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是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下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
- 頒布時間:1948年1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央軍委
《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是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下發的檔案。
《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是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下發的檔案。檔案內容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下發《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將全國各大戰略區部隊進行統一整編,規定軍的番號排列數目為70個...
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番號的排列,分為統一排列和非統一排列兩類。番號的確定、授予、變更和撤銷,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組織編制管理的規定,以命令形式公布。部隊番號屬於軍隊機密,僅限於內部掌握使用。世界各國軍隊的部隊番號基本形式大體相同。
朱元璋在占有江南地區後開始整編軍隊,規定每10個士兵組成1個“小旗”,5個小旗組成1個“總旗”,兩個總旗組成1個百戶,10個百戶組成千戶,5個千戶設1指揮。建立明朝後根據劉基的“軍衛法”建議,各省設都指揮使統轄駐軍,以下分設衛...
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任務和要求,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發出《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關於野戰部隊的規定是:(1)野戰部隊的序列,軍以上設野戰軍和兵團兩級。依情況需要,軍及獨立師,或分隸於兵團,或直屬於...
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軍委於1948年11月1日作出《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指出:人民解放軍分為野戰部隊、地方部隊和游擊部隊三類。野戰部隊的“野戰軍現時分為四個,以地名區分,即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北野戰軍(第一野戰軍)、中原...
部隊前身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4兵團前身為解放軍東北野戰軍(後編為第四野戰軍)的一部分。1948年11月1日,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發布《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對於野戰軍下轄兵團,給東北的次序是第12至17兵團。當時遼瀋戰役接近...
1949年2月5日,中原野戰軍遵照中央軍委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和部隊番號的命令,改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劉伯承任司令員,鄧小平任政治委員,張際春任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李達任參謀長。野戰軍轄第3、第4、第5兵團,共9個軍。第...
詳細規定 遼瀋戰役結束後,東北野戰軍主力入關作戰。為了避免不同野戰軍的部隊之間出現番號重疊,便於大部隊協同作戰。遵照中央軍委1948年11月1日頒布的《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和1949年1月15日《關於各野戰軍番號改按序數排列的決定...
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全軍步兵的組織編制和番號得到統一。一般按軍、師(旅)、團、營、連、排、班序列,採用“三三制”編組。裝備在戰爭年代主要靠繳獲而來,初期部分步兵還使用冷...
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 中央軍委關於改變野戰軍番號致各軍區、各野戰軍電 中原野戰軍關於部隊番號改編的命令 四大野戰軍和華北軍區首任軍長名錄 後記 參考書目 作者簡介 葉青松,浙江青田人,1987年11月入伍,曾在福建基層部隊工作...
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 中央軍委關於改變野戰軍番號致各軍區、各野戰軍電 西北野戰軍關於部隊番號改編的命令 四大野戰軍和華北軍區首任軍長名錄 後記 參考書目 作者簡介 葉青松,浙江青田人,1987年11月入伍,曾在福建基層部隊工作...
1949年2月1日,遵照中共中央軍委1948年11月1日頒布的《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和1949年1月15日關於各野戰軍番號改按序數排列的決定,西北野戰軍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彭德懷任司令員兼政治委員,張宗遜、趙壽山任副司令員...
根據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的任務和要求,中央軍委於1948年11月1日發出《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規定地方部隊的建制屬於軍區系統。軍區分四級。與中央局同級並受其領導者為第一級軍區(即大軍區),有五個,以地名區分,...
1948年11月1日,中央軍委發出《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及部隊番號的規定》,對全軍的組織編制、番號作了統一規定。1948年11月21日,中央軍委對外開始使用“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名稱。1948年11月6日至1949年1月10日,華東野戰軍、中原野戰軍...
解放戰爭,任晉冀魯豫軍區第六縱隊司令部參謀處處長,鄂豫軍區第四軍分區副司令員,1949年2月5日,中原野戰軍遵照中央軍委1948年11月1日,關於統一全軍組織和部隊番號的規定,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野戰軍。六縱改為第二野戰軍第12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