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徵求對《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修改意見的函是一項由山西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各市科技局、各技術契約登記單位、各有關單位:
《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1994年9月28日經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並頒布實施,之後於1997年9月 28日根據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條例》的決定進行第一次修正,於2006年8月4日根據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條例》的決定進行第二次修正。《條例》實施二十多年來,對培育和發展我省技術市場,建立統一、公平、規範有序的技術市場環境,推動全省科技創新體系和促進技術轉移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現行的《條例》截至最後一次修正已過去八年多,現階段我省正在加快推進國家資源型經濟轉型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山西省委省政府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促進我省的社會和經濟發展,立法基礎發生很大變化,使得《條例》的很多內容已經不能適應現階段技術市場發展的需要,亟需進行修訂。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啟動了《條例》修訂工作,對現行的《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進行修訂,爭取列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2015年立法計畫項目。經過專家組反覆討論研究,《條例》擬更名為《山西省技術市場發展促進條例》,並形成了《山西省技術市場發展促進條例》初稿(徵求意見稿)。現將《山西省技術市場發展促進條例》初稿(徵求意見稿)發給你們,請認真研究後,形成意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於2015年2月27日前反饋到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山西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2月4日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