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推進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2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5部門以建人〔2012〕200號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健全機制、完善措施;夯實基礎、注重實效;創新思路、豐富內涵;加強領導、紮實推進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推進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發布時間:2012年12月14日
檔案事由,具體意見,健全機制、完善措施,夯實基礎、注重實效,創新思路、豐富內涵,加強領導、紮實推進,

檔案事由

關於深入推進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
建人〔2012〕2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建設交通委)、文明辦、教育廳(教委)、總工會、團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文明辦、教育局、工會、團委,山東省建管局,中央管理的建築施工企業:
2007年原建設部會同中央文明辦、教育部、全國總工會和共青團中央印發《關於在建築工地創建農民工業餘學校的通知》(建人[2007]82號)以來,各地堅持科學發展觀,大力開展農民工業餘學校創建工作,以抓好建築業農民工的組織管理、教育培訓和公共服務為工作主線,推動了農民工的職業技能水平、道德法律意識等綜合素質不斷提升,規範了企業管理,促進了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為行業健康發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了應有貢獻,取得了良好成效。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農民工工作的要求,培養一大批適應產業轉型和發展的有理想、講文明、懂技術、會操作、出業績的新一代建築產業工人,深入推進農民工業餘學校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工作,進一步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完善制度措施,積極探索和推進“政府主導、企業主辦、工地建校、社會參與”的農民工業餘學校建設管理模式,豐富農民工業餘學校內涵,更好地發揮綜合載體功能,提出如下意見。

具體意見

健全機制、完善措施

1.採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農民工業餘學校建校標準和要求,符合條件的工程項目應建盡建。各地要合理確定、調整修訂應當建立農民工業餘學校的工程項目的造價、建築面積等標準,積極推行農民工業餘學校的項目備案和註銷制度。在開工前要將農民工業餘學校建校情況和計畫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項目在建期間,要自覺接受對農民工業餘學校運行情況的檢查指導;項目達到竣工驗收條件後,報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學校予以註銷。凡達到應當建立農民工業餘學校條件,而未建校或未按規定備案的工程項目所在企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採取責令整改、通報批評等措施督促改正。
各地市政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等其他類別的建築工地具備一定條件的工程項目也應建立農民工業餘學校並開展活動,不斷提高農民工業餘學校的影響力和覆蓋面。
2.健全、完善農民工業餘學校的組織機構,充分發揮工程項目部作用。認真落實施工總承包企業及其工程項目部建校辦校責任,成立包含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企業人員共同組成的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落實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履行其應當承擔的農民工管理服務、教育培訓職責。
建築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本企業工程項目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要有總體規劃和部署,二級以上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要建立農民工業餘學校總校,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教育培訓、工程技術和質量安全部門以及黨團組織、工會組織作用,指導各工程項目工地的分校開展活動。
3.建立和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引入合理有效的獎懲措施。將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情況作為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築工地標準化建設、建築工地文明施工等工作評價和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的內容。將農民工業餘學校開辦情況作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之一。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獲得省級、市級表彰獎勵的項目工地及企業記入企業信用檔案,受到表彰的建築企業在年度工程項目、誠信企業評比、優秀項目經理等評優或評選表彰推薦中予以優先考慮。應建未建或辦校考核不達標的項目工地予以扣分,對其所在企業參與各類評選予以限制。

夯實基礎、注重實效

4.落實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經費投入,提高各項保障水平。鼓勵企業加大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按照現行建設工程費組成的規定,引導企業從文明施工措施費、職工教育培訓費等項中提取一定費用支持農民工業餘學校建設。各省(區、市)和城市住房城鄉建設、文明辦、教育、工會、共青團等部門和組織發揮各自優勢,積極支持改善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條件。試點符合建築業農民工特點的教育培訓經費提取、統籌管理辦法,確保經費用於一線生產操作人員。探索實行將工程費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單獨列支的措施,條件成熟時將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為工程項目招標投標中不可競爭費用。
5.加強基礎工作,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推動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水平不斷提高。在落實場地器材等硬體條件基礎上,要重點圍繞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工作和開展活動加強組織管理。一個地區、城市或一家企業在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中應當制定統一的章程、教學大綱、課程實施計畫、選用適宜農民工的各類學習材料,建立規範的教學台帳資料,提高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水平,切實將提高素質、取得實效作為辦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6.加強對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的日常檢查和監督指導,建立和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對區域內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進行日常檢查、監督指導和考核評價,推進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要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量化考評辦法,對農民工業餘學校辦校全面情況、職業技能和安全生產培訓等重點工作以及開展其他各項特色活動的成效、影響進行考評。
大力倡導各省、市組織開展農民工業餘學校示範校、優秀農民工業餘學校評選展示活動。促進農民工業餘學校發揮優勢,辦出特色,取得實效。

創新思路、豐富內涵

7.各地要加強工作交流,相互借鑑,創新思路,充分發揮農民工業餘學校平台作用,不斷提高工作科學化水平。要把握建築業農民工群體的特點,增強通俗性、趣味性,提高教育培訓和開展活動的針對性、實效性。
發揮農民工業餘學校平台作用,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根本,做好建築業農民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道德教育,建設先進企業文化、項目文化,推進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引導廣大建築業從業人員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培養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社會和諧。大力推進“道德講堂”建設,實現講堂建設制度化、規範化,增強講堂活動的吸引力、實效性,引導從業人員修身律己、淨化心靈,激發道德自覺,提升道德素養。組織開展民眾性歌詠比賽、演講、才藝展示、專業技能展示和其他多種文化體育活動,學用結合、寓教於樂,提高活動效果。
發揮農民工業餘學校平台作用,在建築工地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師傅帶徒、技能比武和各類技能競賽初賽選拔活動,動員引導建築業農民工技能成才、崗位建功。在一線建築業農民工中廣泛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攻關、發明創造、合理化建議等技能提升、技術創新活動,擴大小發明、小改造、小革新、小設計、小建議等“五小”活動在建築業農民工中的參與程度。圍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等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建設,發揮農民工業餘學校平台作用,立足工地現場,積極開展勞動競賽活動。
8.各地要發揮部門優勢,採取有效措施促進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不斷豐富工作內涵。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和教育部門要協調配合,依託國有大型建築施工企業和現有職業院校,共同遴選、建設一批具有地區示範帶頭作用的農民工業餘學校總校。鼓勵行業職業院校和企業合作,組建職教集團,院校為農民工業餘學校提供師資、崗位技能提升實訓場所,企業工地支持院校學生生產實習,實現雙贏。鼓勵職業院校定向招收建築業農民工開展學歷教育,提高受教育年限,實行學費減免等政策。鼓勵各類培訓機構與農民工業餘學校合作,送教上門,為農民工提供技能提升等訓練課程。鼓勵城市社區教育中心(社區學院)發揮優勢,深入建築工地開展法律法規、文明禮儀等宣教培訓活動,並在有條件的地區、工地設立報刊圖書借閱處、多媒體視聽室,豐富農民工文化生活,扶持農民工業餘學校的教學培訓工作。積極協調衛生疾控、人口計生等部門依託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開展疾病預防、職業病防護、優生優育和防治愛滋病宣教培訓活動,提高為建築業農民工群體服務的針對性、實效性。以建築企業或工程項目為重點,加大組建工會力度,吸收建築業農民工加入工會,維護包括非公企業在內的各類建築企業農民工合法權益,促進勞動爭議、工資糾紛以及勞動保護等重點問題的妥善解決。充分發揮共青團組織優勢,在廣泛建立團組織基礎上,為新生代農民工學習成才、情感婚戀、身心健康、社會融入等普遍需求提供有效服務,引導他們提高素質,學好技能,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各地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時,要將服務農民工業餘學校的各類志願者納入統一規劃、工作計畫,幫助解決工作中急需的各類師資人才。
9.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支持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發揮網路支撐服務功能。網路和信息技術能夠較好地解決教育培訓中師資、教學內容、工學矛盾等突出困難,降低活動費用。有條件的地方要鼓勵管理部門和企業運用網路和信息化技術對農民工業餘學校的各項活動特別是申報備案、組織學習網路教育資源、信息交流等情況實施動態管理,實現全覆蓋、高質量、低成本的農民工培訓,推動經驗交流和典型示範。農民工業餘學校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信息卡、實名制卡的建設和管理,定期提供更新數據,不斷完善包含農民工個人身份、工資發放情況、工種技能等級及參加培訓等數據,為行業管理信息化工作提供基礎資料。

加強領導、紮實推進

10.各地要繼續堅持領導重視,部門間協調配合,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原則,加強組織領導和分工協作,形成工作合力,紮實推進農民工業餘學校各項工作。住房城鄉建設、文明辦、教育、工會、共青團等部門和組織要各司其職,相互協調,建立定期工作會商機制,研究落實促進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發展的政策措施。
要結合中央和地方黨委、政府的總體工作部署、重大任務活動,及時調整工作重心和思路,通過紮實工作積極贏得相關部門支持配合。動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公安、安全生產監督、司法、民政、婦聯、工商聯等部門在各自工作領域為建築工地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和建築業農民工提供支持和服務。
11.各地要充分發揮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行政管理優勢,積極調動內部各職能部門工作積極性,人事教育培訓、建築市場監管、質量及安全監管等部門和相關事業單位要根據職責特點,各負其責,分工協作。要積極發揮各級社會團體特別是與建築行業聯繫緊密的協會、學會作用,引導會員企業遵守行業自律規範,組織開展表彰先進活動,促進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不斷深入。
12.建立農民工業餘學校的信息報送交流制度,加強有關信息交流統計和輿論宣傳工作。完善農民工業餘學校工作情況年度報送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每季度最後一周定期匯總分析工作情況,牽頭協調相關單位及時總結通報情況。各部門要注重發掘亮點,研究分析工作中重點難點問題,加大對典型示範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愛建築業農民工的良好氛圍。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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