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二批廣西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是廣西科學技術廳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第二批廣西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的通知》
- 編號:桂辦發〔2012〕41號
- 發布者:廣西科學技術廳
- 發布時間:2014年5月21日
- 截止時間:2014年6月26日
基本信息,申報對象,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報送流程,
基本信息
各市科技局,自治區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廣西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桂辦發〔2012〕41號)的精神,搭建高層次科技創新平台,加強產學研合作,引進高層次創新團隊,培養創新型人才,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創新型廣西建設,我廳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與院士的合作,為院士來桂開展工作搭建平台, 充分發揮高端智力資源推動我區經濟轉型發展的積極作用,提高我區科技創新能力和水平,經研究,決定開展第二批廣西院士工作站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申報對象
在廣西行政區域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區內從事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套用推廣等工作,運營狀況良好且 與國內外院士及其團隊有合作基礎和意向的企事業單位。
申報條件
(一)申請建站單位在廣西註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二)申請建站單位能為院士及其創新團隊進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條件及其它後勤保障,且有穩定的經費支持。
(三)申請建站單位與相關領域1名及以上院士簽訂院士工作站共建協定。
(四)申請建站單位與院士及其創新團隊簽有明確的科技項目合作協定(契約)或雙方有明確的、實質性的科研合作項目或成果轉化任務。
(五)申報單位制定了3年以上院士工作站建設與運行規劃和具體方案。
(六)申請建站單位擁有專門的研發機構、配套的研發設施和一支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研發團隊,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
(七)自治區主席院士顧問依託單位,已經與院士建立科研合作關係的單位,八桂學者設崗單位,國家萬人計畫依託單位,自治區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建設依託單位,國家及自治區級重大項目第一承擔單位,可優先考慮設站。
申報材料
(一)申請建站的企事業單位請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院士工作站建站申報書》(附屬檔案1)。
(二)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資質證書等證明材料複印件;院士工作站共建協定;科技項目合作協定(契約)或科研合作項目或成果轉化任務等證明材料;院士工作站建設與運行規劃和具體方案;支撐說明申報單位現有科研基礎及技術創造性、創新性等證明材料;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送流程
(一)符合條件的單位自願申報,填寫《廣西壯族自治區院士工作站建設申報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所有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八份(電子文檔傳送到指定信箱),於2014年6月20日前報送各市科技局或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
(二)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在規定期限內,交由自治區有關主管部門或設區市科技主管部門組織初審後於6月26日前報自治區科技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