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府辦明電〔2008〕19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近段時間以來,由於氣溫逐步回升,我縣婁山關、楚米、高橋、九壩、新站、夜郎等鄉鎮連續發生了多起森林火災事故。當前,正值春耕生產季節,農村農事用火等活動較為頻繁,極易引發森林火災。根據國家、省、市要求,結合我縣當前森林防火形勢,為切實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現就做好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
- 性質:緊急通知
- 發布單位:桐梓縣人民政府
- 內容:切實加強森林防火工作
管轄區域,簡介,
管轄區域
簡介
一、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森林防火工作的領導,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加強防範。鄉鎮長為森林防火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責任人,要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當前農村工作的大事來抓。要進一步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把森林防火責任細化到具體責任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層層簽訂責任狀,杜絕森林火災發生。縣林業部門要進一步明確細化護林員的護林防火責任,防火期間,護林員必須堅持在山上巡山護林,真正做到“預防為主”,對不負責任造成森林火災的護林員要堅決解聘並追究責任。
二、各鄉鎮各部門要從確保全縣森林資源安全的大局出發,加大護林防火經費投入。縣林業部門要提前儲備好防火物資,檢修好撲火機具和裝備,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要結合我縣實際組建專業撲火隊伍,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撲火安全放在撲救指揮工作的首位,加強組織指揮,妥善處置火情,嚴防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及時、快速、有效撲救林火,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防止火災擴大和蔓延。
三、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發揮宣傳導向作用,增強民眾防火意識。要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和刷寫標語、豎立碑牌、發放戶主通知書等多種宣傳渠道,加大對森林防火工作的宣傳力度,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家喻戶曉,提高民眾防火意識。要敢於抓住典型火案查處情況公開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四、強化火源管理,切實消除火險隱患,防患於未然。一是加強災前防範,嚴管火源,做好關鍵部位的重要設施的防護工作,對重點林區內墳墓、旅遊等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二是在高火險期,尤其是元宵、清明期間,增加臨時護林人員,加大對重點林區、重點部位和人員活動密集地方的巡護力度,嚴禁攜帶火種進入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實行重點防範,嚴防死守,不留死角,確保萬無一失。三是森林公安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火案查處力度,對違法犯罪分子依法給予嚴厲打擊。
五、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對國有林場和重點林區,要作為重點防範區域,在火險高發期要組織力量巡山守卡,制定嚴格的防火措施,把防火區落實到責任人,嚴禁攜帶火種上山。要按照《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林區野外用火的通告》(第58號)精神,按各自的管護責任區域劃分,切實做好林區護林防火工作,要安排護林人員加強巡護,清除林區內雜草,重點是墳墓周圍的枯枝枯草,特別要加強節日期間的防火封禁工作,嚴防管護區內發生森林火災。
六、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切實做好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林業部門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當前一個時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擺在突出位置抓緊抓好。各鄉鎮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森林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嚴格執行森林火災領導追究制度。在防火期內,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值班調度,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落實帶班領導,杜絕脫崗、漏崗現象,確保信息暢通。各部門要作好宣傳動員和防火準備工作,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根據縣委、縣政府安排,立即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趕赴現場,參與搶險救災。各鄉鎮要安排專人值班,及時上報情況。同時要建立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和調動消防、武警部隊和公安民警等各方面的力量參與預防和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形成工作合力。發生森林火災或相鄰行政區域森林火災時,鄉鎮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要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科學指揮和調度,使森林火災減少到最低限度。要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上報火情,不得漏報、遲報、虛報、瞞報。對工作失職、貽誤戰機,釀成森林火災造成重大損失的單位和責任人員,一經查實,要予以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七、各鄉鎮要認真做好森林防火信息報送工作,必須於每日17:00將本鄉鎮森林防火情況上報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