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第八期省級專項資金切塊南京項目的預備通知

太湖流域各有關區發展改革局,市各有關部門:根據《江蘇省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省級專項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從今年開始,太湖治理省級專項資金採取省級統籌和切塊地方相結合的方式安排。根據今年市政府確定的太湖治理總體目標和有關工作部署,按照省《實施方案修編》項目安排進度要求,我委會同市有關部門啟動太湖治理第八期省級專項資金切塊南京項目安排工作。為抓緊時間組織地方項目申報工作,先行下發預備通知組織申報材料的準備工作,現對材料的準備和下一步申報的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範圍和申報單位
(一)項目申報範圍
本次項目申報範圍為《實施方案修編》及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標責任書中的項目。具體申報範圍為列入本次《八期項目方案》的項目類別(見附表1),同時要求地方申報工作應加強與市主管部門銜接。
第八期資金安排項目時間範圍為2013年在建項目,以及前期準備工作充分並能在2014年年內開工建設的項目。
(二)項目申報單位
市級項目由市主管部門負責統一申報。各區項目由各區組織申報,經各區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由發改部門組織財政部門、太湖辦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初審,並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各區材料匯總至區發改部門統一上報市發改委。
二、申報條件
太湖治理專項資金項目應組建項目法人,明確項目建設(實施)單位,落實項目責任主體。基本建設類項目應當按國家基本建設管理規定,履行相應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
工作任務類項目應具備相應的批准手續。屬於治理或應急性工作任務,需有市政府或市有關部門按省政府要求進行計畫安排的有效檔案,對經過市政府批准的應急性項目任務,應明確項目完成的期限,需地方投資部分,應同時提供地方籌資方案。
區級項目責任主體為項目所在地行業主管部門,市級項目責任主體為區級行業主管部門。
專項資金不支持沒有環境效益的景觀、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內容,不支持新建企業的污染治理項目,不得用於監管機構及相關部門的人員經費、公用設施等與太湖水環境改善不直接相關的其它項目內容。
三、申報材料
各區及市有關部門申報項目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以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為單位,分別提供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附表3)。
(二)分項目的省級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附表2)。
(三)申報項目應提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原則上均應由相應資質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資金申請報告應達到國家發改委或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編制深度要求。
以獎代補或按已完工工作量補助的項目需提供資金申報報告。
屬於同一申報主體、單項投資在100萬元以下的同類項目,可由區為單位組織合併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資金申請報告,單項分析論述,集中論證審批。
(四)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審批、核准或備案)檔案及其它附屬證明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准檔案,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或備案檔案;
2、城市規劃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選址意見(適用於城市規劃區域內需新增用地的投資項目)
3、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適用於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項目);
4、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審批意見
5、項目單位法人證書、營業執照複印件或政府部門批准設立的項目建設(實施)單位檔案;
6、配套資金證明,包括合法有效的地方配套資金承諾檔案、銀行貸款承諾檔案、企業自籌資金承諾檔案等,資金方案與投資計畫應當平衡,其中需要地方財政配套投資的應當徵得同級財政部門同意並出具書面檔案;
7、在建、已竣工項目同時提供項目中標通知、施工採購契約、已完成工作量證明;竣工項目同時提供竣工驗收報告;
8、以削減污染物為主要目標的竣工項目,應提供所在地環保主管部門所屬環境監測站出具的水質檢測報告或所在地環保主管部門出具的污染物削減證明。
9、其他需要提供的檔案(如示範工程項目提供測試結果、專家論證意見等)。
10、在建或已竣工項目應提供已完成投資證明檔案:主要指項目竣工決算報告、審計報告或相關票據。
11、各類項目具體的申報材料要求詳見附屬檔案1
(五)項目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內容和附屬檔案真實性負責,並出具相應的聲明檔案。
上述檔案報送時能夠提交原件的應當提交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由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確認與原件一致的複印件。項目申報材料應匯總成冊(1式2份)上報,同時遞交與申報材料原價一致的電子版本材料(包括掃描件及圖片等),以便歸檔查證。
四、申報和審批程式
(一)申報審核程式。按前期審核的基本程式,本期資金項目安排的建議方案經市政府批准後,由市發改委牽頭組織太湖流域各區進行申報。各區項目由地方發改部門集中匯總上報,市發改委對上報材料符合性條件進行集中初審,再按項目類別會同市有關部門進行專業性審查和會審。
通過會審並匯總的項目,由市發改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進行核查,並根據核查結果對項目作必要的核定和調整,最後由市發改委提出項目安排計畫並報送市財政廳核撥。
(二)時間進度安排。專項資金項目建議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後,組織申報、審核、核查和計畫安排的整個工作擬今年九月份完成,今年項目分批安排下達。
(三)加強對地方的指導。為抓緊前期工作進度,市各有關部門需對今年項目需求進行摸底和指導。各地要結合今年的目標責任書,初步選定相關項目,落實好地方配套資金,做好項目申報準備。
(四)上報項目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兩份及電子版合集,同時報送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電子版(附表3)。
(五)申報截止日期初定為7月底。
附表:
附表1:2014年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第八期省級專項資金切塊南京項目申報範圍(初稿)
附表2:2014年太湖水環境綜合治理八期省級專項資金項目-單項工程項目申請表
附表3:2014年省太湖水污染治理專項切塊資金項目(任務)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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