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新型城鎮化省級引導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新型城鎮化省級引導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是由湖南省財政廳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於 2015年4月10日聯合發布的檔案。

為進一步提高我省城鎮化水平,根據《關於加快新型城鎮化推進城鄉一體化的意見》(湘發〔2012〕6號)和《湖南省新型城鎮化建設引導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湘財建〔2014〕4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建設工作重點,現就申報2015年省級引導專項資金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1、申報範圍。根據《湖南省新型城鎮化建設引導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當前我省新型城鎮化建設實際,引導資金主要用於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型城市、防災避險公園、城市立體綠化、節水型示範城市創建、污泥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分類、餐廚垃圾處理、老城區雨污分流改造、集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整體推進、農村危房改造整體推進示範、規範農村建房示範、漁民上岸安居工程示範、傳統村落保護髮展示範、建築節能示範等。
2、申報數量。每個市州限報10個項目(要求至少報3個縣域內村鎮項目)。具體項目安排數量視評審情況確定,不搞平均主義。
二、申報程式
1、項目單位按隸屬關係向市州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申請。各市州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本通知要求,組織項目單位編寫項目引導資金申報方案,進行預審後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直單位項目直接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
2、省住房城鄉建設與財政部門對申報項目材料進行會審,並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現場考察。
3、省住房城鄉建設與財政部門組織專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三、申報要求
1、各市州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合行文向省財政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分別提交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書。
2、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書編制內容:
(1)項目基本情況:項目名稱,項目必要性與可行性,總體目標,主要內容及需解決的重點問題,預期效果,項目立項檔案(或相關依據)。
(2)項目實施情況:實施方案和主要措施,技術先進性與科技含量評價,當前實施進度,項目完成時間。
(3)資金籌集情況:投資總額及籌資來源構成,地方配套政策及配套資金,目前資金實際到位及資金使用管理等情況。
(4)施工單位情況:項目施工單位名稱,資質證明,法人及主要負責人情況。
(5)其他有關情況。
3、請各市州主管部門認真對待項目申報工作,嚴格把關,儘量推選優良項目上報,不符合支持方向的項目不予受理。
四、申報時間
申報材料於2015年4月28日前分別報省財政廳經建處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計畫財務處(項目現場考察和專家評審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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