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化新時代檢察對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

最高檢印發《關於深化新時代檢察對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檢察機關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化新時代檢察對口援助工作的若干措施
  • 發布單位:最高檢
內容解讀
《措施》共8個部分28條內容,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新時代黨的治藏治疆方略,深入貫徹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中央民族工作會精神和中央關於對口支援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緊緊圍繞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提出“以強化業務發展為重點,以提升隊伍素質為根本,以建強基層基礎為關鍵,以信息技術為支撐,統籌推進檢察業務、幹部人才、教育培訓、檢察文化、信息科技、資金項目‘六位一體’援助工作”的目標任務,要求承擔援助任務的22個省級檢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全力支援西藏、新疆、兵團和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族民眾聚居州縣、贛南原中央蘇區等檢察機關。
《措施》強調,堅持以補短板、強弱項為目標,精準開展檢察業務援助。強化司法檢察理念引領,實化業務援助,大力推進業務“雲指導”,集中開展專項業務幫扶。最高檢每年組織赴受援檢察機關開展業務調研1至2次,全面梳理業務短板和疑難問題,按業務條線抽調骨幹組成巡迴指導辦案組,針對性開展專題業務指導。
《措施》強調,堅持以發揮“傳幫帶”作用為著力點,深化幹部人才援助。探索實施長期人才援助模式,完善人才雙向交流機制,注重發揮援助幹部作用,加強援助幹部管理保障。援助幹部原則上由受援省、市級檢察院統籌集中使用,充分發揮援助幹部特長,通過現場指導、“大兵團作戰”、上提“會診”、研討式指導辦案、巡迴授課、“組團式”幫扶等形式,對受援檢察院進行常態化針對性業務援助。
《措施》強調,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創新實戰化教育培訓援助。建立教育培訓資源共享機制、創新教育培訓援助模式、加強培訓基地建設。堅持以交往交流交融為載體,大力豐富檢察文化援助。開展黨建工作結對共建,推進地域特色檢察文化交融互鑒,加強檢察文化陣地建設,加大宣傳工作援助力度。堅持以智慧型化運用為抓手,持續拓展信息科技援助。支持智慧檢務建設,深化“組團式”技術援助,加強檢察技術支持。堅持以開源節流為原則,紮實推進資金項目援助。積極爭取中央和地方政策支持,抓好重點項目資金援助,規範援助資金使用管理。
《措施》強調,全國支援西藏、新疆等受援地區發展,是黨中央的重要戰略決策,也是檢察機關的重大政治任務。要不斷加強、改進新時代檢察對口援助工作的組織領導,壓緊壓實援助責任,聚力解決困難問題,健全援助工作機制,加大督促指導力度。《措施》還細化明確了全國檢察機關對口援助結對關係,實現受援地區檢察機關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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