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山體公園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2021年11月26日,為有效防控山體公園森林火災,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山體公園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山體公園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
  • 發布單位: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 制定時間:2021年11月26日
通告
一、佳山、雨山、花果山禁止吸菸、野炊、點火取暖、明火照明、祭祀、投放孔明燈、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等一切易誘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二、市城管局安排專人在佳山、雨山、花果山等重要防火區域進行巡查,結合花果山森林防火預警系統等技防手段,及時發現並制止違規吸菸及使用明火等行為,確保防火工作無死角;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者,需在監護人陪同的情況下進入山體公園;
四、凡違反本通告的單位和個人,相關部門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