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布全省2006年度部分工種(職業)工資價位的通知

《關於發布全省2006年度部分工種(職業)工資價位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發布全省2006年度部分工種(職業)工資價位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 發文字號:冀勞社[2007]22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
為了加快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工資巨觀調控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基礎性調節作用,指導企業深化分配製度改革,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制度的通知》(勞社發〔1999〕34號)要求,在統計調查和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現將全省2006年部分工種(職業)的工資指導價位予以發布,供參考。
一、工資指導價位制度是以市場為基礎的企業工資分配巨觀調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發布工資指導價位,國家將巨觀調控意圖作用於市場,進而影響企業的工資分配,實現工資分配巨觀調控由直接調控向間接調控過渡,由調控工資總量向調控工資水平轉變。其目的是將工資分配的市場供求決定機制引入企業工資分配,指導企業合理確定勞動者個人的工資水平和各類人員的工資關係,為企業和職工雙方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提供依據,同時,減少勞動力市場供求雙方的盲目性,提高勞動者求職的成功率和勞動力市場運作的整體效率,引導勞動力的合理、有序流動,調節地區、行業之間的就業結構,使勞動力價格機制與勞動力供求機制緊密結合,構建完整的勞動力市場體系。
二、本次發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共涉及274個工種(職業)。調查範圍為全省11個市城鎮企業。調查內容為2006年度企業相關工種(職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調查行業主要集中在採掘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及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其他等13個行業。
三、本次工資指導價位的調查方法,是以市為單位按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由高到底排序後等距抽樣,樣本企業按調查表要求填寫相關工種(職業)2006年工資收入,由勞動保障部門將同一工種(職業)全部調查數據從高到低進行排列,將數列中前5%數據的算術平均數作為高位數,中間5%數據的算術平均數作為中位數,後5%數據算術平均數作為低位數,向社會發布。
四、本次發布的工資指導價位,信息主要來源於企業,反映了不同經濟發展地區、行業和不同經濟效益企業的工資現狀。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和企業要對目前發布的工資指導價位有一個正確認識,處理好工資指導價位與工資指導線及企業工資分配製度改革的關係,並研究探索通過勞動力市場取得工資價位信息的方式方法,儘快把工資分配的市場機制引入企業工資分配。
五、工資指導價位發布後,各市要將其在當地職業介紹場所公布,可商請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責任部門: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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