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

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是教育部於2009年6月23日發布的關於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
  • 發文機構教育部
  • 發文時間:2009年6月23日
  • 發文字號:教思政〔2009〕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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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

檔案全文

教育部關於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
教思政〔200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中發〔2004〕8號檔案、中發〔2004〕16號檔案以及中央文明委《關於深入開展志願服務活動的意見》精神,把志願精神作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志願服務活動的育人作用,現就建立健全學生志願服務活動長效機制,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提出以良烏盼敬下意見:
一、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抓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這個根本,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學生,廣泛普及志願理念,大力弘揚志願精神,著力培養志願服務意識,著力壯大志願者隊伍,著力完善志願服務體系,著力建立志願服務社會化運行模式,推動志願服務有一個新的更大發展,使更多的學生成為志願者,使更多的學生志願者成為良好社會風尚的倡導者,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傳播者、實踐者,充分發揮志願服務的育人功能。
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要認真總結近年來學生參與志願服務活動的做法和經驗,在已有工作基礎上,努力促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長效化、規範化、常態化。要堅持支持鼓勵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充分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堅持自願無償原則,號召和提倡學生積極參與適合其身心特點的志願員悼糊服務活動;堅持適宜適量原則,充分考慮不同年齡段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講求實效,盡力而為,量力而行。
二、加強教育引導,強化學生志願服務意識
高校要把志願精神作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到思想政治理論課婚仔充教育教學,在《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中安排適當課時講授相關內容。要編寫激勵學生髮揚志願精神的輔導讀物,在教學討論和評價中增加宣傳志願精神的內容。要在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中加大志願服務的力度,積極引導學生利用社會實踐的機會開展志願服務活動,可將學生志願服務活動折算成社會實踐學分。要加強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科建設,為學生志願服務提供學科依託和理論支持。要通過舉辦講座、報告會等形式,積極傳播志願服務理念,激發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熱情。
中國小要把志願精神作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有機融入到《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職業道德與修養》等課程的教育教學中。要因地制宜、重在教育,積極探索實踐教學和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社區服務的有效機制,引導學生根據年齡特點,通過社會實踐、社區服務開展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勞動和志願服務活動,不斷增強他們的志願服務意識。
各地各校要積極選樹學生志願服務活動先進典型,大力開展學生志願服務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表彰活動。要充分利用校園媒體和社會媒體,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廣泛宣傳。
三、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志願服務活動,搭建學生志願服務平台
各地各校要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結合各地各校實際,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各類志願服務活動,同時利用寒暑假期和節假日,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探索形成具有學生特點的志願服務品牌項目,建設學生志願服務基地。
在著眼於講文明樹新風的志願服務活歸應想蘭動中,組織開展普及文明風尚志願服務,更好地傳播文明理念,倡導團結互助精神,引導人們知禮儀、重禮節、講道德;組織學生參加科技、文體、法律、衛生、社會治想洪安、保護生態環境等志願服務,為普及科學知識、傳播先進文化、營造和諧環境服務。
在著眼於扶危濟困的志願服務活動中,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大力弘揚我國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堅持從辦得到、民眾又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把生活困難群汽估擔眾和老年人、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努力為困難民眾排憂解難驗地催。
在著眼於大型社會活動順利進行的志願服務中,開展公共秩序和賽會保障等志願服務活動,動員學生志願者到公共場所、道路交通和賽會場館等重點部位,宣傳文明行為規範,參加接待、諮詢、聯絡、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創造規範有序的社會公共秩序,為大型社會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在著眼於應急救援的志願服務活動中,以高校學生為主組織志願者參與普及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處置知識,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衛生防疫、民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安撫等工作。要依託有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和專門學會,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高校學生志願者成立專業救援服務隊,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保證高校學生志願者關鍵時刻能服務、會服務。
高校要積極倡導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畫和大學生志願西部服務計畫等項目,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志願者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轉變就業創業觀念,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傳播志願服務理念,大力弘揚志願精神。
四、加大支持力度,建立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保障和激勵機制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志願服務培訓體系,加強對高校和高中階段學生志願者的培訓,不斷提高學生志願者素質和服務質量。要積極制訂志願服務培訓計畫,編輯相關培訓教材,定期開展對學生志願者的培訓工作。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設立專項經費,加大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投入力度,為組織開展學生志願服務活動提供工作條件和保障。加強學生志願服務相關網站建設,為學生開展志願服務和實踐活動提供更廣闊的視野和更充分的交流共享平台。各地教育部門要制訂學生志願服務工作考評措施,定期對學校開展學生志願服務工作進行檢查考核,並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評估體系。加強學生志願服務工作研究,開展工作交流,推進信息和資源共享,為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提供理論指導和諮詢。
要在堅持自願原則的基礎上,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志願服務組織,倡導學生註冊成為志願者。要積極推動開展高校學生志願服務認證工作,根據志願者的崗位和工作內容設立合理的評價指標,建立以量化考核為基礎的評價體系。要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有關記錄納入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畢業生信息庫中。要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納入到評優評獎體系中,把志願服務作為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的實踐環節,對學生黨員開展志願服務提出明確要求。要完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將參加志願活動情況記入學生成長記錄中,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同時也可作為學生評優、高校選拔的重要參考因素。
五、切實加強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領導
各校要成立學生志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協調全校學生志願服務工作,可由學校團委牽頭開展學生志願服務活動。
各省(區、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和高等學校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教育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三、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志願服務活動,搭建學生志願服務平台
各地各校要根據不同學生的特點,結合各地各校實際,組織學生積極參加各類志願服務活動,同時利用寒暑假期和節假日,開展社會實踐活動,探索形成具有學生特點的志願服務品牌項目,建設學生志願服務基地。
在著眼於講文明樹新風的志願服務活動中,組織開展普及文明風尚志願服務,更好地傳播文明理念,倡導團結互助精神,引導人們知禮儀、重禮節、講道德;組織學生參加科技、文體、法律、衛生、社會治安、保護生態環境等志願服務,為普及科學知識、傳播先進文化、營造和諧環境服務。
在著眼於扶危濟困的志願服務活動中,組織開展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大力弘揚我國扶危濟困、助人為樂的傳統美德,堅持從辦得到、民眾又迫切需要的事情做起,把生活困難民眾和老年人、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努力為困難民眾排憂解難。
在著眼於大型社會活動順利進行的志願服務中,開展公共秩序和賽會保障等志願服務活動,動員學生志願者到公共場所、道路交通和賽會場館等重點部位,宣傳文明行為規範,參加接待、諮詢、聯絡、秩序維護等方面的工作,努力創造規範有序的社會公共秩序,為大型社會活動的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在著眼於應急救援的志願服務活動中,以高校學生為主組織志願者參與普及防災避險、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應急處置知識,重大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衛生防疫、民眾安置、設施搶修和心理安撫等工作。要依託有關職能部門、行業協會和專門學會,組織有相關知識、經驗和資質的高校學生志願者成立專業救援服務隊,提高應急救援的專業化水平,保證高校學生志願者關鍵時刻能服務、會服務。
高校要積極倡導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畫和大學生志願西部服務計畫等項目,鼓勵和引導畢業生志願者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轉變就業創業觀念,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傳播志願服務理念,大力弘揚志願精神。
四、加大支持力度,建立深入推進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保障和激勵機制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志願服務培訓體系,加強對高校和高中階段學生志願者的培訓,不斷提高學生志願者素質和服務質量。要積極制訂志願服務培訓計畫,編輯相關培訓教材,定期開展對學生志願者的培訓工作。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設立專項經費,加大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投入力度,為組織開展學生志願服務活動提供工作條件和保障。加強學生志願服務相關網站建設,為學生開展志願服務和實踐活動提供更廣闊的視野和更充分的交流共享平台。各地教育部門要制訂學生志願服務工作考評措施,定期對學校開展學生志願服務工作進行檢查考核,並納入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評估體系。加強學生志願服務工作研究,開展工作交流,推進信息和資源共享,為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提供理論指導和諮詢。
要在堅持自願原則的基礎上,鼓勵學生積極參加志願服務組織,倡導學生註冊成為志願者。要積極推動開展高校學生志願服務認證工作,根據志願者的崗位和工作內容設立合理的評價指標,建立以量化考核為基礎的評價體系。要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的有關記錄納入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畢業生信息庫中。要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納入到評優評獎體系中,把志願服務作為培養入黨積極分子的實踐環節,對學生黨員開展志願服務提出明確要求。要完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將參加志願活動情況記入學生成長記錄中,作為綜合素質評價的一項重要指標,同時也可作為學生評優、高校選拔的重要參考因素。
五、切實加強對學生志願服務活動的領導
各校要成立學生志願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協調全校學生志願服務工作,可由學校團委牽頭開展學生志願服務活動。
各省(區、市)黨委教育工作部門、教育廳(教委)和高等學校要根據本意見,結合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
教育部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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