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持和強化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
各相關單位:
為堅持和強化北京作為全國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戰略定位,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北京技術創新行動計畫(2014-2017年)》(京政發〔2014〕11號)和《北京“設計之都”建設發展規劃綱要》,促進設計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北京“設計之都”建設,經研究啟動“2015年首都設計提升計畫”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設計提升產業創新能力
1.設計提升戰略性新興產業。支持通過設計提升高端裝備製造、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生物產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包括但不局限:汽車、飛機、船舶、軌道交通、智慧型裝備、醫療器械、數控工具機、數字綠色印刷等裝備製造業產品外觀、結構、功能等設計項目;虛擬仿真技術與動漫遊戲在設計、製造等產業領域套用;節能環保創意設計產業化和網際網路結合的智慧型硬體設計研發。
2.設計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支持通過設計提升城市美化、符合低碳生態設計理念、提高惠民水平。包括但不局限: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綠色建築設計;城市及鄉村規劃設計、街區改造設計、生態環境系統設計、景觀風貌規劃設計、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城市標識系統設計、無障礙設計、公共運輸及停車系統設計、公共安全應急體系及產品設計;支持設計提升公共管理水平、老年服務水平、智慧社區、智慧家庭的服務設計。
3.設計促進特色農業發展。支持利用設計提升農產品附加值,拓展休閒農業發展空間,包括但不局限:農業產品、農事景觀、環保包裝、鄉土文化等創意設計;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經營場所創意設計;樓宇農業、陽台農藝創意設計。
4.旅遊、體育、消費類產品及文化產品設計。包括但不局限:藝術衍生品、旅遊產品、體育衍生品的創意設計;博物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展陳設計提升;生活家居用品、禮儀休閒用品、家用電器、服裝服飾、食品等消費類產品創新設計。
(二)設計產業創新能力提升
1.支持設計企業增強設計服務能力、創新服務模式、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支持基於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新需求的設計套用研究,促進設計向高端綜合設計服務轉變,推動設計服務領域延伸和服務模式升級。
2.支持以新理念、新消費為引領,促進設計及產品交易;支持前景及成長性較好的設計創業類項目。
二、支持方式
項目以科技經費後補貼形式下達,每個項目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在北京地區註冊滿一年,在北京市科委無不良信用記錄。
2.至申報日項目應已完成設計、中試階段,具備產業化條件或已取得一定的社會經濟效益。
3.項目應符合市場需求,具有創新性,處於行業領先水平,對設計及相關產業發展具有引領性,具有良好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較好的示範作用。
4.項目設計成果智慧財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5.一個單位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6.2013、2014年已獲得首都設計提升計畫支持的單位不予支持;已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存在智慧財產權爭議的項目不予支持。
7.優先支持被認定為北京市設計創新中心的機構;鼓勵通過聯盟、協會、學會、園區、投融資機構等途徑申報項目。
四、申報材料
1.《2015年度首都設計提升計畫項目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3.企業2013、201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企業近三年獲得授權的智慧財產權清單。
5.能證明項目創新性、完成情況、實施效果的相關材料,如設計方案、圖紙、產品圖片、軟體截圖、用戶使用說明、檢測報告、用戶反饋。
6.與項目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檔案,如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專利證書、技術轉讓契約或智慧財產權歸屬證明等(若智慧財產權不屬於申報單位,需提供智慧財產權歸屬方授權證明檔案)。
7.與項目相關的獲獎證明材料,如獎項證書等。
8.能證明項目取得經濟效益的相關檔案,如銷售契約等。
9.其他與項目相關的附屬檔案材料。
10.上述材料用A4紙列印或複印,按順序左側膠裝成冊,在每項附屬檔案材料之前加彩色分隔頁,書脊註明單位名稱,加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一式五份和光碟一張(光碟需包括全部申報材料)。須確保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申報材料不予退還。
五、受理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截止到2015年4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