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關於組織開展全國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暨技工院校招生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1]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勞動保障局:
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內容主體
一、宣傳名稱
全國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暨技工院校招生宣傳周
二、宣傳時間
2011年5月7日至5月13日,共7天時間。
三、宣傳主題
深入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充分發揮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促進就業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四、宣傳內容
(一)中央領導對加強技工教育發展重要講話精神及國家對職業教育發展的方針政策。主要包括:胡錦濤總書記視察廣東省珠海市高級技工學校重要講話精神;張德江等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加強技工教育發展重要講話;《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
(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方針政策。主要包括:黨和國家領導人就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重要講話;《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務院關於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國發[2010]36號);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6]15號);2010年全國人才工作會議有關精神;高技能人才地位作用;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重大意義和作用;國家和地方在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表彰、保障,資金投入等方面的政策。
(三)技工院校改革發展政策與成就。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大力推進技工院校改革發展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57號)以及國家有關加強技工院校改革與發展的相關政策。
2.近些年來,技工院校改革發展情況。主要是:技工院校培養技能人才服務經濟發展情況;技工院校開展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勞動力、退役士兵等職業培訓促進就業情況;技工院校教學改革成果,以及技工院校招生、辦學、就業等方面情況。國家和各地圍繞技工院校改革發展制定出台的各種優惠政策。如,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國家示範校建設項目、國家助學金髮放、“金藍領”工程等。
(四)技工院校培養目標與辦學特色。主要是:技工院校專業設定、教學計畫大綱、課程設定、校企合作、教材開發、畢業生就業、技工院校一體化教學改革、通用職業素質訓練以及辦學實力、教學設施設備、基礎建設和校園文化等。
(五)優秀高技能人才典型事跡。主要包括:優秀高技能人才,尤其是兩批中國高技能人才楷模、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享受國務院和地方政府特殊津貼高技能人才的成長經歷、突出成績、先進事跡,對企業生產效能提高和產品質量提升的貢獻等。
五、宣傳方式
(一)舉行啟動儀式。在宣傳周伊始,各地要舉行隆重熱烈、節儉實效的宣傳活動啟動儀式,邀請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以及行業、企業、技工院校及相關媒體參加,為宣傳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開展媒體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輿論宣傳工具,圍繞技能成才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進行大力宣傳。主要採取:新聞播報、新聞發布、專題對話、絕招絕技展示、公益廣告等形式進行電視宣傳;新聞播報、政策解答、專題採訪等形式進行廣播宣傳;主題文章、採訪學校等形式進行報刊宣傳;線上訪談、線上調查等形式進行網際網路宣傳。有條件的地區,還可藉助公交、樓宇中數字媒體進行宣傳活動。
(二)開展集中宣傳。將2011年5月7日至8日(雙休日)定為“全國技工院校統一招生諮詢日”。依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工作平台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本區域內各技工院校,在公共場所統一舉辦“諮詢日”活動,散發宣傳小冊子、張貼宣傳畫、製作展板、現場解答問題等,對技工院校進行全方位宣傳。
(三)開展專題宣傳。組織有突出貢獻的優秀技能人才進行專場報告會;邀請獲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進行專題講演;舉辦技工院校或技能人才培養成果展覽會等,在全社會營造技能就業,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圍。
(四)開展現場宣傳。組織舉辦校園開放日活動,組織生源集中的中學教師、校長和初高中學生實地參觀學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學、農村鄉鎮召開家長和學生座談會;各技工院校要製作本校宣傳冊、各省(區、市)要編寫本省(區、市)技工學校名錄宣傳冊,並在城鎮和農村廣泛散發,指導學生報考技工院校等。
(五)開展校企對接宣傳。組織部分技工院校與當地知名企業進行校企對接專項活動宣傳,開展現場簽約,推進深層校企合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宣傳周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掛帥,請當地有關部門參加,成立宣傳周活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並給予專門經費和人員支持。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高質量完成宣傳周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制定實施方案。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各技工院校要針對2011年生源變化特點,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活動既轟轟烈烈地開展,又能收到扎紮實實的成效。各省(區、市)要結合本通知精神和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宣傳提綱和具體工作方案,並於4月22日前報我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三)突出宣傳重點。各地要參考本通知所附宣傳口號,結合地區實際情況,重點宣傳國家和本地區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高技能人才典型、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成就、技工院校辦學特色和就業情況等,提高全社會對技能人才的認可程度。要特別加強對農村地區和勞動力輸出量較大地區的宣傳,引導更多農村青年讀技校、學技能。
各地要及時總結活動成果和經驗,並於5月17日前將活動總結報我部職業能力建設司。
附屬檔案:全國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暨技工院校招生宣傳口號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附屬檔案
全國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暨技工院校招生宣傳口號
一、沒有一流的技工,就沒有一流的產品。
二、技能型人才在推進自主創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發展技工教育,培養技能人才,服務經濟發展。
四、技工院校是培養技能人才的搖籃。
五、上技校,學技能,當技師,做貢獻。
六、我學技術我成長,我有技能我驕傲。
七、辦好技工院校,服務經濟,服務就業。
八、發展技工教育,促進技能就業。
九、提高素質能強國,學好技術好就業。
十、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大力發展技工院校。
十一、尊重勞動,崇尚技能。
十二、一本資格證書,一項職業能力,一個就業機會。
十三、職業資格證書,技能就業憑證。
十四、技能就業,技能成才。
十五、大力促進技工教育發展,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
十六、實施人才強國和擴大就業發展戰略,促進技工教育又好又快發展。
十七、堅持高端引領、多元辦學、內涵發展辦學之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技工教育培養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