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通知

國科外字〔2013〕219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各有關國際科技合作部際協調機製成員單位: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是我部科技援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工作管理辦法》(國科外字[2011]266號)、《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國科外字[2011]267號)和《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承擔單位資質認定辦法》(國科外字[2011]268號)的有關規定,現將組織申報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通知
  • 聯繫人:莊  嘉
  •  郵  編:100045
  • 時間:2013年8月30日
申報原則,申報重點領域,申報和立項,申報及截止日期,聯繫方式,

申報原則

(一)請各地方、各部門根據《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管理辦法》的要求和申報條件,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在取得我部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資質的單位中徵集、遴選和推薦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
(二)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申報立項總原則是:堅持從國家利益出發,體現國家意志、政府間合作性質及科技援外特色;緊密圍繞科技援外的整體部署,以增強開發中國家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為目標,培養開發中國家技術人才,傳授先進適用技術,促進開發中國家的科技水平提高、科研能力建設和產業技術進步,促進我與開發中國家的科技合作與交流;配合我與開發中國家科技夥伴計畫、政府間科技合作、重點科技援外項目及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工作,積極宣傳和展示我國科技發展的成就、水平和經驗,促進重點科技企業和科研機構走出去。
(三)辦班形式為國內辦班。
(四)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和鼓勵具備資質的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鼓勵具備資質的單位根據實施政府間合作項目、科技援外項目和履行參加國際組織義務的需要申報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培訓班可定向招收來自某一區域(如東南亞、中亞等)的學員,但不能限定於一兩個特定國家。

申報重點領域

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以成熟適用技術為主體、兼顧高新技術、科技政策與管理三類項目進行支持。申報領域繼續以農林業、資源、環境、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信息、加工製造、醫療衛生及其他民生領域和科技政策與管理等領域為重點。

申報和立項


申報項目由各歸口管理單位向我司排序推薦。歸口管理單位是指申請單位所隸屬的國務院各有關部門主管國際科技合作的有關司、局,或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局以及部分中央企業。
申請單位須在科技部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網上管理系統上認真填寫申請書(格式見附屬檔案),經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和歸口管理單位預審通過後線上列印,加蓋本單位和歸口管理單位公章(一式三份),由歸口管理單位正式行文函報我司(請直接寄至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
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包括全額資助和部分資助兩種資助方式。為擴大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的影響力,擬試點對部分雖未列入全額資助計畫、但曾長期連續舉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且積累較好培訓基礎的申請單位以僅撥付培訓費(不含食宿及其他費用)的形式予以部分資助。各申報單位在填寫項目申請書中“申請單位意見”一欄時,請明確說明如申報的項目未能列入全額資助計畫,是否同意接受部分資助。

申報及截止日期


申報截止日期為2013年9月20日。
請申報單位在收到通知後儘快完成線上申報。請各歸口管理單位務必在2013年9月20日17:00點前登入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項目網上管理系統批准並提交推薦的項目,過時系統將關閉。

聯繫方式


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司 綜合與計畫處
聯繫人:莊 嘉
科技部中國科學技術交流中心 國際人才與培訓處
聯繫人:霍宏偉 肖 軼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路54號401室
郵 編:100045
附屬檔案:2014年度開發中國家技術培訓班申請書格式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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