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試行)》已經2014年9月30日商務部第2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5年1月5日起施行。本規定已於2021年5月10日被商務部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試行)
- 序號:2014 年 第 6 號
- 部長:高虎城
- 廢止時間:2021年5月10日
- 實施時間 :2015年1月5日
《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試行)》已經2014年9月30日商務部第2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5年1月5日起施行。本規定已於2021年5月10日被商務部廢止。
《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試行)》已經2014年9月30日商務部第29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15年1月5日起施行。本規定已於2021年5月10日被商務部廢止。2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規範經營者集中附加限...
經營者集中一般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的契約自由行為,經營者可以通過公平競爭、自願聯合,依法實施集中,擴大經營規模,提高市場的競爭能力。但由於經營者集中有可能導致排除和限制競爭,所以各國政府都對經營者集中進行政府管制。我國採取事...
第二十五條 市場監管總局通知經營者需要對經營者集中附加的限制性條件進一步評估的,經營者可以提出中止計算審查期限的請求。市場監管總局認為確有必要的,應當同意中止請求並作出中止計算審查期限的決定。市場監管總局完成評估並將評估結果通知...
(三)違反經營者集中審查決定。包括但不限於經營者集中被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後未遵守限制性條件、經營者集中被禁止後仍然按照原計畫實施集中等。(四)經營者集中未達到申報標準,但有證據證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
第四條 經營者集中未達到本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但有證據證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要求經營者申報。第五條 經營者未依照本規定第三條和第四條規定進行申報的,國務院反壟斷...
經審查,市場監管總局對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依法無條件批准,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依法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或者予以禁止。 第八條 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調查 經營者集中達到申報標準,經營...
第十五條 對於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的經營者集中,商務部應當對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履行限制性條件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應當按指定期限向商務部報告限制性條件的執行情況。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未依限制性條件履行規定義務的,商務部...
為規範經營者集中附加資產或業務剝離限制性條件決定的實施,根據《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我部制定了《關於實施經營者集中資產或業務剝離的暫行規定》。公告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公告 2010年 第41號 現予公布,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資料不準確,需要進一步核實的;(三)經營者申報後有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七、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結束,由反壟斷局將審查決定書面通知申報人。禁止經營者集中的決定或者對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決定向社會公布。
《指引》提出六類需重點關注的經營者集中情況,對是否申報以及何時申報經營者集中,以及申報代理人、申報材料等提出了相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審查認為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將被附加限制性條件批准或被禁止。《指引》...
(一)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交易時在價格之外附加不合理費用的,以所收取的全部不合理費用作為違法所得。 (二)經營者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在交易價格等交易條件上實行差別待遇的,以...
《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的指導意見》是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9月29日。檔案全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以下簡稱《反壟斷法》)、《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經營者集中...
(六)要求交易相對人附加其他不合理的限制條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禁止濫用智慧財產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徵求意見稿)第十一條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不得在行使智慧財產權的過程中,對條件相同的交易相對人實行差別待遇。工商...
2014年3月,中辦和國辦共同印發了《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的意見》(中辦發[2014]22號),提出為推行科學文明的餐飲消費模式,餐飲企業不得設定最低消費額。《辦法》中明確規定禁止設定最低消費,這有利於規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
第十六條 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經營者集中審查應當考慮反壟斷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因素和智慧財產權的特點。根據涉及智慧財產權的經營者集中交易具體情況,附加的限制性條件可以包括以下情形:(一)剝離智慧財產權或者智慧財產權所涉業務;(二)保持知識...
(二)決定廢止《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12號)。(三)決定廢止《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商務部令2011年第6號)。(四)決定廢止《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條件的規定(試行)》(商務部令2014年...
(一)經營者未按照規定提交檔案、資料,導致審查工作無法進行;(二)出現對經營者集中審查具有重大影響的新情況、新事實,不經核實將導致審查工作無法進行;(三)需要對經營者集中附加的限制性條件進一步評估,且經營者提出中止請求。自...
(3)附加決定。對不予禁止的經營者集中,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決定附加減少集中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的限制性條件。對上述決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壟斷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