌。
對新掛牌的國家AAA級、AAAA級、AAAAA級旅遊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對首次被評為國家級旅遊度假區、國家級生態旅遊區的景區,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首次被授予全國或河南省文明景區稱號的景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
對新評定為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並被正式命名掛牌的賓館(飯店),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對三星級升為四星級、四星級升為五星級的賓館(飯店),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10萬元。
對新辦並經營一年以上,營業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旅遊定點商場,從經營之日起,連續三年按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資金不超過10萬元。
鼓勵民間藝人及縣內企業進行文化旅遊商品、紀念品開發生產,挖掘並推出符合市場需求的旅遊商品。凡被列為市旅遊局重點旅遊商品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萬元。
鼓勵縣內企業和個人自主研發並積極參加文化旅遊商品設計評選活動,凡在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舉辦的評選活動中獲一等獎的,一次性獎勵5000元。
鼓勵文化旅遊商品企業積極拓展縣外市場,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指揮部特邀參加文化旅遊商品博覽會的企業,縣財政全額補助攤位費。
鼓勵旅行社組團招徠遊客。年引進到我縣旅遊的遊客人次達到一定數量的旅行社或中間代理商,分層次給予獎勵。
以上各項獎勵,需經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指揮部審核,報縣政府研究同意後方可實施。
(五)強化人才支撐
建立旅遊專業人才引進、調配、培養機制,開闢旅遊形象推介員、專家型優秀導遊員、旅遊專業研究生以上學歷等特殊人才引進的綠色通道,搭建有利於發揮其專業才智的平台。著力提升我縣文化旅遊從業人員綜合水平,通過在職培訓、委託培訓、定向培養、雙向交流等途徑,加快培養高素質的文化旅遊經營管理隊伍、專業導遊講解隊伍。引導景區和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開展合作,在我縣創建文化產業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培養文化旅遊業發展需要的各類人才。鼓勵高端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文化名家以管理方式、技術手段、智慧財產權、創作成果等要素參與經營,對有突出貢獻的文化旅遊人才給予重點表彰和獎勵。
(六)嚴格督導考核
建立完善考核評價、激勵約束和導向機制。縣政府將把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工作納入全縣目標考核體系,與全縣重點工作同步考核,同步獎懲。對文化旅遊開發建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不力導致文化旅遊開發建設工作滯後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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