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廣告監管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廣告監管的通知》是河北省工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3月28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廣告監管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2年03月28日
  • 發布機構:河北省工商局
  • 發文字號:冀工商字〔2012〕39號
檔案原文
關於進一步加強廣告監管的通知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來,各級工商部門以民眾反映強烈的虛假違法廣告為整治重點,依法加大查處懲治力度,我省廣告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廣告違法率有所下降,但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在廣告監管中執法不嚴、執法不規範問題依然存在,為切實加強對廣告市場的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法,依法加強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監管力度。要嚴格依照廣告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虛假違法廣告進行查處,各級要及時查處和曝光一批典型違法廣告,警告一批違法廣告當事人。對發布虛假違法廣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廣告主可在一定時期內暫停其發布廣告;對負有責任的廣告公司,限制其廣告經營;對負有責任的媒體單位,可暫停其部分類別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的發布業務,直至取消其廣告經營資格。要嚴格按照《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的虛假違法廣告立案查處,堅決處罰到位。
二、嚴格辦案程式,提高辦案水平。要加大對廣告監管執法辦案人員的教育培訓,使其準確運用法律法規。每個案件從立案、調查到結案都要嚴格法定程式。要嚴格依法收集證據,規範案件調查取證,確保辦案質量,切實做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程式合法。要發揮開展專項整治的優勢,發現案源及時查處。
三、切實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作用,形成執法合力。要加強協作,不斷完善健全廣告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特別是要落實信息通報制度、聯絡員制度和協調會議制度。要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積極協調、督促、推動落實整治措施。加強執法聯動,整合監管資源和手段,綜合運用經濟處罰、行政處理、責任追究等多種措施,協同查辦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四、進一步加強廣告監測。要健全廣告監測機構,充實力量,建立快速、準確、實時、動態的監控系統。同時要注重監測結果的運用,一是廣告監測要形成報告,客觀反映廣告市場的秩序情況,要據此分析廣告違法的特徵和趨勢,有針對性地提出防範措施;二是對廣告監測中發現的違法廣告,要堅決依法查處。
五、進一步加強對媒體的督導。要定期到媒體單位進行指導檢查,指導其建立、健全、完善並認真執行廣告承接登記制度、廣告審查員制度、廣告檔案管理制度、廣告契約管理制度和履行廣告審查制度等一系列基礎管理制度,通過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督促其整改,增強媒體單位自我約束和規範的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廣告審查員及媒體廣告從業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法律素質,切實把好審查關。
六、落實屬地監管責任。要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對廣告市場的巡查和監管。通過加大市場巡查力度,明確監管責任,全面加大對廣告市場的監管力度。
七、建立廣告監管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及時向上級部門上報根據廣告監測及廣告巡查中發現的傾向性、突出性問題以及民眾舉報的重大廣告違法案件。要認真落實省局制定的案件督辦制度,按時上報交辦案件的處理結果。
八、完善案件通報和移送制度。建立廣告案件通報制度,採取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和召開通報會等形式,定期向上級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通報案件查處情況。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廣告違法案件要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及時移送,加大對違法廣告案件當事人的懲處力度,維護良好的廣告市場秩序。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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