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擬定的《2015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計畫》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轉發市住建委《2015年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 配套設施建設計畫》的通知
一、建設要求
(一)政府機關停車場、政府公共服務視窗停車場,按照不低於停車位10%的比例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專用車位。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停車場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二)綜合交通樞紐、公交保養場、首末站、計程車服務中心,建設一批公車、計程車專用充換電設施。
(三)各區建設1座不低於500停車位(充電樁)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充電停車場,或合理選擇多處布點(建設總量不低於500個充電樁),包括在規模達100車位以上的經營性停車場、新建社會停車場、大型商業區停車場等處選址試點建設。
(四)市供電公司建設不少於10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13處換電工位及200個充電樁。
(五)鼓勵現有已規劃建設停車設施的居住小區、新建居住小區配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
二、重點任務
(一)政府機關停車場、政府公共服務視窗停車場共有約1700停車位,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計畫建設170個充電樁和專用車位。2014年已完成10個,2015年完成剩餘160個。
(二)在綜合交通樞紐、公交保養場、首末站、計程車服務中心,市交通集團2014年已建設公車充電樁788個、計程車充電樁284個、充換電站3座,2015年建設完成公車充電樁1487個、計程車充電樁466個。
(三)2015年各區建設1座不低於500停車位(充電樁)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充電停車場,或合理選擇多處布點(建設總量不低於500個充電樁)。
(四)市供電公司需建設不少於10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13處換電工位及200個充電樁,2014年已完成6座新能源汽車充換電站、5處換電工位及119個充電樁,2015年完成剩餘任務。
三、保障措施
(一)實施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扶持政策。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在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方面予以支持,其需新增建設用地的,可按公交設施或電力設施等辦理規劃、土地劃撥、立項等手續。為公車、計程車服務的充換電設施應儘量結合現有公交場站、公共停車場建設。
(二)實施充換電配套設施資金補助政策。中央、省對我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建設給予的獎勵資金,全額用於相關設施建設。市、區(含開發區、園區)按照“市、區分擔”原則,對我市充換電服務運營商建設的充換電設施費用給予補貼,各自給予的補貼不低於建設費用的15%。
(三)建立工作監督考核機制。各區、各有關部門及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合作,強化落實,保障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的計畫目標和時序進度順利完成。對未按要求履行職責或工作推進不力的,責令整改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附屬檔案: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計畫表
附屬檔案
南京市新能源汽車充換電配套設施建設計畫表
序號 | 責任單位 | 任務內容 | 2015年時序進度 | 備註 |
1 | 市市級機關管理局 | 在政府機關停車場、政府公共服務視窗停車場,建設170個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和專用車位 | 完成160個 | 其中,新城大廈地下停車場5個、台城大廈停車場5個 |
2 | 市交通集團 | 在綜合交通樞紐、公交保養場、首末站、計程車服務中心,建設一批公車、計程車專用充換電設施 | 完成公車充電樁1487個、計程車充電樁466個 | 分布在江南出租公司、綠博園、蓮花村、沙洲、大橋南路、馬群、天潤城、楊莊公交場站等 |
3 | 玄武區 | 各區建設1座不低於500停車位(充電樁)的新能源汽車專用充電停車場,或合理選擇多處布點(建設總量不低於500個充電樁) | 完成500個充電樁 | 由區負責分解任務 |
4 | 秦淮區 | 由區負責分解任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