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的通知》是為了進一步提升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市場主體更好管理匯率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在充分調研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促進外匯市場服務實體經濟有關措施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外匯管理局
  • 發文字號:匯發〔2022〕15號
內容解讀
問:《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麼?
答:隨著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不斷完善,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雙向波動已成為常態。有效管理外匯風險是各類市場主體穩健經營的內在要求,也是國內外市場的普遍實踐。近年來,外匯局緊緊圍繞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持續深化國內外匯市場發展、改革與開放,不斷滿足市場主體需求,在豐富交易工具、擴大參與主體、完善基礎設施、改進市場監管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2021年,我國人民幣外匯市場交易量36.9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3倍。
為進一步提升外匯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支持市場主體更好管理匯率風險,外匯局在充分調研市場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發布了《通知》,從豐富交易工具、完善基礎設施、推進簡政放權等方面,提升外匯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促進外匯市場更好地服務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
問:《通知》為什麼強調金融機構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
答: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作為參與外匯市場的重要主體,是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主體,在微觀層面決定了外匯市場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截至2021年末,國內外匯市場已有124家銀行具有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涵蓋全國各地大中小型和中外資各類銀行。近年來金融機構對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但也要看到,當前部分銀行外匯服務與適應高質量發展、滿足多樣化需求還存在一些差距。
為此,《通知》結合近年來的市場實踐,要求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重點包括:一是持續引導客戶樹立風險中性理念,二是堅持實需原則靈活展業,三是持續提升基層機構服務能力。這既是金融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需要,也是促進自身外匯業務健康發展的需要。
問:《通知》新增外匯市場外匯期權品種,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豐富交易工具是市場主體對深化外匯市場發展的一個主要需求。2005年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以來,外匯局堅持實需交易、風險可控、市場導向原則,由簡單到複雜、由基礎到衍生,逐步增加外匯市場交易品種。目前,國內外匯市場已形成涵蓋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普通歐式期權及其組合)的衍生品產品體系,2021年交易量22.6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6.5倍,為市場主體管理外匯風險提供了重要支持。
期權已成為企業使用較多的一種外匯套保工具。2011年國內外匯市場推出普通歐式期權以來,交易量逐年增加,2021年銀行對客戶外匯市場期權交易量3446億美元,占銀行對客戶外匯衍生品交易總量的26%。根據市場調研情況,此次支持金融機構開展普通美式期權、亞式期權兩類新產品業務。一方面,這有利於豐富市場主體交易工具選擇,進一步滿足靈活、多樣化的外匯套保需求;另一方面,現有普通歐式期權市場已培育多年,新增產品總體上符合企業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水平。未來,外匯局將根據市場需求,繼續穩步推動國內外匯市場產品創新。
問:為什麼要支持銀行完善自身外匯風險管理?
答:銀行作為一類市場主體,開展外匯業務、跨境投融資時也可能產生外匯敞口。《通知》明確銀行對於自身項下黃金進口、利潤、資本金(營運資金,政策性注資除外)、直接投資等幾類常見業務形成的外匯敞口,可按照實需原則運用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這既便利銀行有效管理自身外匯風險,促進銀行業穩健發展,也有利於豐富外匯市場供求,提升外匯市場深度和廣度。
問:《通知》擴大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範圍的主要考慮是什麼?
答:2010年,外匯局推出合作遠期結售匯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與具備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且展業條件較好的金融機構合作為客戶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近來年,合作遠期結售匯業務一直保持穩步發展,成為服務縣域地區中小微企業的重要舉措。《通知》在現有業務基礎上,增加合作辦理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最佳化市場準入和業務管理,有利於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外匯風險管理。
問:《通知》在推進外匯市場相關業務辦理便利化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近年來,外匯局持續推進簡政放權,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這次發布的《通知》,繼續推進外匯市場相關業務辦理便利化。一是簡化銀行辦理合作衍生品業務的市場準入管理,將合作銀行分支機構開辦業務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前報告;二是簡化銀行資本金本外幣轉換管理,對於符合條件的業務取消事前審批;三是取消銀行貴金屬業務匯率敞口平盤備案,允許銀行自行辦理平盤;四是支持外資銀行在國內經營和發展,為資本金結匯提供便利化安排。
引導金融機構持續加強服務實體經濟外匯風險管理的能力建設,充分回響企業對外匯服務的需求。截至2021年末,國內外匯市場已有124家銀行具有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涵蓋全國各地大中小型和中外資各類銀行。《通知》提出持續引導客戶樹立風險中性理念,堅持實需原則靈活展業,持續提升基層機構服務能力。
豐富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類型,新增普通美式期權、亞式期權。目前,國內外匯市場已形成涵蓋遠期、外匯掉期、貨幣掉期和期權(普通歐式期權及其組合)的衍生品產品體系,2021年交易量22.6萬億美元,較2012年增長6.5倍,為市場主體管理外匯風險提供了重要支持。其中,期權已成為企業使用較多的一種外匯套保工具。外匯局將根據市場需求,繼續穩步推動國內外匯市場產品創新。
完善銀企服務平台,提升外匯市場基礎設施服務水平。支持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完善銀企服務平台,實現企業電子化多銀行詢價、交易和全流程管理,降低企業交易成本,便利企業外匯交易和風險管理。
擴大合作辦理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範圍,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更好服務中小微企業外匯風險管理。2010年,外匯局推出合作遠期結售匯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金融機構與具備人民幣對外匯衍生品業務資格且展業條件較好的金融機構合作為客戶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通知》在現有業務基礎上,增加合作辦理人民幣外匯掉期業務,最佳化市場準入和業務管理。
支持銀行完善自身外匯風險管理,允許銀行基於實需原則辦理自身項下匯率敞口套保。銀行作為一類市場主體,開展外匯業務、跨境投融資時也可能產生外匯敞口。《通知》明確銀行對於自身項下黃金進口、利潤、資本金(營運資金,政策性注資除外)、直接投資等幾類常見業務形成的外匯敞口,可按照實需原則運用人民幣對外匯衍生產品進行套期保值。
“近年來,外匯局多措並舉積極支持企業做好匯率風險管理,包括深化外匯市場發展,增加政策供給和保障;加強市場宣傳和培育,引導企業樹立匯率風險中性理念,完善匯率風險內部管理機制;引導降低企業交易成本。”王春英說,今年一季度,企業利用外匯衍生品的規模同比增長29%,外匯套保比率較2021年全年提高4.2個百分點。下一步,外匯局將積極支持企業匯率風險管理,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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