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關於申報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是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2015年2月9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申報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 發布單位: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
各有關單位:
為了更好地推動全市以國際化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促進在京高科技企業、大學院所等機構利用全球資源開展國際化創新,提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水平,近期將啟動今年(2015年)北京市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申報和認定工作。
現就此次申報、認定和後續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原則
1.認定方向。被認定基地需符合北京市總體發展需求、主要產業領域和重點空間布局。對多個申報單位能在產業鏈上下游形成較高關聯度、在空間布局上形成相對聚集的,將優先予以認定。
2.認定主體。重點突出企業主體地位,企業基地在全部被認定基地中占比達70%以上。鼓勵大學、院所與企業聯合申報,將優先予以認定。
3.認定類型。按照國際科技創新與產業園區類基地、國際科技聯合研究中心及示範類基地、國際技術轉移第三方機構類基地等三種主要基地類型分別進行申報、推薦、評審與認定。
二、認定標準
1.合作方向。所屬領域和所處位置須符合北京市重點發展需求、產業領域和空間布局。
2.合作條件。申報單位須具備充足的國際合作資金、通暢的對外合作渠道和國際化的人才團隊。
3.合作模式。與外方的合作機制具有創新性、典型性和可複製性的將優先予以認定。
4.合作成效。通過國際合作取得重要研究進展和產生重大經濟效益的將優先予以認定。
三、評審安排
1.評價指標。在具體評審中按國際合作的方向性、模式創新性、合作資金、合作渠道、人才團隊、合作成效等6個方面進行評價。
2.評審分組。根據國合基地申報情況,原則上按申報基地的類型、申報單位開展合作所屬的領域(如生物醫藥、高端裝備等)進行分組。
3.評審專家。在邀請相關領域技術專家和國際合作專家的同時,為給後續工作打好基礎,還將邀請來自科技部國際合作司、國家開發銀行、外國專家局等方面的專家作為評審或旁聽評審過程,從科技、合作、金融、人才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估。
北京市科委國際合作處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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