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

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為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戰略部署,環保部門應對中央政策支持、符合擴大內需要求的建設項目加快審批,切實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效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部
  • 時間:2008
  • 類別:國家法規
  • 編號:環辦〔2008〕95號
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
環境保護部
環辦〔2008〕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計畫單列市環境保護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解放軍環境保護局:
當前,全球經濟成長明顯放緩,國內經濟面臨嚴峻挑戰。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戰略部署,環保部門應對中央政策支持、符合擴大內需要求的建設項目加快審批,切實提高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效率。但近期發現,一些地方存在片面追求審批速度、放鬆對“兩高一資”等項目的環境管理或盲目下放環評審批許可權等問題。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做好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增強服務意識。
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應對當前經濟形勢作出的各項決策部署,加快轉變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理念。對符合國家拉動內需重點投資方向、滿足環保準入條件的項目,要縮短受理時間。除“兩高一資”項目重點評估外,其他項目簡化評估,加快審批,切實做好服務。同時,對不符合環保準入要求的項目要嚴格把關,正確處理好服務與把關、當前和長遠、效率和質量、巨觀和微觀的關係,利用當前的有利時機,推動“兩高一資”行業污染減排和結構最佳化調整,鼓勵一批帶動行業技術進步、促進結構和布局調整的重點項目快速建設。
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嚴格按照2008年10月1日實施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2號)確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級,不得隨意更改。
(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級審批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和調整分級審批時,應充分考慮建設項目的性質和環境影響程度,對有色金屬冶煉及礦山開發、鋼鐵加工、電石、鐵合金、焦炭、垃圾焚燒及發電、製漿、化工、造紙、電鍍、印染、釀造、味素、檸檬酸、酶製劑、酵母等污染較重的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檔案應由省級或地市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不得簡化手續下放審批許可權。
(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要求,合理確定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時限,對環境影響較大的項目應保證充分的論證時間,確保審批效果和質量。嚴禁片面強調服務和效率,不切實際縮減或限定審批時限。
三、加強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和對投資拉動的引導。
(一)對符合環保要求,涉及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重建等有利於擴大內需的項目,特別是國家重點項目,要開闢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綠色通道”,推動項目儘快落地、儘快開工、儘快形成實物經濟工作量。
(二)嚴格控制“兩高一資”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要充分認識我國部分行業發展中存在的結構不合理、盲目擴張等問題,把當前經濟放緩、市場疲軟當作落實節能減排、參與巨觀調控、調整產業結構、推進循環經濟、促進清潔生產的機遇,通過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壓縮或關停一批“兩高一資”項目,杜絕已被淘汰的項目以改造、投資拉動等為名恢復生產。對“兩高一資”項目和低水平重複建設從嚴控制,嚴格把好環境關,防止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成長。
二○○八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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