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0日,浙江省科學技術廳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支撐推動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由義烏市強化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支撐推動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
- 發布單位: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 發布時間:2014年8月20日
檔案印發,意見全文,
檔案印發
各市、縣(市、區)科技局(委),省級有關部門:
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我廳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支撐推動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請義烏市強化領導,明確責任,落實措施,確保順利推進。
浙江省科學技術廳
2014年8月20日
意見全文
浙江省科技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科技支撐推動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義烏市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干意見》(浙委發〔2014〕9號)精神,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在義烏國際貿易綜合改革發展中的支撐作用,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研發和示範套用,提高國際貿易技術創新水平
(一)大力開展電子商務技術攻關與示範。支持以“義烏購”電子商務平台為載體申報國家“863”計畫項目,建立省級電子商務技術創新服務中心,為創建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城市與國家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奠定基礎。鼓勵義烏市參與省級跨境電子商務服務關鍵技術研究與示範招標課題競爭,整合套用各項電子商務技術,打造跨境電子商務高地。
(二)加快智慧物流成果推廣套用。支持義烏市將我省智慧城市示範試點項目、《浙江省智慧城市研究》課題、智慧城市大型專用軟體產業技術創新試點等智慧城市建設領域研究項目取得的先進成熟、適用技術和成果進行轉化套用,加快建設跨境電商倉儲物流中心,創建國家級示範物流園區。
二、提升小商品研發設計水平,促進小商品高端化與時尚化
(一)提升小商品設計水平。充分發揮義烏工業設計中心在小商品設計中的輻射帶動作用,支持義烏市加強與中國美院等國內一流設計機構合作,大力提升本地工業設計機構設計水平,加強數位化設計與仿真、動態設計、協同設計等先進設計技術在小商品中的套用,推動品牌建設與時尚設計相融合,提升商品美觀度與檔次。
(二)加快小商品標準研究制定。鼓勵和支持義烏市行業協會和龍頭骨幹企業牽頭創立重點小商品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支持創建省級技術標準研究創新基地,建設國家日用小商品標準化研究院,促進標準研製和產業發展深度融合。
(三)加強小商品先進適用技術開發。鼓勵各類創新主體加強與科研機構的產學研合作,支持申報各類省級科技計畫項目,加快新材料、新裝備等新興技術在小商品生產中的套用,大力開發高性能、功能性、差別化的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不斷提升小商品技術含量。支持建設省級無縫針織織造產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創建國家無縫服飾及原材料火炬特色高新技術產業基地,打造國內一流無縫針織基地。
三、建設創新載體與平台,構建產業技術創新體系
(一)培育壯大科技型企業。支持做強做大現有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火炬計畫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創新型試點企業,引導行業龍頭骨幹企業創建高新技術企業。新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20家以上,培育省級高新技術企業研發中心6家,省級企業研究院3家,爭取培育省級重點研究院1家,不斷提高科技型企業創新能力,為義烏市傳統產業轉型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支撐。
(二)建設高水平創新載體。支持義烏市開展科創新區規劃建設,在戰略發展規劃編制、目標功能定位研究、高校科研機構引進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積極引導義烏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按省級高新技術園區標準建設。提升義烏市科技創業園孵化能力,在條件符合時,優先認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推薦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繼續實施引進大院名校共建創新載體戰略,深化拓展與中科院、浙江工業大學等省內外高校院所的合作,支持中科院蘭州化物所義烏功能材料中心、浙江工業大學義烏科學技術研究院等6家載體加快建設和發展,為產業創新創造良好條件。
(三)積極推進義烏市技術市場發展。支持設立伍一技術市場公司義烏分支機構,推進技術市場企業化運作,爭取打造成為推動產業技術成果轉化產業化的重要平台。支持義烏技術市場與義烏購等商品貿易平台合作,推動商品貿易與技術貿易協同發展。
四、改善城市生態與商務環境,大幅提升國際商貿城市競爭力
(一)加強環境保護。支持義烏市圍繞“五水共治”工程、霧霾治理等環境問題,設計、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專項、示範工程與科技惠民項目,推廣套用先進適用減排技術、廢棄物處理技術、生態恢復技術成果,改善城市生態宜居環境,提升生活品質。
(二)提高醫療健康保障水平。支持浙江大學附屬第四醫院、義烏市中心醫院、義烏市中醫醫院等醫療機構加強臨床研究,積極主動參與浙江省基層衛生適應技術成果轉化工程與浙江省創新醫療器械產品套用示範工程項目實施,通過省級專家的技術輔導和技術轉移,加強數位化醫療技術、遠程診斷技術的套用示範。
(三)深化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和法務部門的執法協調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委託義烏市開展涉外專利侵權糾紛處理工作。鼓勵加強與其他智慧財產權執法機構的協作,合力構築智慧財產權嚴密監管網路,強化對電子商務尤其是跨境電子商務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支持義烏市創建“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開展市場監管服務體系和智慧財產權管理體系改革。
五、政策保障
(一)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引導義烏市圍繞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目標,結合我省科技體制改革與發展總體部署,改革科技資源配置方式,探索建立面向市場、激勵競爭的創新績效評價機制。推進科技“陽光工程”建設,建立完善科技項目決策、執行、評價相對分開、互相監督的運行機制。推行項目實施和經費使用全程管理制度、經費使用監督檢查制度、追蹤問責制度和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資源管理系統,提升科技資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科技與市場對接機制,推動科技與金融結合,改革財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多方位支持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工作,以科技體制改革激發建設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活力。
(二)加大支持力度。對義烏科技項目、企業培育、科技創新平台及載體建設、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人才及團隊引進培育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結合一城(義烏國際商貿城)、二市(義烏網上商品市場、網上技術市場)、二園(義烏科技創業園、創意園)、六區(義烏科創新區、絲路新區、陸港新區、商貿服務業集聚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建設和發展需要,給予義烏市獨立申報推薦省級科技項目支持和指導。對於在義烏落地實施產業化的省級重大科技項目,以分期補助的形式,省、市共同給予項目研發經費25%的補助支持。支持義烏企業到海外設立、併購研發機構,按收購契約金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於通過網上技術市場交易的項目與技術,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