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百家百億市場聯繫制度的通知

《關於建立百家百億市場聯繫制度的通知》是2014年1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一個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百家百億市場聯繫制度的通知
  • 來源:三維政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1號),推進商品交易市場轉型升級,商務部決定建立百家百億市場聯繫制度,重點對年成交額100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以下簡稱百億市場)開展分類指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聯繫制度是開展行業管理的基礎
當前,隨著網際網路、雲計算等新技術的廣泛套用,商品交易市場亟待轉型升級。建立百家百億市場聯繫制度,及時掌握市場發展情況,是開展行業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也是推動市場轉型升級的重要舉措。通過建立聯繫制度,加強市場信息分析,逐步積累和完善商務大數據,可以為巨觀決策提供參考。通過對重點市場的剖析,總結髮展經驗和模式,可以為推動行業發展和轉型升級提供借鑑。在聯繫制度基礎上,進一步研究市場發展需求,可以更好地促進產銷銜接和內外貿融合,為構建完善、高效的流通骨幹網路奠定基礎。
二、聯繫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開展統計分析。建立百家百億市場信息直報制度,定期分析市場經營和轉型升級情況,為地方商務主管部門和百家百億市場提供行業發展、市場供需等信息服務,編寫商品交易市場年度發展報告。
(二)推進轉型升級。建立聯繫工作機制和溝通渠道,加強調研和培訓,指導市場創新商業模式,拓展服務功能,轉變發展方式,完善經營管理機制,提高核心競爭力。
(三)加強政策引導。加大對百家百億市場的政策支持,在實施全國農產品流通骨幹網建設行動計畫、培育內外貿結合的商品市場等工作中予以重點考慮。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轉型升級示範市場的支持力度,提高對市場的授信額度。
(四)積極宣傳推廣。不定期組織不同層次的專題座談交流,通過全國商品交易市場信息服務系統等渠道,宣傳推廣百家百億市場發展經驗和好的做法,推進現代化發展模式。
三、市場申請條件、程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請條件。
1.近兩年年度成交額100億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場。沒有百億市場或百億市場不足5家的省份,可推薦成交額排名前5位的市場。
2.市場依法設立、經營正常、規章制度健全,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和環境保護及安全事故,行業影響力、市場輻射力和產業帶動力較強。
(二)申請程式和材料要求。
1.市場向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一式3份)。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申請報告,市場概況和2014年經營情況,近年來轉型升級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打算和政策建議。市場應通過全國商品交易市場信息服務系統(http://spsc.mofcom.gov.cn),填寫《百家百億市場基本情況表》(附屬檔案2),並列印蓋章,一併上報。
2.地市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對受理的市場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
3.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覆核匯總,可有針對性地考察部分市場後,提出推薦市場名單,並通過全國商品交易市場信息服務系統(用戶名、編碼和初始密碼)予以確認,列印《百家百億市場匯總表》(附屬檔案1)。請於5月15日前將推薦函、《百家百億市場匯總表》、市場申請材料和《百家百億市場基本情況表》報送商務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建立市場聯繫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推動工作落實。
(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市場及時、如實報送相關材料,加強審核把關,確保材料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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