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民用航空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民航局印發《關於深化民用航空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民航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
《意見》指出,深化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完善評價標準,創新評價機制,進一步暢通飛行技術人員職業發展通道,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飛行技術人員,為推進新時代民航強國建設提供人才支撐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強調,要健全制度體系,增設正高級職稱,名稱為正高級飛行員。要完善飛行技術人員評價標準,堅持把品德放在評價飛行技術人員的首位。充分體現飛行技術人員職業特點,破除“四唯”傾向,注重考察飛行技術人員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實踐性,論文不作為飛行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進一步淡化學歷、獎項等要求,突出評價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要創新評價機制,豐富評價方式,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進一步健全評審會工作程式和評審規則。要促進職稱制度與用人制度的有效銜接。堅持以用為本,實現職稱評價結果與飛行技術人員聘用、考核、晉升等用人制度的銜接。要改進服務方式,進一步最佳化管理服務流程,推進職稱評審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職稱證書網上查詢驗證。
《意見》指出,要充分認識飛行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高度重視改革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民航局負責政策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職能做好相關工作。要突出職稱評審公益性,加強評價能力建設,強化自我約束和外部監督,嚴禁社會組織以營利為目的開展職稱評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