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2月21日吉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中文名:關於建立吉林省四方坨子人民檢察院的決定頒布單位: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時間:1980.12.21實施時間:1980.12.21 吉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二條規定,批准設定吉林省四方坨子人民檢察院,作為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派出機構。