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是為貫徹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要求,進一步深入推進試點工作就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提出的意見。由國家醫療保障局於2002年5月6日發布徵求意見稿。意見徵求期為2020年5月6日至5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醫療保障局
- 印發日期:2002年5月6日
- 當前版本:徵求意見稿
- 意見徵求:2020年5月6日至5月19日
意見徵求,意見全文,內容解讀,
意見徵求
國家醫保局發布關於就《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進一步深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我們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本次徵求意見時間為2020年5月6日至5月19日。歡迎社會各界人士以郵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見。
信箱地址:(詳見參考連結國家醫療保障局)
寄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北小街2號,國家醫療保障局收,郵編:(詳見參考連結國家醫療保障局)。請信函左下角註明“長期護理保險”字樣。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5月6日
意見全文
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
(徵求意見稿)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作出的戰略部署。近年來,部分地方積極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在制度框架、政策標準、運行機制、管理辦法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取得初步成效。為貫徹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任務要求,進一步深入推進試點工作,現就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進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增進人民民眾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解決重度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堅持獨立運行,著眼於建立獨立險種,獨立設計、獨立推進。堅持基本保障,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確定保障範圍和待遇標準。堅持責任共擔,合理劃分籌資責任和保障責任。堅持機制創新,探索可持續發展的運行機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堅持統籌協調,做好與各類社會保障制度及商業保險的功能銜接。
(三)工作目標。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力爭在“十四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推動建立健全滿足民眾多元需求的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
二、基本政策
(四)參保和保障範圍。試點階段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重點解決包括失能老人、重度殘疾人在內的重度失能人員基本護理保障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可隨制度探索完善,綜合衡量經濟發展水平、資金籌集能力和保障需要等因素,逐步擴大參保覆蓋範圍,調整待遇保障範圍。
(五)資金籌集。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科學測算基本護理服務和資金需求,合理確定本統籌地區年度籌資總額。籌資以單位和個人繳費為主,單位和個人繳費原則上按同比例分擔,其中用人單位繳費基數為職工工資總額,起步階段可從其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中劃出;個人繳費基數為本人工資收入,可由個人賬戶代扣代繳。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通過財政等其他籌資渠道,對特殊困難退休職工繳費給予適當資助。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水平相適應的籌資動態調整機制。
(六)待遇支付。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符合規定的機構和人員提供的基本護理服務。經醫療機構或康復機構規範診療、失能狀態持續6個月以上,經申請通過評估認定的重度失能參保人員,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根據護理等級、服務提供方式等不同實行差別化的待遇保障政策,鼓勵使用居家和社區護理服務。對符合規定的護理服務費用,基金支付水平總體上控制在70%左右。做好長期護理保險與經濟困難的高齡老年人補貼、失能老年人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政策的整合銜接。
三、管理服務
(七)基金管理。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管理參照現行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管理制度執行。基金單獨建賬,單獨核算。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創新基金監管手段,完善運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舉報投訴、信息披露、內部控制、欺詐防範等風險管理制度,確保基金安全。
(八)服務管理。進一步探索完善對護理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協定管理和監督稽核等制度。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基本保障範圍、相關標準及管理辦法。引入完善第三方監管機制,加強對經辦服務、護理服務等行為的監管。加強費用控制,實行預算管理,探索適宜的付費方式。
(九)經辦管理。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充實經辦力量。同步建立績效評價、考核激勵、風險防範機制,提高經辦管理服務能力和效率。健全經辦規程和服務標準,最佳化服務流程,加強對委託經辦機構的協定管理和監督檢查。社會力量的經辦服務費,可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機構運行成本、工作績效等因素,探索從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中按比例或按定額支付,具體辦法應在經辦契約中約定。加快長期護理保險系統平台建設,推進“網際網路+”創新技術套用。加強信息網路建設,逐步實現與協定護理服務機構以及其他行業領域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和互聯互通。
四、組織實施
(十)擴大試點範圍。原則上每省1個試點城市,以地級及以上城市為單位開展試點。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明確的試點城市和重點聯繫省份繼續作為國家試點開展工作,其中重點聯繫省份不再新增試點城市。其他省份每省新增1個符合條件的城市開展試點。新增試點城市(名單附後)應按照本意見制定地方試點檔案,並於2020年X月前啟動實施,試點期限2年。未經申報同意,各地不得自行開展試點。
(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對試點城市的指導,明確專人負責。試點城市要成立試點領導小組,加強部門協調,共同推進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新增試點城市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編制實施方案,報省醫保局批准並報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備案後,按時啟動實施。已開展試點地區,按照本意見要求,進一步深入推進試點工作,完善政策框架,加強長期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十二)完善工作機制。國家及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督導機制,跟蹤指導試點進展,及時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健全上下信息溝通機制,按時匯總、報送運行數據和試點進展等。建立健全評估考核機制,對試點中好的經驗做法及時評估總結,做好橫向交流,確保試點工作均衡推進。建立健全協作諮詢機制,統籌協調社會各方資源,推動試點工作穩步向好發展。遇有政策調整或其他重大事項,各地要及時向國家醫療保障局和財政部報告。
(十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各部門要注重加強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創新宣傳方式,增強輿論引導針對性。合理引導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凝聚社會共識,為試點順利推進構建良好社會氛圍。
附屬檔案:
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城市名單
一、原試點城市
河北省承德市
吉林省長春市
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上海市
江蘇省南通市、蘇州市
浙江省寧波市
安徽省安慶市
江西省上饒市
山東省青島市
湖北省荊門市
廣東省廣州市
重慶市
四川省成都市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市
吉林和山東兩個重點聯繫省份已開展試點的城市
二、新增試點城市
北京市石景山區
天津市
山西省晉城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遼寧省盤錦市
福建省福州市
河南省開封市
湖南省湘潭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雲南省昆明市
陝西省漢中市
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內容解讀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護問題受到越來越多關注。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長期護理保險對完善居民養老保障體系、加強失能老年人照護有何作用?更好發揮保障功能還需如何發力?
加強護理保障,實現“病有所護”
“有的老年人因病或身體機能退化等,自理能力下降,需要請護理人員長期照顧生活起居。這部分支出如果全部由個人買單,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被照護人群及家屬的經濟負擔。”南開大學衛生經濟與醫療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朱銘來說,長期護理保險正是為了保障失能人員長期護理需求,為被保險人享受護理服務提供經濟補償的險種。
長期護理保險於2016年在全國15個城市試點,此次《意見》進一步擴大了試點範圍。此外,《意見》明確長期護理保險屬於獨立險種,可獨立設計、獨立推進。專家認為,明確長期護理保險獨立險種的地位,有利於進一步做好與各類社會保障制度及商業保險的功能銜接,形成更全面、立體的保障體系。
此次《意見》還提出,引入社會力量參與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充實經辦力量。業內人士認為,未來應進一步發揮商業保險公司專業優勢,加強產品設計及資金管理,為被保險人提供更專業、優質的經辦和護理服務,滿足多樣化護理需求。此外,還應發揮綜合醫院專業優勢,加強醫療資源整合,形成醫療、護理服務一體化發展格局。
促進產業發展,豐富服務供給
更好發揮長期護理保險的保障作用,一方面,要提升參保者的消費能力,同時也要強化相關行業的產品服務供給能力。專家認為,應強化在土地、稅費方面的支持力度,促進養老、護理等產業發展,為老年人提供更豐富、多樣化的服務。
“比如,企業和專業機構從事護理人才培訓、家庭和社區護理服務、護理技術和信息系統研發等,可享受適當的財政補貼和稅費減免。”朱銘來說,此外,個人購買商業補充長期護理保險,也可通過保費稅前列支等方式給予個稅優惠。供給和需求兩方面協同發力,既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參與也引導個人消費,有利於形成促進產業發展的良性循環。
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也是重要一環。據統計,我國目前有4000多萬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若按國際上失能老人與護理人員人數比3∶1的標準推算,我國目前至少需要1300多萬名護理員,而現有養老護理從業人員不足100萬人,人才缺口巨大。
朱銘來認為,應依託高等護理院校以及專業護理機構,通過定向培養、聯合培養等方式,進一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專業人才培養規模。
承保公司也應加強創新,拓展護理服務內容。比如有商業保險公司將健康管理引入護理服務當中,通過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為長護險參保人提供就醫指導、疾病預防、政策諮詢、遠程會診等服務,增強對長護險參保人的健康管理與慢病服務能力。
最佳化籌資方式,完善行業標準
在此前試點過程中,各地探索嘗試的籌資渠道有所不同,保障範圍、保障水平、失能失智評估等環節等也未形成統一標準。此次《意見》明確,探索建立互助共濟、責任共擔的多渠道籌資機制,科學測算基本護理服務和資金需求,合理確定本統籌地區年度籌資總額。對籌資方式也進行了詳細闡述。
業內人士認為,明確個人與單位的籌資標準,並因地制宜發揮財政補助激勵引導作用,有利於形成多方責任共擔的籌資體系,為長期護理保險持續健康發展提供良好支撐。此外,也可適當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等的撬動作用,按一定比例劃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基金,並更好發揮商業保險在長期護理保險及護理產業發展中的作用,進一步拓寬長期護理保險資金來源。
此外,《意見》明確,長期護理保險應堅持基本保障,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確定保障範圍和待遇標準。朱銘來說,失能等級評估是決定長護險保障範圍的關鍵,要完善對失能失智的評定標準以及對不同失能程度人群的補助標準等,在可持續經營前提下實現長期護理保險廣覆蓋、保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