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

《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實體書店發展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6月16日,《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由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11部門聯合發布,自2016年6月16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
  • 發布機構:中宣部、國家工商總局等11部門
  • 發布日期:2016年6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6年6月16日
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全文

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
實體書店是重要的文化設施和文明載體,在促進城鄉文化產業發展和文化市場繁榮、鞏固先進文化傳播陣地、推動全民閱讀、建設書香社會、提高全民族素質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實體書店發展勢頭良好,總體銷售規模擴大,較好地履行了社會服務功能,體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但區域發展不均衡,創新發展動力和能力不足,市場秩序不規範,信息化、標準化程度不高等問題仍然突出,網際網路發展帶來的數字閱讀、網路購書等對實體書店經營帶來較大衝擊。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進一步促進實體書店發展,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強政府引導,不斷提升實體書店的創新力和競爭力,豐富產品和服務供給,更好適應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樣性文化需求,拉動文化消費。
(二)基本原則堅持改革創新。推動實體書店經營模式創新和轉型升級,以改革激發市場活力,以創新增強經營能力,著力解決制約實體書店發展的關鍵問題。發揮市場作用。遵循產業發展規律,順應網際網路時代發展趨勢,積極培育壯大多元市場主體,鼓勵吸引社會資本進入,充分調動發展實體書店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政府引導。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營造競爭有序、公平參與的市場環境。完善政府巨觀管理體制,明確重點、注重實效,加大規劃、政策、標準等引導和支持力度。注重統籌協調。充分發揮各地、各相關方面作用,統籌謀劃、綜合施策,形成推動實體書店發展的合力。積極推進實體書店與出版等相關產業的深層互動、融合發展。
(三)發展目標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要求,推動實體書店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主業突出、多元經營的實體書店發展格局。
——布局體系更趨完善。按照城鄉人口規模、流動趨勢和區域功能,建立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鄉鎮網點為延伸、貫通城鄉的實體書店建設體系,形成大型書城、連鎖書店、中小特色書店及社區便民書店、農村書店、校園書店等合理布局、協調發展的良性格局。
——市場主體更具活力。多種所有制並存、多元業態經營的市場主體確立,應對市場變化的能力顯著增強,商業模式和服務形式創新更加適應新的消費需求。全國逐步形成一批品牌知名度高、創新發展能力強、主營業務突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實體書店。
——發展基礎更加堅實。實體書店作為重要閱讀場所的文化功能更加突出,在推動全民閱讀、建設書香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全國人均圖書消費水平不斷提升,實體書店數量和圖書銷售額保持穩定增長。
——市場環境更加最佳化。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圖書價格管理逐步規範,資源配置效率進一步提高,侵權盜版和行業不正當競爭得到有效遏制,實體書店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二、主要任務
(四)加強城鄉實體書店網點建設。堅持城鄉共同推進、協調發展。按照城市人口規模和實際需求,結合各級商業網點和公共服務設施,合理規劃並推動建設一批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實體書店,包括大型書城、連鎖書店、專業書店、社區便民書店、書報刊亭等。鼓勵大型商貿、餐飲、服務連鎖企業開展出版物經營業務。加強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提高經營發展的適應性和管理服務水平。充分發揮新華書店等發行企業的骨幹作用,推進農村出版物“小連鎖”建設和經營;積極調動各方面力量,依託鄉鎮綜合文化站、農家書屋、供銷合作社、郵政局所、便民超市、電商服務站點等設立農村出版物代銷點或網路代購點;支持實體書店深入鄉鎮農村開展流動售書。引導和推動高校加強校園書店建設,鼓勵發行企業參與高校書店建設,各高校應至少有一所達到一定建設標準的校園書店,沒有的應儘快補建。鼓勵在中國小校及周邊開辦實體書店。
(五)創新實體書店經營發展模式。積極培育壯大市場主體,推動新華書店等國有實體書店大力發展新興業態,支持大型書城升級改造,建設綜合性文化體驗消費中心;支持連鎖書店擴大連鎖經營範圍,形成品牌優勢,完善統一配送;支持知名民營書店做優做強,突出文化創意和品牌效應,營造優質閱讀空間;鼓勵中小書店向專業化、特色化方向發展,做精做大細分市場;鼓勵開辦24小時書店,設立自動售書機等。支持實體書店進一步融入文化旅遊、創意設計、商貿物流等相關行業發展,努力建設成為集閱讀學習、展示交流、聚會休閒、創意生活等功能於一體的複合式文化場所。
(六)推動實體書店與網路融合發展。強化“網際網路+”思維,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數字印刷等新技術手段,實現實體書店由傳統模式向新興業態的轉變。鼓勵實體書店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推進數位化升級和改造,增強店面場景化、立體化、智慧型化展示功能,打造新一代“智慧書城”。支持實體書店拓展網路發行業務,開發移動網際網路服務平台,完善信息推送、數據分析、移動支付、線上互動、個性訂製等功能,推動線上行銷與線下體驗相結合,實現線上線下互動協同發展;推動實體書店與電商在區域配送、平台共享、網點共建等方面優勢互補、合作共贏,探索“網訂店取”、“網訂店送”等經營方式。鼓勵實體書店探索“按需印刷”、“前店後廠”等新的商業模式。
(七)提升實體書店信息化標準化水平。推動建立統一的實體書店可供圖書信息標準,降低流通和各環節運營成本;運用大數據建立面向社會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實體書店經營質量和效率。推動實體書店利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業務流程,逐步實現從傳統管理模式向信息化管理模式轉變。推動實體書店完善物流基礎設施,以現代物流和信息技術為核心,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提高出版物流通配送能力,並積極拓展第三方物流業務。
(八)加大實體書店的優秀出版物供給。充分發揮實體書店傳播先進文化的陣地作用,引導實體書店採購供應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點出版物,有利於提高人民民眾知識文化水平、滿足人民民眾精神文化需求的優秀出版物,有助於推動科學技術創新、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最新出版物,採取多種形式做好宣傳推廣和展示銷售工作,在擴大市場銷售的同時實現社會效益最大化。
(九)更好發揮實體書店的社會服務功能。鼓勵實體書店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以實體書店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民眾性讀書文化活動。對引領全民閱讀具有示範導向作用的實體書店,政府應按一定標準給予財政扶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向城鄉低收入困難民眾發放購書券,或對困難民眾購書給予一定補貼,保障基本文化民生,拉動實體書店消費。鼓勵實體書店參與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項目,拓展業務渠道。
三、政策措施
(十)完善規劃和土地政策。將實體書店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校園考核評價體系。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推動實體書店在城市文化功能區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落實好城鎮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比例不低於10%的要求,合理規劃,為實體書店預留經營場所。加強政府引導,鼓勵房地產企業、綜合性商業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為具有較強經營發展能力和社會影響力的實體書店提供免租金或低租金的經營場所。加大對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的規劃和財政支持力度,加快實現實體書店網點和出版物代銷代購點覆蓋全國所有鄉鎮,解決城鄉不均衡的問題。將開辦校園書店作為學校思想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教育部門要加強對高校校園書店的整體規劃,各高校要從場地、租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和優惠。
(十一)加強財稅和金融扶持。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實體書店的力度,完善標準,最佳化方法,更好發揮槓桿作用,對實體書店創新經營項目和特色中小書店轉型發展通過獎勵、貼息、項目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重點扶持一批具有示範引領作用的品牌實體書店做優做強。加大對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通過中央和地方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對新華書店等發行企業的農村連鎖網點建設項目和相關的物流、信息等配套項目給予補助;對長期堅持立足農村、服務農村的優秀實體書店給予獎勵。落實圖書批發、零售環節免增值稅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針對中小書店經營特點和融資需求,創新產品和服務。鼓勵社會資本為中小書店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十二)提供創業和培訓服務。落實好國務院關於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和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措施,對開辦實體書店的創業重點群體給予支持。與引導大學生創業創新相結合,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實體書店,納入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落實相關創業扶持政策。鼓勵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組織搭建實體書店綜合服務平台,提供註冊登記、生產經營、社保、法律、稅費、用工等諮詢服務。支持有條件的發行企業成立專業化的書店管理機構,幫助進入市場的中小書店運營管理。鼓勵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業務交流,提高實體書店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
(十三)簡化行政審批管理。加快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簡政放權,切實落實單位和個人開辦實體書店“先照後證”改革要求,減少審批項目,簡化審批程式。對實體書店開展其他經營業務的,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記註冊服務。通過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開辦書店。
(十四)規範出版物市場秩序。加大“掃黃打非”和出版物市場管理力度,加強對出版單位、印刷企業、出版物批發市場、實體書店、網路書店、游商攤販等的執法檢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堅決打擊侵權盜版、制售非法出版物等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實體書店誠信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時對違規企業信息進行公示。規範圖書市場秩序,完善圖書市場價格管理機制,打擊惡意打折、無序競爭行為,為實體書店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四、組織實施
(十五)形成工作合力。中央宣傳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會同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等部門,切實加強對支持實體書店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並及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六)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意見的各項要求,結合實際情況明確任務分工,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完善和細化相關措施,加強宣傳和引導,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實處。

內容解讀

11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鼓勵打造新一代“智慧書城”
中宣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文化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等11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以大城市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鄉鎮網點為延伸、貫通城鄉的實體書店建設體系,形成大型書城、連鎖書店、中小特色書店及社區便民書店、農村書店、校園書店等合理布局、協調發展的良性格局。
《指導意見》提出了推動實體書店建設的6項主要任務:加強城鄉實體書店網點建設,創新實體書店經營發展模式,推動實體書店與網路融合發展,提升實體書店信息化、標準化水平,加大實體書店的優秀出版物供給,更好發揮實體書店的社會服務功能。
《指導意見》強調,按照城市人口規模和實際要求,結合各級商業網點和公共服務設施,合理規劃並推動建設一批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實體書店;積極推動新華書店等國有實體書店大力發展新興業態,支持大型書城升級改造,支持連鎖書店擴大連鎖經營範圍,支持知名民營書店做優做強,鼓勵中小書店向專業化、特色化方向發展,鼓勵開辦24小時書店、設立自動售書機等;強化“網際網路+”思維,實現實體書店由傳統模式向新興業態的轉變。鼓勵實體書店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推進數位化升級和改造,打造新一代“智慧書城”;支持實體書店拓展網路發行業務;推動建立統一的實體書店可供圖書信息標準,降低流通和各環節運營成本;充分發揮實體書店傳播先進文化的陣地作用,引導實體書店採購供應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點出版物;鼓勵實體書店積極參與公共文化服務,鼓勵以實體書店為載體,開展多種形式的民眾性讀書文化活動。
《指導意見》重點提出5項政策措施鼓勵實體書店改革創新:完善規劃和土地政策、加強財稅和金融扶持、提供創業和培訓服務、簡化行政審批管理、規範出版物市場秩序。
《指導意見》要求,將實體書店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基層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校園考核評價體系。在城鎮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中,為實體書店預留經營場所。對實體書店創新經營項目和特色中小書店轉型發展,通過獎勵、貼息、項目補助等方式給予支持。同時,加大對農村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通過中央和地方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對長期堅持立足農村、服務農村的優秀實體書店給予獎勵。落實好國務院的有關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創辦實體書店,鼓勵行業協會、中介服務組織搭建實體書店綜合服務平台,支持有條件的發行企業成立專業化的書店管理機構,鼓勵對實體書店從業人員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和業務交流。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切實落實實體書店“先照後證”改革要求,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吸引更多社會資本開辦書店。加大“掃黃打非”和出版物市場管理力度,完善實體書店誠信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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