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是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等部門2017年2月16日發布的意見。
出台背景,意見指示,意義,
出台背景
2017年2月16日,商務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部署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意見指示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等重要檔案要求,《指導意見》以保障民生為核心,以落實主體責任為基礎,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為方向,突出可操作性,提出了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基本原則、建設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
《指導意見》強調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要堅持兼顧地方需求特色、發揮企業主體作用、注重產品追溯實效、建立科學推進模式等基本原則,從追溯管理體制、標準體系、信息服務、數據共享交換、互聯互通和通查通識、應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設目標,力爭到2020年建成覆蓋全國、統一開放、先進適用、協同運作的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
意義
《指導意見》的出台,對於促進部門間協調配合、協調推進不同類別產品追溯體系建設進程,實現互聯互通具有重要意義,是今後一段時期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指導性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