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是為了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9年6月印發的指導意見。
2019年6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於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全面推開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
《意見》指出,要按照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總體要求,遵循經濟領域人才資源開發規律,堅持服務發展、科學評價、以用為本,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健全完善符合經濟專業人員職業特點的職稱制度,為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
《意見》強調,要健全制度體系,增設正高級職稱,智慧財產權、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職稱名稱直接以專業命名,其他專業在職稱名稱後標註;動態調整專業設定,對現有經濟專業,及時整合、取消、增設、合併。要完善評價標準,以專業能力為核心,科學確定評價內容,滿足不同層級、不同行業經濟專業人員的評價需求。完善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誠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要創新評價工作機制,初、中級實行以考代評,副高級實行考評結合,正高級一般實行專家評審;建立同行專家評審制度,推進社會化職稱評審工作;職稱評審向優秀經濟專業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經濟專業人員傾斜。要最佳化職稱評審服務,加強高級職稱評審服務平台建設,鼓勵藉助信息手段為經濟專業人員申報高級職稱評審提供透明、高效、便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