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第295號)

《關於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第295號)》是知識產權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2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變更業務用章及相關表格書式的公告(第295號) 
  • 發文字號:知識產權局公告第295號
  • 成文日期:2019年02月14日
  • 發布單位:知識產權局
檔案全文
根據中央機構改革部署,國家知識產權局原專利複審委員會併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整合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不再保留專利複審委員會、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
為確保智慧財產權審查業務工作平穩有序運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機構調整後專利、商標審查工作將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名義開展,原專利複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機構名稱不再使用。
涉及原專利複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業務辦理程式不變。尚未辦結的事項由繼續行使其職權的新機構辦理,已發出的通知書/書式、作出的行政決定、簽訂的各類協定繼續有效。
二、機構調整後原專利複審委員會、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業務印章停止使用,統一啟用新的業務印章。新業務印章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具體業務類型組成,業務用章變更清單見附屬檔案1。
三、機構調整後專利、商標審查工作中涉及到的請求類表格/書式和發出類通知書/書式中統一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代替原專利局、原商標局、原專利複審委員會、原商標評審委員會及原商標審查協作中心。新啟用的審查業務請求類表格/書式清單見附屬檔案2。
2019年3月1日起申請人可以登入以下網址下載使用修改後的請求類表格/書式。
四、新業務用章和請求類表格/書式將於2019年4月1日啟用,同時舊業務用章和舊請求類表格/書式停用。
五、機構調整後負責專利複審、無效案件審理的新機構辦公地址不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西路9號銀谷大廈10-12層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複審和無效審理部。
負責商標註冊審查的新機構辦公地址不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負責商標爭議事宜的新機構辦公地址不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茶馬南街1號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特此公告。
附屬檔案:1.業務用章變更清單
2.新啟用的審查業務請求類表格書式清單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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