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貫徹落實《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的意見》的實施方案》是2015年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 目標任務
根據《意見》要求,我市中小企業系統從2015年開始用三年時間,通過有組織的培訓確保6萬名在崗從業人員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其中:2015年1.2萬人,2016年2萬人,2017年2.8萬人。
二、 培訓對象
全市中小企業技能崗位中的中、青年在職職工(45歲以下)。重點培養中、高級人才。
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區域內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科技創新和技術進步的實際需求,確定職業和培訓等級,組織落實培訓生源,交由培訓機構開展培訓,按計畫、有步驟地依託培訓機構、職業院校,採取在崗培訓、脫產培訓、崗位練兵等多種方式,確保完成培訓和取證任務。(附屬檔案1)
三、 實施機構
承擔全市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的機構應具備相關培訓資質,開展培訓前,需向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提出申請並備案,納入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後,方可開展培訓。(附屬檔案2)
有條件的企業可自行組織培訓,申請技能鑑定前,需向所在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供參加鑑定人員名單備案。
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對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機構進行業務指導,督導各培訓機構嚴格按照流程開展培訓,按季度統計培訓進展情況,及時了解和掌握培訓進度、工作情況。
四、方法步驟
(一) 動員部署
組織召開天津市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工作動員會,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領導對此項工作進行政策解讀,由市中小企業局對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工作進行部署,下達中小企業技能培訓任務,提出具體工作要求。
(二) 制定實施方案
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深入企業調研情況,加強宣傳引導,充分調動廣大中小企業和職工參加培訓的積極性,儘快制定符合本區縣中小企業實際的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實施方案,根據企業涉及的職業種類、數量,按培訓職業(工種)、培訓等級組織好培訓生源,做好培訓計畫。(附屬檔案3)
(三) 確定培訓機構
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根據所制定的培訓計畫,儘快與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對接,確定培訓機構,簽訂協定開展培訓。
(四) 實施培訓
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各相關培訓機構要按照市人力社保部門規定的培訓流程,做好各個環節的銜接,積極組織開展好培訓工作。(附屬檔案4)
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機構開班前,將開班申報表報所在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案蓋章後,憑備案表向所在區縣人力社保部門進行開班申報和補貼費申報。其中,市和區縣人力社保部門所屬職業培訓機構、高職院校直接向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申報。開班後,培訓機構應按規定向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申報技能鑑定。企業於開班後一個月內,持《企業培訓津貼申請表》向市人力社保部門(地址:河東區九經路25號)提出企業津貼申請。培訓機構按規定完成培訓,組織培訓人員到相關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進行考試鑑定,按鑑定合格人數,經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門審核和公示,將培訓補貼撥付給培訓機構,將培訓津貼撥付給企業或個人。
五、培訓補貼政策
參加《目錄》所列職業和等級培訓,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享受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和職工培訓津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培訓補貼,其中企業轉崗、就失業轉換人員一年內可享受兩次培訓補貼。不同職業相同等級最多可享受兩次培訓補貼,晉升職業資格等級享受培訓補貼次數不受限制。
企業職工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培訓成本100%培訓費補貼;取得高級工及以下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照非常緊缺、緊缺、一般緊缺不同程度,分別給予培訓成本100%、90%和80%的培訓費補貼。(附屬檔案5)
企業組織職工帶薪參加脫產、半脫產培訓,按照職工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給予培訓津貼,企業和職工各享受50%;企業職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培訓的,按照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給予培訓津貼,津貼發放給職工個人;企業職工自學的,由企業負責申報技能鑑定,參加全市統一考核鑑定,按照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給予培訓津貼,津貼發放給職工個人。培訓津貼標準按照職工取得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級分別為:初級工和專項職業能力1000元;中級工1500元;高級工2000元;技師和高級技師3000元。
六、組織推動和保障
(一)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天津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局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領導小組,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推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尉永久局長擔任,副組長由任鵬副局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服務體系發展處王君剛處長擔任辦公室主任,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負責同志戴賀蘭秘書長任副主任,成員單位包括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同志。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成立本區縣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組織機構,負責本區縣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組織實施工作。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技能人才培訓的重要意義,制定好本區縣的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實施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目標任務的落實。要協調做好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機構、自行培訓的企業同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本區縣人力社保部門的銜接,推動培訓工作按計畫及規定程式進行。(附屬檔案6)
(三)建立考評制度。各區縣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落實好工作任務,確保工作進度,按時報送工作進展情況(附屬檔案7、8)。市中小企業技能人才培訓領導小組每季度聽取各區縣主管部門、市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的情況匯報,並組織實施專項督查,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此項工作要納入各區縣年終績效考核,每年年底對全年的培訓工作進行考評,通報工作進展情況,確保全市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畫的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