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推進健康企業建設的通知

通知全文,規範內容,

通知全文

關於推進健康企業建設的通知
全愛衛辦發〔2019〕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愛衛辦、衛生健康委、工信委(經信委、廳)、生態環境廳(局)、工會、團委、婦聯,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及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關於實施健康中國行動的意見》《關於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指導意見》等要求,深入開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促進健康“細胞”建設廣泛開展,我們組織制定了《健康企業建設規範(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參照執行。同時,就做好有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健康企業建設堅持黨委政府領導、部門統籌協調、企業負責、專業機構指導、全員共建共享的指導方針,按照屬地化管理、自願參與的原則,面向全國各級各類企業開展,具體管理辦法由各省級愛衛會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地方各級愛衛會要充分發揮政府議事協調機構的統籌協調作用,把健康企業建設納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鎮建設的總體部署,確定推進本地健康企業建設的具體工作舉措,明確有關部門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級愛衛會辦公室具體承擔好部門協調、信息溝通、指導檢查等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做好衛生與健康服務技術指導,開展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有關工作,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知識普及。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發揮行業管理作用,促進企業積極參與。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影響勞動者健康的生態環境問題。工會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宣傳健康企業理念,倡導勞動者積極參與,維護勞動者相關權益,促進健康文化,和諧勞動關係。共青團、婦聯要維護好團員、青年和婦女等勞動者的健康權益。
二、強化技術支撐
各地要充分發揮專業技術機構和專家作用,為健康企業建設的政策制定、標準研製、師資培訓、考核評估、經驗總結等提供專業技術支撐。全國愛衛辦委託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作為全國健康企業建設技術指導單位。各地要結合實際,委託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機構承擔健康企業建設的技術指導工作,參照《健康企業建設規範(試行)》要求,定期對建設效果進行評估,不斷完善健康企業建設的舉措。
三、廣泛宣傳動員
各地愛衛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加強對健康企業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對健康企業建設的好做法、好經驗進行總結和報導,推動全社會關心、關注、支持健康企業建設。全國愛衛辦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健康企業建設的示範典型進行經驗推廣和交流,帶動全國健康企業建設工作全面深入開展。
全國愛衛辦 國家衛生健康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
生態環境部 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
2019年10月21日

規範內容

健康企業建設規範(試行)
健康企業是健康“細胞”的重要組成之一,通過不斷完善企業管理制度,有效改善企業環境,提升健康管理和服務水平,打造企業健康文化,滿足企業員工健康需求,實現企業建設與人的健康協調發展。健康企業建設堅持黨委政府領導、部門統籌協調、企業負責、專業機構指導、全員共建共享的指導方針,按照屬地化管理、自願參與的原則,面向全國各級各類企業開展。
第一章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企業成立健康企業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健康企業工作計畫,明確部門職責並設專兼職人員負責健康企業建設工作。鼓勵企業設立健康企業建設專項工作經費,專款專用。
第二條 結合企業性質、作業內容、勞動者健康需求和健康影響因素等,建立完善與勞動者健康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勞動用工制度、職業病防治制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制度、定期體檢制度、健康促進與教育制度等。保障各項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貫徹執行。
第三條 規範企業勞動用工管理,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契約,明確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等內容,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保費。鼓勵企業為員工投保大病保險。
第四條 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採取多種措施,發動員工積極參與健康企業建設。
第二章 建設健康環境
第五條 完善企業基礎設施,按照有關標準和要求,為勞動者提供布局合理、設施完善、整潔衛生、綠色環保、舒適優美和人性化的工作生產環境,無衛生死角。
第六條 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排放和貯存、運輸、處理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標準和要求。
第七條 開展病媒生物防制,鼠、蚊、蠅、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八條 工作及作業環境、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工效學要求和健康需求。工作場所採光、照明、通風、保溫、隔熱、隔聲、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符合國家、地方相關標準和要求。
第九條 全面開展控煙工作,打造無菸環境。積極推動室內工作場所及公共場所等全面禁菸,設定顯著標識,企業內無菸草廣告和促銷。
第十條 加強水質衛生管理,確保生活飲用水安全。
第十一條 企業內部設定的食堂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要求,達到食品安全管理等級B級以上;未設定食堂的,就餐場所不能與存在職業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場所相毗鄰,並應當設定足夠數量的洗手設施。
第十二條 廁所設定布局合理、管理規範、乾淨整潔。
第十三條 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做好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及竣工驗收、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第三章 提供健康管理與服務
第十四條 鼓勵依據有關標準設立醫務室、緊急救援站等,配備急救箱等設備。企業要為員工提供免費測量血壓、體重、腰圍等健康指標的場所和設施。
第十五條 建立企業全員健康管理服務體系,建立健康檢查制度,制定員工年度健康檢查計畫,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設立健康指導人員或委託屬地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員工健康評估。
第十六條 根據健康評估結果,實施人群分類健康管理和指導,降低職業病及肥胖、高血壓、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性病患病風險。
第十七條 制訂防控傳染病、食源性疾病等健康危害事件的應急預案,採取切實可行措施,防止疾病傳播流行。
第十八條 鼓勵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制訂並實施員工心理援助計畫,提供心理評估、心理諮詢、教育培訓等服務。
第十九條 組織開展適合不同工作場所或工作方式特點的健身活動。完善員工健身場地及設施,開展工間操、眼保健操等工作期間勞逸結合的健康運動。
第二十條 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加強對懷孕和哺乳期女職工的關愛和照顧。積極開展婚前、孕前和孕期保健,避免孕前、孕期、哺乳期婦女接觸有毒有害物質和放射線。將婦科和乳腺檢查項目納入女職工健康檢查。企業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按規定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母嬰室等設施。
第二十一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職業衛生檔案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實施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評價。
第二十二條 對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崗位,應當設定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對可能導致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當設定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十三條 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規範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定期評估,配合做好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工作。妥善安置有職業禁忌、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和患有職業病的員工,保護其合法權益。依法依規安排職業病病人進行治療、康復和定期檢查。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給予適當崗位津貼。
第二十四條 優先採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逐步替代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
第二十五條 企業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增強職業病防範意識和能力。
第四章 營造健康文化
第二十六條 通過多種傳播方式,廣泛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倡導企業員工主動踐行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菸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積極傳播健康先進理念和文化,鼓勵員工率先樹立健康形象,鼓勵評選“健康達人”,並給予獎勵。
第二十七條 定期組織開展傳染病、慢性病和職業病防治及心理健康等內容的健康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健康素養。
第二十八條 定期對食堂管理和從業人員開展營養、平衡膳食和食品安全相關培訓。
第二十九條 關愛員工身心健康,構建和諧、平等、信任、寬容的人文環境。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暴力、歧視和性騷擾等。
第三十條 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無償獻血等社會公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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