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和財政部日前聯合發布《關於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12個省(區、市)進行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2020年底前,總結先行試點地區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經驗,依託國家醫保局跨省異地就醫管理子系統“國家異地就醫管理系統”,進一步擴大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範圍,探索全國統一的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制度體系、運行機制和實現路徑。
通知要求,分類指導12個試點省(區、市)接入國家異地就醫管理系統,進一步擴大試點統籌地區、試點醫藥機構和直接結算範圍。堅持先省內後跨省、先普通門診後門診慢特病,結合各地信息平台建設實際情況和全國統一信息平台建設要求,優先聯通就醫地集中、參與意願高的地區,成熟一個、納入一個,穩步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
同時,其他有條件、有意願的省份,可在10月10日前向國家醫保局報送試點申請,11月底前完成系統改造,12月底前經國家醫保局驗收後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