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13年
- 發布單位: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中央編辦)
- 文號:中央編辦發[2013]22號
2013年,根據中央編辦印發的《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轉由中國證監會統一監管,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促進私募股權基金髮展的政策措施。為進一步規範私募股權基金管理,理順相關...
中國基金業協會備案意即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
一方面,為貫徹落實《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於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3]22號)、《中央編辦綜合司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管理職責問題意見的函》(編綜函字[2014]61號)和為《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提供操作性管理規則,確立符合私募基金行業...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簡稱“《私募條例》”)是由國務院法制辦、證監會起草,於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間公開徵求意見的條例。旨在進一步規範私募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者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私募條例》在2018、2019、2020年均被列入證監會年度立法工作計畫。2023年6月16日,...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關於私募投資基金服務機構登記 申請開展私募基金份額登記、估值核算、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的機構,應參照《服務辦法》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要求,通過“私募基金服務業務登記系統”填報登記材料,系統路徑為【略】。因系統改造需要,2017年 5月2日,協會將正式公布系統填報說明材料,並開放系統填報...
3.關注銀行存款、未上市企業股權、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信託計畫等業務領域投資,穿透識別存在向關聯方或關聯方指定方違規提供融資、質押擔保、輸送利益、轉移資產的行為;4.風險資產長期未計提減值、長期不處置不報告,通過續作等方式遮掩資產風險、延緩風險暴露的行為。(三)鼓勵保險機構股東、董事、監事、員工等利益相關...
(五)華西證券富順營業部職責:負責配合縣政府排查清理通過網際網路開展股權眾籌業務的有關風險,對界定為證券、基金、期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相關的網際網路活動牽頭進行整治。 (六)中國人壽富順支公司職責:負責指導排查清理網際網路保險的有關風險。 (七)縣工商局職責:負責會同金融管理部門開展互聯...
(八)規範發展私募投資基金業務。要按照不同類型投資基金的本質屬性,規範業務定位,嚴禁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展債權類融資業務.四、切實做好風險防控 (一)深入排查風險隱患。有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系統深入排查影子銀行活動的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切實做到心中有數。地方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業歸口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
3.各類投資基金。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推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府對私募股權基金出資的標準和規範。區財政局負責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工作,會同區發展改革局及區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財政性資金出資發起設立或參股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