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核酸採樣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核酸採樣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6月13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核酸採樣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3日
制定經過,內容解讀,

制定經過

2022年6月13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冠病毒核酸採樣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內容解讀

《通知》強調,各地要嚴格核酸採樣人員的資質管理,在現有醫務人員基礎上,將民營醫院、零售藥店、學校醫務室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具有衛生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人員納入採樣人員隊伍,經規範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方可採樣,採樣人員的調配使用儘量不擠占正常醫療資源。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規範,做好核酸採樣的組織、培訓、考核等相關工作,不得通過視頻培訓取代實操培訓。各地要切實加強核酸採樣的質量控制,按照“不培訓不上崗,培訓不合格不上崗”的原則,確保採樣人員操作和行為科學規範。其中,考核內容包括採樣操作、個人防護和感控理論知識等,包括是否能夠正確佩戴口罩,是否能夠正確掌握穿脫隔離衣或防護服的程式,是否能夠規範進行口咽和鼻腔拭子採集操作,是否能夠正確進行手衛生,對環境通風、清潔消毒、醫療廢物規範處置等感染控制方法的了解程度。
《通知》要求,各核酸檢測機構進一步做好室內質控,通過分析檢測試劑的內參數據,監測採樣拭子是否採集到細胞,以反映和改進採樣質量。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核酸採樣現場巡迴抽查。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核酸採樣點的組織管理,指導各採樣點配備足夠的採樣人員、輔助人員或志願者等,合理安排採樣人員排班和休息,提供相應後勤服務,落實關心關愛醫務人員的有關要求,為民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核酸採樣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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